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情侶分手以後一定要老死不相往來,這才能說明當初互相真的裂並高愛過。如果還想做朋友的,說明當初並不是真的愛過,最多是喜歡蔽蔽過肆尺而已。
男女之間一旦分手是不是就應該老死不相往來?你怎麼看?
2樓:美美說汽車
假如是有份無緣,分手必定是無法割捨的痛苦確定,彼此也一定是於心不甘。假如,繼續來往,是火上澆油的相互折磨,對雙方而言都太過殘酷,是一種殘酷難熬!假如分手以後,彼此糾纏不清地曖昧關係,行著情侶的事,都沒有複合的覺得或是徵兆,那還不如不來往,要不然再這樣下去,終究會損人不利己。
假如分手之後,還可以像朋友一樣共處,彼此之間不覺得難堪,都沒有曖昧不清的糾纏不清,那樣還是要來往的。
男人和女人,倘若作為好朋友(非一般)得話,分手後還是儘量千萬別來往太密了。因為之前有一些那麼一些若有似無的特殊關係,如果還一直來往得話,加上出現獨處的機遇,非常容易和好如初而這樣的關係,非常容易掰扯不清,這是最要命的。作為平常人,並沒有能力操縱自己的慾望。
如果有極強的控制慾望的能力,也許也肯定不會使自己處在這類處境。
分手時,大家都有不捨,可是都沒有辦法改變現狀和對方在一起。所以我覺得分手是痛苦的,分手以後就不要再聯絡,以防還有不捨,再有更多的痛苦。分手後不詆譭另一方是一種涵養。
要再聯絡,又接受不了另一方,沒有這個必需,想起往事兩人心裡都會忘不掉。我認為分手了,就不要再聯絡。若有不捨,想一想當初為什麼分手,怎麼不多一些寬容。
既然選擇放棄分手,想必也是雙方經過深思熟慮,各個方面考慮到完善作出的確定,那麼就分出整潔完全,從觀念感情方面,從化學物質在經濟上,了一完全斷個潔淨。何苦彼此都選擇放棄另一方,又糾纏不清,遷扯不清,沒有了情感,沒有了感情,還有來往都是妄生很多煩心事,整得心身不安寧。以往雖然有美好回憶,但畢竟過去,分手了也代表著一切都結束了。
3樓:清秋雲奕
是。既然兩個人都已經選擇了分手,那麼也沒有必要在以後有過多的往來。
4樓:追著夢想的陽光
男女之間分手不要鬧得太過於難看,保持一般的朋友關係才是最正確的做法,兩人見面也不會那麼的難堪,畢竟曾經有著美好的回憶存在。
5樓:雙子小黑嘿
這是不應該的,現在的人應該是比較理智的。如果能夠和平相處,那是最好的。
分手後應該選擇複合還是老死不相往來?
6樓:網友
和很多現在的年輕人一樣,我和自己的前任之所以當初會分手,主要還是因為棚喊我們兩個人是鏈孝野在大學畢業之後選擇在不同的城市發展,面對異地戀的考驗,我們兩個人都沒有經受的住,最終因此而分手了,在我和前任之間,我個人認為並沒有什麼遺憾的,在分手之後我是不會選擇複合的。
之所以這樣說,並不是因為我是乙個在感情方面比較冷漠的人,主要還是在於我會認識到,既然兩個人都是屬於那種事業性比較強,都是渴望讓自己在事業上取得成功和突破,那麼很自然,誰也不會再感情上主動的讓步,都是希望對方遷就自己,慎灶況且兩個人又是在不同的城市發展,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兩個人選擇分手也就是必然的結果了。
即便是在我們分手之後,我們之間依然會保持聯絡,我們還是屬於普通朋友,但是我們兩個人都清醒地認識到,我們彼此已經不再適合對方了,我們是不可能重新複合成成為情侶的,況且現在我們兩個人都已經有了各自的愛人,組建了屬於各自的家庭,我們都需要對各自的家庭負責,所以現在我們兩個人之間的來往和聯絡基本上也中斷了,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對於自己的生活和情感方面還是應該更多一些理性才是。
分手了,真的有必要老死不相往來嗎
因此在我看來,戀愛後的分手有必要 老死不相往來 畢竟愛過的人,分手了,人是很難抑制自己的情感,也很難做到心無芥蒂的,即便你無法再愛了,心中始終留有他來過的痕跡,不論過去多久他仍在你心裡。最後不管是依然還愛著的,還是不愛了的,你都會對那個人心存執念,所以,分手了就沒有必要再聯絡了,老死不相往來就是對告...
前任老死不相往來是真的放下嗎
老死不相往來,不一定是真的放下,因為每個人心底都藏著一個不願提起的前任,所以有些人不必真的放下,深深放下心底就好 應該是的,但樓主你說的不是很清楚,怎麼個老死不相往來法,有沒有放下,還得看情況而定,做不成戀人,做普通朋友也是可以的啊!何必走極端道理了?個人意見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到你!謝謝!怎麼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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