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農村土地改革有啥好訊息

2025-06-15 07:30:20 字數 2037 閱讀 5264

1樓:汪世龍

農村土地改革訊息有要縮小土地徵收範圍,規範土地徵收程式,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

【法律依據】

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第一條。

完善土地徵收制度。針對徵地範圍過大、程式不夠規範、被徵地農民保障機制不完善等問題,要縮小土地徵收範圍,探索制定土地徵收目錄,嚴格界定轎巧公共利益用地範圍。

第二條。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針對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權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和交易規則亟待健全等問題,要完善農村集體經營性態哪建設用地產權制度。

第三條。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針對農戶宅基地取得困難、利用粗放、退出不暢等問題,要完善宅基地權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農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區域戶有所居的多種實現形式。

第四條。建帆帆碼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

2樓:來曉星

2018年農村土地改革當然有好。可以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承包土地的。

2022年農村土地新政策

3樓:張青峰

2022年土地政策的新規定是:當前,國家大力推進土地流轉和農業規模化的生產,但是為了防止土地變成非農化,保護耕地的數量和土地的質量,享受農村土地補貼的政策越來越嚴格。根據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洪水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的有關規定,灘塗、洩洪區、湖堤、河道等都不屬於農村集體耕地的土地,經過復墾種植農作物的土地是不能得到補貼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第一條 有關規定,不屬於農村集體耕地的灘塗、行洪區、湖垸、河道等已經圍墾、種植作物的土地,不能獲得補貼;

2、國家已頒發林權證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還林補貼的土地,不能獲得補貼;

3、經縣級人民**認定,長年拋荒的耕地不能獲得補貼;

4、經縣級人民認定,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不能獲得補貼;

5、作為畜牧養殖場佔用的耕地不能獲得補貼;

6、成片良田轉為設施農業用田並且常年不耕作的,不予補貼;

農村土地改革政策已定,來看看

4樓:阿陽暢心聲

<>《農村土地改革政策已定,來看看。

1、農村土地「一動」

相信大家都有聽過團餘「小田並大田」的政策,接下來要改動的就是農村分散的小田,按照試點塌陪滾地區所實踐的經驗來看,這項政策主要是將村裡的小田納入農田改造範圍。

2、農村土地「一不動」

就是亂塌和承包地再延長三十年有關,為了讓各地能夠順利開展延包工作,咱們國家在今年也發話了,繼續試點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的政策,優先到期的地方要從容延包試點。

2020農村土地改革新政策

5樓:日隆家居商場

2020年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那麼新政策內容有哪些呢?

1、多餘宅基塌耐地繳納稅費。

從2020年1月1日起,農村地區將繼續實施「一戶一宅」的宅基地政搏鏈策。但是對於有大量宅基地農戶來說,其宅基地不會被強制收回,但需要繳納一定的稅費。

2、土地流轉問題。

2018年土地確權後,2020年將在全國範圍內迅速進行土地流轉。如果想要將土地出讓給他人,必須要明確土地利用的方向,知曉土地的具體用途,不能在不知情或不瞭解的情況下將土地出讓給他人。

3、土壤汙染防治。

2020年1月1日,中國關於土壤汙染防治的法規生效,在新的法律中,不能把任何有毒的汙染物進入土地,否則會受到一定的處罰。

4、土地徵用問題。

1)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基衫孫、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2)徵用住宅: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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