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裁員,勞動者簽了字後,去體檢,身體有病。可以申請賠償嗎

2022-12-20 10:35:13 字數 5597 閱讀 2236

1樓:

這個要看和工作有沒有關係,如果是職業病,一、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職業病病人的診療、**費用,傷殘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的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按照國家有關工傷社會保險的規定執行。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規定,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患職業病的勞動者有權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享受下列工傷保險待遇:1、醫療費;2住院伙食補助費;3**費;4殘疾用具費;5停工留薪期待遇;6生活護理補助費;7一次性傷殘補助金;8傷殘津貼;9死亡補助金;10喪葬補助金;11供養親屬撫卹金。

職工患職業病的首先申請認定工傷,然後根據以上賠償專案要求相應的賠償。

2樓:常子昀

應該不能了,可以有所補償,但是已經簽訂完協議,也就是不再是公司員工了,解除勞務合同,公司負擔賠償,但是可以向公司申請補助病款。

3樓:帳號已登出

既然裁員,他給了補償。勞動者簽了字就說明同意了他的要求。如果去體檢你有病,那是你身體個人的事。對方無法給你補償的。

4樓:裡了幾

那要看你在了簽字之後的有效範圍內。你如果是先下了之後的有限範圍內查出身體有病可以申請。一定的補償。

5樓:咯回來了

那要看體檢結果是否屬於職業病,如果是的話可以申請賠償。

如果公司裁員,沒按勞動法少補償了給你,並且又簽了字。該怎麼辦

6樓:

首先建議您同單位協商解決,這樣最快;如果確實不能協商解決,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立案處理;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及經濟補償金。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員工,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若單位有拖欠工資或剋扣工資或單方面調你的工作崗位或降低你的工資等違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解除,這種情況下是有經濟補償金的, 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若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這裡的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完畢。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7樓:

賈元春 抱琴、青芸、琴韻

關於企業裁員經濟補償和賠償金問題

8樓:濤聲海韻

企業裁員經濟補償和賠償金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但對於第四十二條勞動者不能裁員。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9樓:匿名使用者

閣下對《勞動合同法》已經有一定的認知度了,我來主要回答您補充當中的問題吧:

1 如果未簽定勞動合同,則從工作後的第二月起每月支付雙倍工資(當然,有一份公司你已經領了,只要你有證據證明你沒有簽定勞動合同,此條即成立。不過貴司卻已經與你簽定,但沒有一式兩份,這種情況法律上也比較爭議,可能認定為合同無效,也有可能僅僅認定為不平等合同,另:賠償的最長期限最早只能是2008元月1日之後,因為這一點起新勞動合同法才正式生效)

2 代通金按您的工作年限來計算,如果企業違規被法院認證成立,則按你工作的總年限計算,不到一年算一年(賠償一月工資),不到兩年算兩年(賠償兩月工資)。

3 公司在特大經濟情況下的確有裁員的權利,但是如果企業藉口裁員則是違法,我希望勞動者都能像你一下,有勇氣贏得這口氣,為廣大勞動人民爭光,同時也打壓一下中國這些不良資本家們~~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合同法裁員賠償金需要支付。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1樓:匿名使用者

1、按勞動合同,你在單位工作未滿一年,按照一月補償金髮放,但由於單位未發書面通知,可以申請仲裁,要求單位賠償雙倍補償金。

2、代償金的支付標準就是一個月的補償金,不以什麼時間計算,無論工作多長時間都是一個月,企業支付了代償金,你同意接收了,就可以叫你立即走人,不用遵守提前一個月通知的要求。

3、補償金應該以應發工資為計算標準,就是包括保險、獎金等等所有的工資,不是以實發工資為計算標準。你在企業10個月,你的補償金應該是:前10月工資總額/10。

4、請看問題2。

5、合同沒有一式兩份,不合法,可以提起仲裁。

12樓:匿名使用者

(1)一個半月經濟補償

(2)裁員沒有代通知金一說,沒有提前30天通知,也沒有開職代會,可以按違法解除算,支付經濟補償雙倍作為賠償金,支付賠償金就不再支付經濟補償,也就是說三個月工資。

(3)是以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來計算,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

(4)工作年限不需你舉證,由用人單位舉證,你只要主張就行。

(5)因為勞動合同法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不溯及以往,所以沒有雙倍工資。

(6)要求用人單位補繳07年8月到08年1月前的保險。

13樓:空谷幽蘭氣清香

這些東西是可以做為證據的,問題是你想投訴你的公司嗎?有沒有那個勇氣,可以先至勞動仲裁部門去諮詢一下,瞭解一下哪是你的應得利益,然後再直接跟公司協商,不行的話,再訴諸法律.

簽訂勞動合同後以體檢不合格為由違法解聘,最多賠償多少?

14樓:匿名使用者

1、「以您體檢不合格為由違法解聘」

是否違法解聘要看勞動合同中是否具有相關的體格要求?如果存在且並不屬於「疾病歧視」的話,那麼並不屬於「違法解聘」。

2、「賠償數額」

如果屬於「違法解聘」,法律規定的賠償額是按照工作年限計算的,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87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所以說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如果您尚未在該單位工作建議向當地的「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反應」或者「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15樓:

您好:1、「以您體檢不合格為由違法解聘」

是否違法解聘要看勞動合同中是否具有相關的體格要求?如果存在且並不屬於「疾病歧視」的話,那麼並不屬於「違法解聘」。

2、「賠償數額」

如果屬於「違法解聘」,法律規定的賠償額是按照工作年限計算的,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87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所以說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如果您尚未在該單位工作建議向當地的「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反應」或者「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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