要約和承諾的概念以及構成條件,國際經濟法中要約和承諾的概念分別是什麼??

2021-03-03 20:51:58 字數 5331 閱讀 4532

1樓:劉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1)內容具體確定;(2)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構成要件:由特定人作出;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訂立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內容必須具體、確定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構成要件:由受要約人作出;在合理期限內向要約人發出;內容必須與與要約的內容相一致

國際經濟法中要約和承諾的概念分別是什麼??

2樓:越

國際經濟法中的要約是向一個或一個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訂立合同的建議。一項有效的要約必須是向一個或一個以上特定的人發出,內容必須十分明確、肯定,要約要送達受要約人。

承諾是受要約人對要約表示無條件接受的意思表示。一項有效的承諾要由受要約人做出才生效力,與要約的條件保持一致,承諾應在要約有效的時間內作出,承諾必須通知要約人才生效力。

3樓:匿名使用者

要約是向一個或一個以上的人發出要求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諾是受要約人表示無條件接受的意思表示。

要約與承諾的定義及區別 10

4樓:匿名使用者

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發出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稱受要約人。

承諾是指對要約接受的一種意思表示。

要約和承諾的區別:

一、概念不同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二、意思表示要件不同a.要約內容具體明確;承諾內容應當與要約內容一致:

b.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a.承諾對要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

b.承諾對要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承諾有效;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的除外。

三、生效不同要約採到達主義: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承諾應當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根據交易習慣或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除外。

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要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四、撤回、撤銷不同要約可以撤回和撤銷:承諾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銷:

a.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a.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

b.承諾沒有撤銷制度;承諾一旦到達即生效,合同成立。

b.撤銷要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①要約人明確了承諾期限或以其他明示方式表明要約不可撤銷的,要約不得撤銷;

②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並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的,要約不得撤銷。

5樓:匿名使用者

一、概念不同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二、意思表示要件不同a.要約內容具體明確;承諾內容應當與要約g內容一致: b.

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a.承諾對要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 b.

承諾對要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承諾有效;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的除外。

三、生效不同要約採到達主義: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承諾應當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根據交易習慣或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除外。

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要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四、撤回、撤銷不同要約可以撤回和撤銷:承諾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銷: a.

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a.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

b.承諾沒有撤銷制度;承諾一旦到達即生效,合同成立。 b.

撤銷要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①、要約人明確了承諾期限或以其他明示方式表明要約不可撤銷的,要約不得撤銷; ②、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並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的,要約不得撤銷。 要約是訂立合同的必經階段,不經過要約的階段,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約作為一種訂約的意思表示,它能夠對要約人和受要約人產生一種拘束力。

尤其是要約人在要約的有效期限內,必須受要約的內容拘束。 要約邀請又稱為「要約引誘」,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要約邀請是當事人訂立合同的預備行為,只是引誘他人發出要約,不能因相對人的承諾而成立合同。

要約邀請人在發出要約邀請以後撤回的,只要沒給善意相對人造成信賴利益的損失,要約邀請人一般不承擔責任。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接受要約的全部條件的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在商業交易中,承諾又稱接受或還盤。承諾的法律效力在於,承諾一經作出,並送達要約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約人不得加以拒絕。

要約是一方希望另一方簽訂合同的行動表示,承諾是被要約方答應另一方所有的合同條件的行為,所以希望各位朋友能夠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能夠注意好合同裡的細節,以免引發糾紛。

6樓:牙牙啊

一、兩者的定義:

1、要約:是指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到達受要約人要約即生效。

2、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即受要約人同意接受要約的條件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二、二者的區別

a.要約內容具體明確;承諾內容應當與要約內容一致:

(1)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2)承諾對要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

b.承諾對要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承諾有效;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的除外。

一、要約撤回與要約撤銷的區別

二者的區別僅在於時間的不同,要約的撤回是在要約生效之前為之,即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而要約的撤銷是在要約生效之後承諾作郵之前而為之,即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二、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

1、要約邀請是指一方邀請對方向自己發出要約,而要約是一方向他方發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約邀請不是一種意思表示,而是一種事實行為。要約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為;

3、要約邀請只是引誘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在發出邀請要約邀請人撤回其中邀請,只要未給善意相對人造成信賴利益的損失,邀請人並不承擔法律責任,以下四個法律檔案為要約請: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

7樓:中顧法律網

要約和承諾的區別:

一、概念不同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二、意思表示要件不同a.要約內容具體明確;承諾內容應當與要約g內容一致:

b.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a.承諾對要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

b.承諾對要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承諾有效;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的除外。

三、生效不同要約採到達主義: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承諾應當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根據交易習慣或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除外。

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要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四、撤回、撤銷不同要約可以撤回和撤銷:承諾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銷:

a.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a.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

b.承諾沒有撤銷制度;承諾一旦到達即生效,合同成立。

b.撤銷要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①、要約人明確了承諾期限或以其他明示方式表明要約不可撤銷的,要約不得撤銷;

②、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並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的,要約不得撤銷。

要約是訂立合同的必經階段,不經過要約的階段,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約作為一種訂約的意思表示,它能夠對要約人和受要約人產生一種拘束力。尤其是要約人在要約的有效期限內,必須受要約的內容拘束。

要約邀請又稱為「要約引誘」,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要約邀請是當事人訂立合同的預備行為,只是引誘他人發出要約,不能因相對人的承諾而成立合同。要約邀請人在發出要約邀請以後撤回的,只要沒給善意相對人造成信賴利益的損失,要約邀請人一般不承擔責任。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接受要約的全部條件的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在商業交易中,承諾又稱接受或還盤。承諾的法律效力在於,承諾一經作出,並送達要約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約人不得加以拒絕。

要約是一方希望另一方簽訂合同的行動表示,承諾是被要約方答應另一方所有的合同條件的行為,所以希望各位朋友能夠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能夠注意好合同裡的細節,以免引發糾紛

8樓:匿名使用者

要約和承諾擲兩個定義以及區別,你可以詳細的瞭解這兩個詞的具體解釋意思,作為一下對比的資訊

9樓:匿名使用者

要約是一方向對方發出的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諾是另一方向要約方發出的同意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諾到達對方時合同成立。承諾的內容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所謂的映象規則。

10樓:河邊的河馬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必須: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承諾是指對要約接受的一種意思表示。

11樓:投融界客服中心

要約與承諾的定義

要約,是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提出合同條件,希望對方當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稱受要約人。

承諾,意思是應允同意;受領要約之相對人,以與要約人訂立契約為目的所為之意思表示。人與人之間,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所說的具有一定憧憬的話,一般是可以實現的。對某項事務答應照辦。

要約與承諾的區別

一、概念不同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諾是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二、意思表示要件不同

1、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2、承諾對要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承諾有效;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的除外。

三、生效不同要約採到達主義: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承諾應當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根據交易習慣或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除外。

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要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四、撤回、撤銷不同

要約可以撤回和撤銷:承諾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銷

什麼是要約合同,什麼是合同的要約和承諾

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發出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回一方稱要約人,接收答要約的一方稱受要約人。要約發出後,受要約人接受要約,合同成立。並不是有專門的要約合同。根據 合同法 規定,要約是合同訂立的第一個程式要件。要約是一方專當事人向 另一方提出的願意屬按一定的條件與對方訂立合同,且一...

承諾成立的必要條件,承諾與要約內容不一致怎麼辦

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將同意接受要約的全部條件而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對於實踐中承諾的內容與要約內容不一致時,承諾的效力根據具體情況有所不同。具體表現在 第一,受要約人對要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合同法 第30條規定 承諾的內容應當和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內容作...

要約和承諾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要約依合同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這一概念在在其他國家有的被稱之為 發價 也有的被稱之為 發盤 發出要約的人被稱為 要約人 接受要約的人被稱之為 受要約人 要約的構成要件主要有 一 內容具體確定 二 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人與人之間,一個人對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