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田制之下地主交稅嗎,井田制與均田制都是土地國有嗎

2025-05-31 00:00:14 字數 2216 閱讀 2431

1樓:其澎

均田制:由朝廷將大量無主的土地收歸國有,再按人口數分給百姓耕作,唐朝初期均田制就規定成年男子每人可「授田百畝」,這一百畝田地又被劃分為二十畝永業田和八十畝口分田。

永業田的二十畝土地是歸百姓私有的,可以世代傳遞,也可以在百姓遷徙或者因家貧需要安葬費時**,但一經賣出,朝廷就不再次授永業田。而八十畝口分田則歸國家所有,只是暫時交給百姓使用,耕種者去世時則由朝廷收回(百姓遷往人少地多的地區時也准許**),再根據情況重新分配。

在均田制的基礎上,**就可以按照授田記錄向百姓徵稅。百姓不論貧富,一律繳納定額的租庸調,唐初這一稅制被稱為租庸調法,其中租指田租,每年納粟二石;庸指勞役,每年替朝廷服勞役二十日;調是戶調,即按戶徵收一定數量的如麻布、絲、絹等農產品。

租庸調法還具有一定的靈活性,比如允許百姓交納絲絹以代替勞役,在國家需要百姓服役的時候,如果加役超過十五天,則免其調,加役超過三十天,則同時免除租和調;再比如在出現自然災害的情況下,農作物損失十分之四以上則免租,損失十分之六以上免調,損失十分之七以上則全免。

租庸調法使得百姓既有土地耕種,又不會因為長期服役而耽誤農時,更有面對災情時的減稅方案。在唐朝初年時期,朝廷通過這一政策安置了大量流亡的百姓(授予田地建立戶籍),調動了他們的生產力、推動了唐初農業的發展,而人民生活的安定又保證了國家的賦稅收入,促進了國家的穩定,為唐朝的繁盛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有田則有租,有身則有庸,有戶則有調。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租庸調法的問題也漸漸顯現出來。

首先,唐代的戶籍分為主戶和客戶,主戶指最初給百姓授田的地方,如果此人遷居別地,則登記為客戶,按當時的規定,主戶需要繳納租庸調,而客戶則不需要雀燃叢繳納,於是許多人將手裡的土地賣掉,移居別地、不再繳稅;而購買土地的人則想方設法將土地隱藏起來,不在地方登記,這就造成了稅收的大量流段跡失。

其次,一部分被授予土地的家庭,在應該歸還口分田時不願意上繳土地,而是隱瞞實際情況,導致朝廷掌握的土地資料嚴重失真,影響稅收。

最後,由於均田制分配的是無主土地,地主階級的土地仍歸私人所有,頃櫻因而貴族階層便常常藉助家族勢力和官僚權力擴大自己的土地。

2樓:易之軍

均猛差橡田制之下地主不用枝旁交稅,均田制是均田制將無主土地按人口數分給慶御小農耕作,土地為國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後歸其所有。而地主土地不屬於均田土地的範圍。

井田制與均田制都是土地國有嗎?

3樓:金色盛典歷史

是的,井田制與均田制都是土地國有。

井田制就是土地國有,均田制是封建社會中的土地國有,土地兼併就是有的人土地越來越多,土地買賣就是那些人獲得越來越多土地也就是土地兼併的乙個最主要的方式。土地私有就是土地歸個人所有,乙個表現就是允許土地的買賣。土地國有就是土地歸國家所有,個人只能使用不能買賣,例如井田、屯田、均田制下的桑田、露田等。

井田制與均田制都是土地國有嗎?

4樓:匿名使用者

不同制度下的土地國有。

井田制與均田制都是土地國有嗎

5樓:

土地制度,一直是中國最重要的制度之一,與當時的社會背景有極其複雜的關係。

井田制:可以考證的歷史是商以來一直都在實行,可以推測的是從夏朝或者更早開始實行。井田制有兩個重要特色,一、與分封制繫結在一起,上層領主分封下層領主,土地可以分封,不可以私自買賣、交換等。

二、當時的農民沒有貨幣儲備,不可能徵稅,因此,地租是實物地租,11%的作物產量歸土地的最下層統治者所有,也就是說,土地分封出去了,上層貴族就不再獲得任何地租,相應的,下層領主要向對應的上層領主效忠,有出兵、朝貢等義務。

均田制:這個是漢朝以後歷朝歷代戰後頻繁出現的土地政策,與井田制不同,均田制的目的是保障耕者有其田,換個角度說是田有人耕。所以,一般出現在數十年大戰之後,土地荒蕪,人口少,而嚴格按照私有制來說,某些大地主的後人,還是擁有土地的所有權的,但是他已經無法有效管理土地。

舉個例子,曹操當初在青州,是如何把黃巾軍中的蒙特內哥羅軍弄成了他自己威震天下的青州軍的呢?兩個字,土地。黃巾軍都是吃不起飯的流民,對土地的渴望勝過一切。

青州當時的鄉紳們絕大部分都是支援袁紹的,對曹操很不賣面子。曹操就釜底抽薪,放任黃巾軍去消滅地主,然後跟他們協議,實施井田,9稅1,耕作多少年以後,土地就是你們自己的了,於是,蒙特內哥羅軍這隻起義隊伍裡的中堅力量變成了順民,而且是曹操的死忠,曹操起家的根基。

均田制分發給普通民眾的土地一般不許買賣,需要很多年以後,性質徹底轉變為私田才可以,如果性質是國家補助的田地,是不能買賣的。

均田制的內容和效果,概括均田制的意義和作用

均田制的內容 1 男子15歲以上,授種粟谷的露田40畝,婦人20畝。奴婢同樣授田。耕牛1頭授田叨畝,限4頭牛。授田視輪休需要加倍或再加倍。授田不準買賣,年老或身死還田,奴婢和牛的授田隨奴婢和牛的有無而還授。2 男子授桑田20畝。桑田世業,不必還給國家,可傳給子孫,可賣其多餘的,也可買其不足20畝的部...

唐朝的均田制和租庸制並做評價

唐初繼承北魏的均田制,並實施租庸調製。經過隋農民大起義及長時期的內戰,唐朝手中掌握了大量無主荒地。將這些土地按規定分配給成年男女 受田農民按一定比例向 交納租稅 租 及鄉土所產的絹 帛若干斤 尺 調 並無償地為 服役若干時日,不服役則折交相當的絹布 庸 上述內容即租庸調製,其精神仍然是秦漢以來重小農...

北魏均田制對豪強地主兼併土地的作用

北魏 頒佈均田令,是把國家控制的荒地分配給農民,農民鄉 繳納租稅,承擔一定的徭役和兵役。均田令的推行,使無地和少地的農民的農民得到了土地,抑制了土地兼併,有利於國家徵收賦稅和徵發徭役實行均田制後 始返舊墟 北方經濟有了明顯的恢復和發展。抑制了豪強地主,均田制頒佈的背景來看,當時吏治混亂 財政困難 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