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三章律法和信心的區別是什麼

2025-05-30 22:10:11 字數 1558 閱讀 5957

1樓:來自景德鎮**不羈的小飛象

您好,加拉太書三章律法和信心之間的區別是很重要的。律法是指聖經備喊中所記載的一系列規則,這些規則是上帝吩答猛咐他的子民遵守的。信心則是指一種信仰,即人們相信上帝的存在和他的作為,並且按照他的旨意行事。

律法是上帝的旨意,它是一種行為準則,它指導人們如何行為,以及他們應該遵守的規則。它是一種外在的行為準則,它指導人們如何行為,但它不能改變人們的內心。

而信心則是一種內在的信仰,它是一種信仰,即人們相信上帝的存在和他的作清滾橋為,並且按照他的旨意行事。信心不僅僅是一種行為準則,它還可以改變人們的內心,使他們更加有信心,更加有動力去遵守上帝的旨意。

總之,律法是一種外在的行為準則,它指導人們如何行為,但它不能改變人們的內心;而信心則是一種內在的信仰,它可以改變人們的內心,使他們更加有信心,更加有動力去遵守上帝的旨意。

2樓:初春旖旎

我們上一次停在了加拉太書3章20節,今天我們會把3章都查完,21節到最後,然後下一次我們會講應用。我們前面稍微花幾分鐘回顧一下。

3章一直就在講著律法和信心、律法和應許的關係。先講律法和信心,然後從15節開始講到塵唸了律法和應許。應許和律法的區別我們上次特別的分開講了,應許是從神的話來的。

他在亞伯拉罕的時代,就已經把這應許給出來了。在那個時候,甚至律法都還沒開始。最早開始的點是割禮,真正摩西的律法要到400多年之後才頒下來,所以應許是早於律法的。

而且應許是從亙古到永遠不變的,就是神給出來了以後他就會實現,神負責把應許來實現。

所以律法是為了什麼才有的呢?就是3章19節,律法是為了過犯添上的,是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借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所以為了這個過犯,我們上次舉了個例子,就像每乙個人他都穿小區,穿別人的小區,穿捷徑到對面的地方去。

當我們不知道不能穿的時候,這個是過犯。當我們知道不能穿的時候,律法就把我們的罪顯明瞭。所以,並不是說有了律法才有了罪,罪是一直在那裡的。

只是律法使我們知道,這個東西是罪,原來我穿的時候我不知道,現在小區貼了乙個告示說這是私家宅院,你穿過去就是犯法的,你現在知道這樣事情是不對的。所以這是律法給出來的乙個背景,今天我們會把這個的話題講完,因為上次講到這裡,大家會顯明很多的派巖困問題,應許這個我們已經很清楚了,那我們就不再詳細講。應許我們上次花了很長的時間講,從亞伯拉罕到以撒到雅各,這個應許是怎麼乙個個給出來?

最後是怎麼樣在每棗並一代人裡面當中那乙個,有信心的那乙個,一代一代傳下去。所以應許和神在藉著亞伯拉罕給的其他的這個地上的祝福,是有本質區別的。所以應許是從亞伯拉罕到以撒到雅各。

3樓:網友

加拉太書三章律法和信心的肆嫌區別是,律法主答雹冊要關注的是遵守完全的準則,而信心主要關注的是基於個人信仰的行為。律法要求人們清巨集以遵守完整的體系來準確衡量他們的行為。而信仰,要求人們以守望相助和愛心,來度量他們的行為是否與其信仰相一致。

雖然兩者都要求人們追求完美,但信心追求的是心靈上的完美,而律法追求的是遵守完整規則的完美。

4樓:夾蘋修

加拉太書三章中,律法指的是摩西律法,它是由上帝吩咐摩西將仔悉其傳給以色列人基拍的法律;而信心指的是對上帝的信仰,即信仰上帝念鋒乎的話語,以及對上帝的信心和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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