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合理的收費是可以的。
通常地下停車場會收取保潔、照明等產生的物業費慶禪用,譽擾塵但是每月收取「維修費」的還真沒聽過。可以要求物業提供相應的收費標準和費用使用明細(物業應當公示費用收取依據,個人意見物業不接受就找業委會(如有),否則就只能通過業主大會施壓了) 。
物業費用的收取與是否李返使用沒有關係的。 業主可以採用臨時將車位租賃給他人或向物業申請暫時停用物業來減免物業費用(一般可以7折到5折繳納) 。
2樓:網友
物業收取車位管理費是合情合理的。《中國物業管理條例》的第十款第五細則規定,業主要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而物業管理費主蔽裂要包括的專案費用如下:
1)公共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用,包括外牆、樓梯、步行廊、公升降梯(扶梯)、**空調系統、消防系統、保安系統、電視音響系統、**系統、配電器系統、給排水系統及其他機械、裝置、機器裝置及設施的管理費用等。
2)聘用管理人員的薪金,包括工資、津貼、福利、保險、服裝費用等。
3)公用水電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噴泉、草地淋水等。
4)購買或租賃必需的機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業財產保險(火險、災害險等)及各種責任保險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滅蟲的費用。
7)清潔公共地方及幕牆、牆面的費用。
8)公共區域植花、種草及其養護費用。
9)更新儲備金即物業配套設施的更新費用。
10)聘請律師辯並高、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的費用。
11)節日裝飾的費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辦公支出,包括文具、辦公用品等雜項以及公共關係費用。
14)公共電視接收系統及維護費用。
其中,車位雖然是業主買的,但是車位是處於小區內的,物業***車位安全,有序,清潔,照明,通風,看管等維護義務攜尺,所以物業有權向業主收取該費用。
小區物業收取車位管理費合法嗎
3樓:喬光遠
法律分析:小區車位管理費收取在一定的條件下是合法的。物業收取小區停車費是有前提條件的。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知,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
對於小區內部共有和共同管理的事項,應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依據法定和共同議定的議事規則共同決定,該決定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物業費包括地落車位管理費嗎
4樓:肖紅
一、物業費包括地落車位管理費嗎。
1、物業費不包括地落車位管理費。車位管理費主要是指車位保潔費用和車輛管理人員工資支出,所以物業費和車位管理費是兩種不同的費用,如果買了車位還是需要額外交管理費的。
2、法律依據:《物業管埋衫理條例》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主管部門會同***建舉液團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二、物業管理部工作職責是什麼。
1、及時瞭解並掌握所轄物業的動態,保證所轄物業在合法、安全的狀態下執行;
2、負責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正橘按時收取應收款項,完成年度經濟指標;
3、熱情與客戶溝通,主動協調客戶之間的矛盾,不斷提高管理與服務質量;
4、負責所轄物業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管理並督促相關設施的配備;做好區域內環保工作;
5、負責所轄物業的維修申報和其他後勤服務;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小區地下業主自己買的停車位物業收服務費合理麼?
5樓:業主學法
小區地下業主自己買的停車位物業收服務費是否合理,依據如下:
1、開發商**業主共有停車位不合理不合法。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以及《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進行,建設專案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住宅建築規範》強制性要求 「(凡國家確定的。
一、二類人防重點城市均應按國家人防部門的有關規定配建防空地室室」;「住宅應配套設定居民汽車停車場地或停車庫」。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等,屬於業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款進一步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2、物業公司收停車服務費歸業主共有,否則不合理不合法。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住宅小區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符合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規劃條件,屬於住宅強制配建附屬設施,且徵地費用與建設費用計入房價,住宅配建設施的用途開發商不得改變。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業主對車位、車庫「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百七十八條的規定,由業主依法決定車位使用有關事項,列入臨時管理規約或管理規約,通過有償取得車位使用權,實現全體業主共享收益。經業主共同決定,需要委託物業服務人進行現場管理和服務,具體與需用車位的居民(住宅業主或者使用人)協議停車服務與收費等事項,應當遵守《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的規定。
3、有關問題詳見本號「小區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歸誰所有」一文。
依法依規提出建議,希望能幫助朋友,請予。
買了地落車位,物業每月要收60元的管理費,這合理嗎?
6樓:風無痕
我覺得這很不合理,乙個車位那麼貴還收管理費,整體算下來還不如租個車位划算。個人覺得車位管理費應該降下來或者免收。
7樓:我名字很霸氣的
我認為不合理,因為購買地落車位或者租賃地落車位的費用應當要包含車位的管理費,不應該額外收費。
8樓:武帥帥
我認為這合理,因為平時都需要監控攝像頭及保安人員不停地**,檢查車輛是否有有遭受到受損和碰撞,來及時發現並告知業主。
9樓:阿祖聊世事
買了地落車位,為什麼物業每個月還要收60元的管理費,請問合理嗎?
10樓:我是中國人
這就是沒人去買地落車庫的原因。
11樓:登高望遠看北京
我們這是120元乙個月。
12樓:張娟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物業管理費自提供物業服務時當月開始交納。物業費收取時間根據雙方合同中的約定而定,一般實踐中,物業服務費是以月為單位交納,交房前由開發商進行繳納,購房者實際收房後次月自行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條 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
您好,合理的哦。
提問我在我們小區買了車位,物業公司每個月要60的管理費,這合理嗎。
提問我們的購房合同並沒有提到這個啊。
提問沒有。開發商交房的時候我們去交費,才知道的。
您可以起訴維權。
並且和開發商要求違約金哦。
提問是物業用a4列印了乙個收費標準,貼在物業辦公室的。
現在的問題是,我要進去停車,保安不讓進,要求我去物業錄車牌號,錄車牌號就要交管理費。
物業讓車位和物業費一起交我不同意可以嗎?
你不同意同時繳納物業費和停車費可以啊。但你必須在限定時期內全額繳納不少就行。車位費一定要與物業費一起繳納嗎 物業費和車費一般的都是一起交,因為你當初就是一起交的年限,到時間都是一樣的,現在必須要一起交,如果不交物業費,那物業就不收車位費,造成的結果就是車子不能開進小區。購買了小區停車位為什麼還要交車...
對物業服務不滿意,業主可以不交物業費嗎
不可以。業主拒交物業費的行為,不僅會造成物業服務企業運營經費不足,無法維持正常的服務管理,損害其他正常交費業主的利益,還會激化矛盾,造成惡性迴圈。因此,建議業主在遇到問題時,不宜採取長時間拒交物業費的消極方式進行對抗。若業主對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物業服務不滿意,應通過正常途徑與物業服務企業溝通 協商解...
業主未交物業費,物業公司能拒絕服務嗎
根據事件描述,若 被跳閘 對方不能提供證明是你方人為的,物業可以拒絕提供服務,不違法。即使走司法途徑,對方也無獲勝的機會。但是,業主自己找人來維修物業公司無權禁止其開箱,物業不開箱,業主可以把配電箱自行開啟,只要不破壞電錶的封條即可,若到這時,雙方的矛盾必然激化。現實中經常會出現這樣的反覆,對方定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