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中創輪胎新員工自動離職工資還會發放嗎

2025-06-14 20:25:14 字數 5261 閱讀 4900

1樓:網友

勞動者有上班提供勞動,就享有應獲得相應勞動報酬的權利。可以事後按用人單位要求辦理相關手續並與用人單位協商工資支付事宜。若用人單位橡畢拒不支付的,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一般為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稿如培由此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鍵唯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網友

按照法律規定是爛空野雹有的。有上班提供勞動即應獲得勞飢脊瞎動報酬。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支付;協商不成的,可向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辭職時工資怎麼算?

3樓:華律網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新錄用勞動者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在試用期辭職,公司原則上是不能扣除勞動者工資的,除非你在職期間給公司造成了財產損失,正常情況下,試用期辭職應在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工資在離職那天當面結清;也可以在公司常規發薪之日再發給你。勞動者試用期辭職工資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計算。

但是如果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的,則該約定因違法而無效。此時,勞動者的工資應按照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計算。

4樓:alison劉淑婷

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正常出勤天數以及加班時間的多少來進行計算其工資,其月實際工資=月工資÷實際出勤天數。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加班小時數×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加班小時數×3倍。

一、《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1.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2.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3.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4.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天。

根據具體問題型別,進行步驟拆解/原因原理分析/內容拓展等。

具體步驟如下:/導致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

5樓:天涯銳昌

一、先看你們單位的工資架構是如何構成的。如果沒有細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其它補助等專案的話,到月底計算工資按全額工資攤到每天多少錢,然後乘上實際上班天數就為你的工資;如果是分了上述專案的話,則是拿基本工資來攤分,乘上你的實際上班天數加上其它工資和補助為你離職工資。

二、看合同約定。因為個人的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的有關條款,有可能你拿不到前面的工資反會對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要進行賠償。如果是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條款規定,你和單位協商後不能達成協議,你以此來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不單按整月的工資發給你,而且還要根據勞動合同法,給你一定的經濟補償。

三、有關勞動管理條理規定,只要存在勞動關係,就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勞動合同書上也明確說明要為勞動者提供「勞動條件和勞動保障」。這裡談到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障」就包含了社會五項保險。

單位不為你繳納社會保險,你可以提出要求他們做補繳或補償。

6樓:知道

提前乙個月辭職工資怎麼算。

7樓:愈柏褚博

這要看公司規定及你的假期,如果寫完辭職報告就不到公司上班,原則上是沒有工資的。如果你是在希望離職的時間後不上班,那公司應該發放你上班的工資。

8樓:文開齊團隊

辭職工資依據你離職前實際出勤天數發放工資,用人單位不得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的情形,若公司存在未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工資,可向勞動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9樓:網友

根據勞動法,你應該提前30天打辭職報告給你單位的人事部門,經協商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後,勞動法規定單位應幫你繳納社保。工資應該計算到你實際辭職的日期。

10樓:教和授

你的工資是先做後拿工資,你18日的工資已拿了,現在辭職,就是算18日之後的工資即可,有一天算一天。

11樓:韓飛

勞動者辭職,最後1個月工資按照出勤天數計算。

月實際工資=月工資÷出勤天數(當月有法定節假日的,法定節假日算出勤)如果存在加班的,可以單獨要求支付加班費。

一、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比勞動監察靠譜;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新《勞動法》裡,員工主動辭職,企業還需要多發乙個月工資嗎

12樓:知道法也團隊

勞動者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工資發放到實際工作當天,無需多發放乙個月工資。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3樓:

勞動者依據來勞動合同法第源三十八條規定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

勞動者因個人原因(非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原因)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只需支付其實際出勤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4樓:周說

你好,這個問題關鍵要看企業有沒過錯。如果有,員工主動辭職,仍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的。

15樓:網友

個人主動辭職不需要多支付乙個月工資 工資只結算到工作結束之日。

16樓:水6元

《勞動法》裡沒有規定員工主動辭職,企業還需要多發乙個月的工資。

17樓:網友

如果企業沒有違反法律。。員工在合同期內辭工一直都不需要多發乙個月工資啊。

18樓:監理師

這個要看情抄況:

襲1. 辭職信企業同bai意後,員工要求再工du作乙個月,但企業要求馬zhi上離職,就要多支付一dao個月的工資。

2. 如果員工辭職,自己要求馬上離開,企業也同意其離開,就不用支付1個月的工資;

3.如果員工要求馬上離職,企業不同意,員工需要承擔1個月工資的違約金。

祝你新年快樂,蛇年大吉!

19樓:要騰達的小飛蝗

提出因個人原因自願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是正式員工需提前乙個月向公司提出申請,而公司則要支付其在這乙個月內的工資。試用期員工則提前7天提出申請即可,公司支付7天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