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有曾用名和父母分戶後曾用名記錄還有檔案嗎

2025-07-27 12:20:16 字數 4045 閱讀 1792

1樓:網友

1,如果是「曾用名」、戶口遷移項(何時何地,因何原因從何處遷入等)是會體現在新的戶口本上,繼續保留的;

2,如果是應原戶口頁登記失誤(如民族等)變更的,物正是不會體現在戶口本上的,晌租但是會在派出所的個人戶籍檔案資料中留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宴螞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樓:愛翰永遠

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孫虧純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空絕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資訊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

戶籍是對自然人按戶進行登記並予以出證的公共證明簿,記載的事項有自則咐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婚姻狀況等。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檔案。

檔案上有曾用名和現用名兩個名字,戶口簿上只有現用名影響退休嗎

3樓:

檔案上有曾用名和現用名兩個名字,戶口簿上只有現用名影響退休嗎。

職工辦理退休,檔案中由兩個名字,戶口本上有相同的兩個名字,屬於乙個是現名,乙個是曾用名的情況。二者記載一致,證明屬於同一人,不影響當事人辦理退休的。《戶籍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戶籍曾用名與父母檔案記錄不符怎麼辦

4樓:

摘要。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戶籍曾用名與父母檔案記錄不符怎麼辦親親 戶籍曾用名與父母檔案記錄不符可以在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戶籍曾用名與父母檔案記錄不符怎麼辦。

親,您頌敏槐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戶籍曾用名拿友與父母檔案記錄不符怎麼辦親親 戶籍曾用名與父母檔案記錄不符可以在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野友。

法律分析:對於檔案中記滑轎枝載的父母名字不一致的情況,只要在備註欄說明清楚,是不會帆掘出現問題的。在備註欄的說明包括:

父母曾經更名而某一方的名字屬於曾用名,或者是父母中的某一方屬於繼父繼母。只要在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然後帶著相關資料,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更改名字就可以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敏部門通過稽核檔案或戶口中記載的曾用名,檔案資料中的音同字不同的名字、個人**、身份證號,與實際身份證資訊有一致的,則可以認定該原始資料為其本人的個人檔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旦返法》第二條從事檔案收集、整理、保護、利用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所稱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機關冊明、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從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軍模姿飢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儲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戶口本上有兩個名字檔案上是曾用名,且姓和名都不一樣退休怎麼辦,

5樓:

摘要。你好,請不要著急,沒關係的,因為戶口本上有曾用名標識,如到時候需要辦理退休的時候只要把戶口本提供並且前往到底派出所開證明就可以了。

戶口本上有兩個名字檔案上是曾用名,且姓和名都不一樣退休怎麼辦,你好,請悶李不要著急,沒關係納罩者洞薯的,因為戶口本上有曾用名標識,如到時候需要辦理退休的時候只要把戶口本提供並且前往到底派出所開證明就可以了。

現名孫飛,檔案名魏文才,社保卡以魏文才身份證號辦理的,與現用名身份證號碼不一致。

但戶口簿上有曾用名魏文才。

連身份證號碼都不一樣嗎。

是的。如果連身份證號碼都不一樣,肯定會影響以後退休的。

他們肯定按你的現用名稱來計算工齡的。

哪應該怎麼辦理,能正常退休嗎。

這個沒辦法辦理的漏滲,檔返團脊案內容沒辦法改或團的,如果只是名字不一樣,身份證號碼一致那是很簡單,你現在是兩個都對不上。

退休是可以,退休肯定按你現在名字及身份證辦理的,就是會延遲退休。

哪視同已繳年限和現在所繳的養老金還算數嗎。

這肯定算數的。

檔案裡有曾用名記錄能不能新增到戶口本上

6樓:民生為本

可以。

一、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公安部《關於對公民戶口身份證件曾用名和別名專案填寫問題的批覆》(公復字[2005]6號)

二、辦理條件。

公民要求在居民戶口簿、常住人口登記表等戶籍資料中增加曾用名的,本人或監護人書面申請,並提交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等級並正式使用過該姓名的證明,民警調查核實後經公安派出所所長核准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

已出家的佛教徒、道教教職人員登記戶口,應當使用本人的佛(道)教法名,並在戶口曾用名專案內登記世俗姓名。未出家的佛教徒、道教教職人員在登記戶口時,不得使用本人的佛(道)教法名。

三、辦理程式。

向現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請及材料,經責任區民警調查核實認定理由正當的,填寫《戶口登記專案主項變更更正審批表》,由派出所所長簽署意見報縣局審批後,方可給予辦理。

四、申報材料。

1、本人或者監護人書面申請,並提交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該姓名的證明;

2、是幹部、職工的,還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勞動部門出具正式使用過的證明;

3、其它所需的相關材料;

4、民警調查核實後經派出所所長核准報縣局稽核後辦理。

五、辦理時限:

對申辦材料齊全、符合標準申請增加曾用名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2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由社群民警寫出調查綜合報告並將有關材料上報縣公安局;縣公安局接到上報材料後,經審查,對有權作出審批決定的戶口申報事項,應當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報材料5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審批決定2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六、收費標準和依據:不收費。

戶口本上的曾用姓名和檔案的姓名不一致,如何更改戶口本上的曾用名?

7樓:day忘不掉的痛

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民警辦理帶上戶口簿,一寸照,舊的身份證等必要的東西。(一般沒有特殊理由是不給辦的)

一、變更姓名的有關規定:

未滿18週歲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撫養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核實情況後予以變更;對18週歲以上的公民,原則上不予更改,確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如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的,要有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准予變更的證明。還需要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開具的證明。

正當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婦女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還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會公眾不易識別的冷僻文字、**文字等;

4、父母離婚需要更改姓氏的;

5、變更收養關係的;

6、其他需要變更姓名的情形。

二、變更姓名的現實情況:

公民變更姓名是受法律保護的,但在實際操作中是很難改變的,改名字帶來的弊端和麻煩太多了,所以公安審批很嚴格,而且現在戶口資訊微機聯網,改名字需要縣區級公安機關以上部門批准。如果你沒有很充分的理由是很難改的,即便是你改了,重新辦了身份證,別的證件也需要變更,很麻煩。

三、變更姓名的具體程式:

本人提申請,經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同意,有單位的單位出證明同意,在校學生還需要學校同意的書面材料,把材料準備齊到戶籍地派出所找管片民警填乙份變更戶籍的**,經過審查後未發現你有劣跡前科,然後找派出所所長批准,再到縣級公安機關找戶政科科長批准,再到主管局長批准,最後回派出所改名字。

8樓:網友

中國人,我都不知道為什麼找事?人的姓名真的要這麼複雜?我沒有此事故我不能給你以指點了!

9樓:忠屬心中的你

找關係。。。這招屢試不爽。。。

能否把名字改回到曾用名名字改回曾用名

變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戶口所在地進行辦理。法律依據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 七 十八條規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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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因為現在登機是先查身份證的名字是否和機票上登記的名字一樣,只有一模一樣才可以登機。除非還要帶上戶口本進行檢視才可以登機。坐飛機之前要注意把身上攜帶的一些打火機和飛機禁止的物品,全部的放棄掉,不然上飛機前會經過安全檢查門,如果身上有這些物品,會被沒收,建議大家注意這方面的事情。要按照飛機票號碼...

關於簽證曾用名簽證官會問什麼,簽證時曾用名

一般不會問,但你最好做充分的準備。如果能在更名的戶籍處開具一份證明,就萬無一失了。萬一被問到,就如實回答就好,對你申請簽證不會有影響。百分之九十簽證官什麼都不會問。簽證時曾用名 你的出生證明,會是以前的名字。還是填上曾用名,這樣可以證明這二個名字是一個人。你現在戶口本上是什麼名字?身份證上是什麼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