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劉盼盼
民法典關於彩禮退回的規定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可以按照法律的規定要求對方退還彩禮。根據國家民法典的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法律分析
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散耐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百分之五十;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百分之七十;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係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在日常婚姻生活中,如果遇到了結婚索要天價彩禮的敏掘凱情況,或者是由於雙方的原因要求退還彩橋喚禮時,應當瞭解並且注意相關的法律規定,從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樓:企慧網:免費法律諮詢
1、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人民法院才能考慮支援給付人的返還請求。 2、必須是本地區確實存在這種結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 3、要區別彩禮給付時當事人的主觀森冊意願。
4、給付彩褲配禮後,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對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要進行保護。 5、胡春指對於彩禮的給付、接受主體,應當正確理解。
返還彩禮的情形民法典
3樓:肖紅
一、返還彩禮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
1、返還彩禮的情形有:
1)雙方當事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彩禮,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彩禮由誰來返還。
由於離婚案件涉及男女雙方以及子女的高談宴人身權利,涉及當事人的私隱,故離婚案件中一般不存在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而且,彩禮的給付實際也是以男女雙方為利益物件或者代表。因此,應當區別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
1、男女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後,男方以女方為被告提起離婚訴訟,並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的,不列彩禮的實際給付人、實際收受人為第三人。而應以男女雙方作為彩禮返還的權利人與義務人。一方以不是彩禮的實際給付人或者實際收受人為抗辯,拒絕返還彩禮的,不應予以支援;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男方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彩禮的,由於彩禮的實際給付人與收受人並不侷限於男女雙方,還可能包括男女雙方的父母或者其他近親屬,在彩禮的戚銀用途上,既有可能是女方個人所用,也有可能是女方家庭所用、還有可能為男女雙方所組建的家庭所用。因此,一般可列女方為被告,如彩禮實際收受人為女方父母或其他人,則可考慮列實際收受人為共同被告。侍談這樣既符合婚約財產糾紛特質,也有利於真正解決糾紛。
4樓:賈寶驊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悔埋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答茄人生活困難的。
哪些情況不予返還結婚彩禮: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就司法實踐中如何掌握第三種情況作以下幾點說明:首先要求「確已」用於共同生活。
這就要求接受彩禮的一方,要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加以證實,避免依此為藉口拒絕返還彩禮;其次女方在「結婚」前購買的嫁妝,雙方共同使用,不能視為用於共同生活。因為女方的嫁妝是其「婚前」財產,在雙方共同生活期間,男方也有其婚前財產用於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該項規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需要並實際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六十碧舉螞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關於彩禮返還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5樓:律漸
法律分析: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缺野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是否返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定。
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罩雀持,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援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援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物扮早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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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逾期未交物業費,物業公司可以催告業主,讓業主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物業費。如果業主在這個期限內仍然沒有交盯凳物業費,物業公司可以訴訟或者申請仲裁。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 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