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應當在法律中的確切意思,有沒有法律或司法解釋中對應當

2023-02-04 18:40:05 字數 569 閱讀 3216

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條文中的應當就是必須(必為性的公民義務或者權力機關的職責),可以則是可做也可不做(選擇性的公民權利或者公權機構的自由裁量權)。不得則是一定不能(禁止性義務)。違反了應當的義務,當為而不為是不作為(違法或瀆職),違反了不得的義務要求就是作為的(違法或侵權)。

而可以是私權利時,是可以這樣做,也可以不這樣做,相對於應當和不得(義務)的不自由,可以(權利)體現為行為的自由,不行使權利、放棄權利和行使權利、實現權利同樣是處分權利(享有權利)的表現。但是義務(不得或應當)則不可以放棄。對於公權則往往與職責相聯絡,不象公民的私權利那樣容許隨便放棄,因為權責混同。

而且可以的自由裁量權不是象可以的私權利那樣可以無條件的處分,其作出可以(肯定)或不可以(否定)的決定必須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以保障公權不會侵犯私權。

這個好像是學法理的時候學的。

2樓:09郭

1、法律條文中的「應當」是和「可以」相對應的一個詞語;對於「應當」的理解就等同於「必須」,而「可以」則理解為可為或可不為。

換而言之,就是說「應當」就是強制性規範,「可以」就是選擇性或者授權性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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