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制定《行政許可法》的現實意義

2025-07-26 14:30:16 字數 4281 閱讀 3744

我國《行政許可法》規定的行政許可原則及其具體表現。

1樓:考試資料網

答案】:行政許可法中規定的行政許可的原則有:

1) 行政許可法定原則。包括行政許可設定法定、行政許可範圍法定、行政許可程式法定等幾個方面。例如,《行政許可法》第4條規定:

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當依照法定的許可權、範圍、條件和程式」。

2) 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例如,《行政許可法》第5條規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有關行政許可的規定應當公佈;未經公佈的,不得作為實施行政許可的依據。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私隱的外,應當公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申請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許可差肆的平等權利,行政機關不得歧視。

3) 便民、效率原則。例如,《行政許可法》第6條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遵循便民的原則,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4) 權益保障原則。例如,《行政許可法》第7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享有陳述權、申辯權;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其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5) 信賴保護原則。例如,《行政許可法》第8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

行圓神政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准予行政許虛腔轎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由此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財產損失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6) 監督原則。例如,《行政許可法》第10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應當建立健全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監督制度,加強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監督檢查。

行政機關應當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事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實施有效監督」。應當清楚《行政許可法》中規定的幾項原則的含義,並結合具體條文規定進行。

行政許可法的制定目的是

2樓:任丹陽

1、規範行政許可的設定和實施。在這一方面的作用,行政許可法首先是將行政許可的設定權與實施權嚴格分離,通常情況下,行使設定的機關不得行使實施權,行使實施權的機關不得行使設定權。權力的分離可以避答悔免權力的高度集中,防止權力的濫用,「自己不能充當自己的法官」,這是防止權力濫用的基本法則。

在此基礎上,行政許可法具體規範了行政許可設定權行使的主體和行政許可權實施權行使的主體。

2、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如前所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人權的原理,可以做想做的任何事情,對它們行為的限制必須基於正當的理由和目的,必須要有法定的機關進行限制,必須按照法定的程式進行限制。同時,這些限制本身也是從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出發的。

梁舉猜。3、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設定行政許可的範圍,即哪些事項需要設定行政許可,對於設定行政許可的事項只有具備哪些條件才能獲得進行此類活動的資格和權利,如何實施行政許可橡型,等等,其全部目的都在於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

4、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行政機關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可以獲得行使此權的正當性和合法性,當然有利於保障其行使;同時,行政機關必須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行使各自的權力 ,因此,在一定意義上說,行政許可法也是限制和監督行政機關的權力的。

行政許可法的制定目的是

3樓:雀無了悅

行政許可法的制定目的是a,b,c,d。

a.規範行政許可的設定和實施。

b.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c.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

d.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

答案:a,b,c,d。

拓展:行政主讓蠢體是指享有行政管理職能,能依法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出一定行政行為的主體。例如能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主體,能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主體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准予野亮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第五條。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非歧視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條。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減損權益或者增加義務的方式予以懲戒的行為。行政主體是指享有行政管理職能,能依法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出一定行政行為的主體。例如能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主體,能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主體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頌滑寬為。

第五條。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非歧視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條。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減損權益或者增加義務的方式予以懲戒的行為。

根據我國《行政許可法》,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4樓:考試資料網

答案】:c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十四條規定:本法第十二條所列事項,法律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必要時,***可以採用釋出決定的方式設定行政許可。實施後,除臨時性行政許可事項外,***派亂應當及時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塵亂檔員會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規。

第十六條規定:行政法規可以在法律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範圍內,對實施該行政許可作出具體規定。地方性法規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範圍內,對實施該行政許可作出具體規定。

規章可以在上位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範圍內,對實施該行政許可作出具體規定。法規、規章對實施上位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作出的具體規定,不得增設行政許可;對行政許可條件作出的具體規定,不得增設違反上位法的其他條件。省級***為省級陪滑**職能部門無權創設行政許可。

故正確答案為c。

根據《行政許可法》,下列關於行政許可設定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5樓:考試資料網

答案】:d根據《行政許可法》第15條:本法第12條所列事項,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地方性法運凱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旁答喚確需立即時施行政許可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章可以設定臨時性的行政許可。

臨時性的行政許可實施滿一年需要繼續實施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地方性法規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章,不得設定應當由國家統一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格、資質的行政許可;不得設定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登記及其前置性行政許可。其設定的行政許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區的個人或者企舉鍵業到本地區從事生產經營和提供服務,不得限制其他地區的商品進入本地區市場。

依據我國《行政許可法》,下列關於設定行政許可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6樓:考試資料網

答案】:a, c, d

本題考核行政許可設定的有關制度。企業設立需要確定主體資格的事項,屬於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事肆派項,企業設立的配耐其他事項不屬於培雹春行政許可範疇。選項b錯誤。

地方性法規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章,不得設定應當由國家統一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格、資質的行政許可。選項e錯誤。

我國《行政許可法》對行政許可的原則是如何規定的?

7樓:李建成

1、合法原則。合法原則是指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當依照法定的許可權、範圍、條件和程式。

2、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開是指國家行政機關某種活動或者行為過程和結果的公開,是對公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保護。公平、公正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時,不僅在實體和程式上都要合法,而且還要合乎常理。

要求平等地對待所有個人和組織,禁止搞身份上的不平等。

3、便民原則。便民原則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行政許可過程中能夠廉價、便捷、迅速地申請並獲得行政許可。

4、救濟原則。救濟原則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請求國家予以補救的制度。

5、信賴保護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是指行政管理相對人對行政權力的正當合理信賴應當予以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生效的行政行為,確需改變行政行為的,對於由此給相對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補償。

6、行政許可不得轉讓原則。行政許可不得轉讓原則是指除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轉讓的行政許可外,其他行政許可不得轉讓。

7、監督原則。監督原則是指行政機關應當依法加強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和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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