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上響應的義務和相應的義務有什么區別

2023-02-09 17:00:15 字數 5443 閱讀 1636

1樓:

這兩種有很大的區別,離婚協議上的響應,是兩個人必須遵守的,相應的義務是贍養孩子,你必須要遵守的,我覺著響應和相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是離婚以後必須要執行的。

2樓:冉趣老師

這位朋友,你好,首先這個義務和相應的義務一般的就是說一個自己必須從心理上同意。另外一個呢,就是針對你的一種義務。

3樓:劉付利律師

沒什麼區別,相應是對的,「響」應是錯別字。

4樓:

響應義務和相應義務是有區別的。響應是別人提出來的你去響應。相應是同等對等的必須做的。

5樓:成琴韻

一會鞋書上響應的義務和相應的義務有什麼區別?區別很大,相應的義務和本身的義務,你就是應該完成的,相應的義務你你築一

6樓:英子妮

區別大了。響應跟相應是兩個完全不相同意義的詞語。

7樓:司馬瓃

離婚協議最好兩個人好聚好散,以前夫妻離婚了就不要經濟計較屬於你的就是你的,不屬於你的不是你的不要索要,兩個人爽快很快就即可辦理

離婚協議書和離婚證有什麼區別

8樓:華律網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依據法律規定合意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行為。根據婚姻法第31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確認雙方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經有適當處理的,應當辦理離婚登記併發給離婚證。因此,協議離婚是有離婚證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9樓:

一、定義不同:

1、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基於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籤訂的關於解除婚姻關係相關事宜的經過婚姻登記機關或者法院認可的書面協議。

2、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律文書,一般由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頒發。

二、法律效力不同:

1、離婚協議書不能當離婚證使用,要辦理離婚登記,因為離婚協議書在沒辦理離婚登記時沒有效力的。

2、離婚證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素,具有法律效力。

三、內容不同:

1、離婚協議書包括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並附清單)、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離婚協議書製作的時間。

2、離婚證包括子女安排、財產處理、結婚日期、結婚證證件字號、持證人姓名、發證日期。

10樓:你瞅啥

一、定義不同:

1、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基於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籤訂的關於解除婚姻關係相關事宜的經過婚姻登記機關或者法院認可的書面協議。

2、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律文書,一般由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頒發。

二、法律效力不同:

1、離婚協議書不能當離婚證使用,要辦理離婚登記,因為離婚協議書在沒辦理離婚登記時沒有效力的。

2、離婚證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素,具有法律效力。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證辦理程式

1、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出示證件

2、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

4、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

5、領取《離婚證》。

離婚證領取程式

1、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並核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檔案;

2、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於《婚姻法》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

3、詢問關於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願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

4、詢問關於子女撫養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

5、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印;

6、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

離婚證發放步驟

1、向雙方當事人再次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婚姻登記員告知其領取離婚證後雙方的法律關係,與子女的關係及各自應盡義務;

3、在《離婚登記處理表》上簽名或者按手印。本欄必由當事人親自辦理,不得由他人**;

4、登出雙方的結婚證,頒發離婚證;

5、宣佈解除雙方夫妻關係。

11樓:阮楊氏班鶯

離婚協議,是指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因此就離婚及離婚後的財產及孩子撫養權等問題達成一個民事協議。有了離婚協議還要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獲得離婚證之後才是真正的離婚了。

離婚證是指有民政部門頒發的,能夠證明夫妻雙方婚姻關係解除的證明。希望能夠幫到你,請及時採納。

1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協議是離婚雙方就孩子的撫養和夫妻共有財產的分割等達成的協議,它離婚的前置條件之一.離婚證是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律證件(文書).

13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協議書是辦理離婚手續時必填的內容,與離婚證是因果關係。不填,辦不了離婚證即離不了婚。只有離婚協議書不能證明他已經離婚,有離婚證沒有協議書,只能是協議書不見了。

離婚協議書不起登記離婚作用!

協議離婚又稱兩願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婚姻法》中稱作雙方自願離婚,指婚姻關係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具體的你可以看看這個

離婚協議書上甲方和乙方有什麼區別???

14樓:匿名使用者

甲乙雙方是平等的,沒什麼區別,關鍵是協議的內容。

15樓:天下劍殘

一樣的,夫妻之間的責任和義務同等,首先得看你們怎麼協議離婚,只能看你們是怎麼寫的,才能確定你是甲方或者是乙方。

16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把男方作為甲方,女方作為乙方

17樓:陳金華

誰做甲方誰做乙方對其權利義務無影響。主要取決於內容

18樓:四川張培律師

更多的是寫男方和女方!!

19樓:匿名使用者

沒什麼區別,它只是代表當事人的簡稱。

20樓:手機使用者

就是你和他(她)的區別

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是否有法律效應?

21樓:華律網

離婚協議是夫妻離婚時,對自願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問題,協商一致後形成的書面約定。離婚協議中需要寫明結婚登記日期、登記機關及離婚原因,並對自願離婚、財產分割及孩子撫養問題約定清楚。離婚協議是夫妻之間的內部約定,經登記機關備案後生效,對男女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離婚後,雙方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相關義務。

如果雙方沒有離婚的,協議不生效,任何一方均可反悔。離婚協議和法院做出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是不同的。如果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另一方只能先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對方承擔相應責任。

經法院審理判決後,對方仍拒絕履行的,當事人才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如果一方不履行判決書、調解書中確定的義務,另一方可以直接持生效判決書、調解書申請強制執行。

22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亦銘

有法律效應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那麼一份標準的離婚協議書怎麼寫呢?下面跟大家分享幾篇離婚協議書範文,以供參考!

男方:_______,男,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號_____幢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男,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號_____幢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於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區民政局登記結婚,於_____年___月___日(農曆___月___)生育一子(女),取名___月___日(性別,男/女,___族,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1、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自願簽訂離婚協議。

2、簽訂本離婚協議時雙方明確該協議的權利義務內容,自願接受本協議內容的約束。

3、雙方簽訂本協議時,無智力及精神異常,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有效。無強迫和威脅等違法行為與情形存在。

4、為保證協議的真實性,雙方各自邀請一名見證人進行本協議簽訂事宜的見證,見證人有權持有該協議。

5、雙方身份證影印件、結婚證影印件、債務欠款依據、購房合同影印件、車輛行駛證影印件、出資驗資報告書影印件、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孩子出生證明書(戶口簿)影印件等資料作為本協議附件,構成本協議內容。3、____(男/女)方需負責孩子的撫養直至付到孩子大學畢業為止。(5)本協議簽訂之後,所有權、居住權、使用權、收益

23樓:耿超律師

您好。離婚協議只要對子女、財產、債務問題進行了明確合法的處理,就是有效的。從您的協議來看,需要以下三點修改:

1.在開頭處載明男女雙方身份資訊,包括姓名、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等,這是明確協議雙方的基本前提;

2.明確約定探望權;寫明男方不負擔撫養費的原因(比如男方少分財產等);

3.對「樓房」、「土地」、「藥房」、「平房兩間」等財產進行進一步的明確,寫明地址,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離婚協議應當一式三份,你們雙方各留存一份,民政部門審查後備案一份。如一方反悔,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過程中可以提交該協議,由法院審查協議是否合理,最終以法院的判決為準。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離婚協議書上的孩子撫養協議可以修改嗎

婚姻登記條例 第11條第3款規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 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 法...

我和老公離婚半年了,離婚協議書上沒有我們的手印也沒有民政局的章印,請問一下這份協議書起法律責任嗎

是這樣的,你的問題真的讓人暈倒了。我和老公離婚半年了 請問,您拿到離婚證沒有?如果您沒有拿到離婚證,那麼,怎麼說 離婚半年 了?如果您已經拿到離婚證,那麼,民政局就會有你們離婚協議的備案,你們在民政局一定是填過 自願離婚的。現在你主張協議書沒有法律效力,估計是有難度的,因為有第三方 民政局 可以證明...

離婚協議可以寫孩子共同撫養嗎,離婚協議書上可不可以寫上兩個孩子有夫妻二人共同撫養

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權的時候是具體歸夫妻雙方的某一方擁有,不會判決撫養權共同擁有,但是為了孩子身心健康和有利成長,對於離婚後夫妻共同撫養孩子或者輪流撫養孩子,法院是准予的,所以離婚後通過協商是可以輪流撫養孩子的。可以,具體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