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去住旅館,住三間房,每一間房10元,於是他們一共付給老闆30,第二天,老闆覺得三間房只

2022-11-07 17:00:14 字數 6377 閱讀 9600

1樓:亓丹昳

有三個人去住旅館,住三間房,每一間房$10元,於是他們一共付給老闆$30,第二天,老闆覺得三間房只需要$25元就夠了於是叫小弟退回$5給三位客人,誰知小弟貪心,只退回每人$1,自己偷偷拿了$2,這樣一來便等於那三位客人每人各花了九元,於是三個人一共花了$27,再加上小弟獨吞了不$2,總共是$29.可是當初他們三個人一共付出$30那麼還有$1呢?這是全部的問題!

答案是 三個人一共花了$27,(再加上小弟獨吞了不$2,)總共是29$.這句話是錯的,小弟獨吞了2$,這2$是被包含在三個人一共花了27元裡面的錢.應該是三個人一共花了$27,再加上找回來的3元(也就是沒花的3元),總共是30$.

2樓:變化的世界不變的我

錢並沒增加也沒減少,只是邏輯發生了變化,還記得小學課本的《兩小兒辯日》嗎,一樣的道理

3樓:提兵百萬釣魚郎

這屬於偷換概念,實際計算三人花了25+退回來的沒人3+小弟獨吞的2=30

4樓:庹葉孤舞

在老闆那裡呀!你這賬不是這樣算的

5樓:小貓呀釣魚

他們三人實際一起給了28塊,並非一人九塊

有三個人去住旅館,住三間房,每一間房$10元,於是他們一共付給老闆$30,

6樓:匿名使用者

三間房間需要$25,而小弟退回每人各$1,所以應該是$28,「這樣一來便等於那三位客人每人各花了九元」這句話給大家誤導了。

其實這題嚴密的應該這樣解答

問題的關鍵每人每天不是9元,

而是每人每天 (25/3) + 1,

那一元差在25 - 24 = 1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本身就是一個錯誤。題設問題。哈哈

題目↓ 有三個人去住旅館,住三間房,每一間房10元,於是他們一共付給老闆30元,第二天,老闆覺得三間

8樓:赫連羽魅

是這樣的,如果你要用3乘以9得出的27加的話,應該加退回來的3元錢。而夥計拿起來的兩元錢是他們交的錢裡面的,按老闆退回5元算的話,他們每人只改交8元3毛多,而他們實際卻交了9元,多交的兩元就是夥計拿了的,如果要用兩元加的話,就要用他們該交的8元3毛多加上退回的3元,再加上夥計拿走的兩元,就是三十了!

9樓:歷史的平均分

老闆收了25,夥計拿了2元,那三個人每人拿了3元,加到一起不就是25+2+3=30嘛? 其實剛才那個3×9+2的算式本身都是錯的,出題人偷換的概念而已。

我說句題外話,你是才知道的這個題嗎?我11歲的時候都已經騙過我同學了,哎,可悲。

10樓:手機使用者

30=老闆25+ 每人退1( 就是3) + 夥計2

11樓:涵依芸

這是個典型的偷樑換柱的題目。問題應為「服務員拿了2塊錢」,是問者輸入錯誤。 首先,我們應該弄清楚「他們每個人出了九塊錢」是怎麼回事:

三人交:10×3= 30 老闆收:30-5= 25 每人給老闆:

25÷3= 25/3 每人被服務員拿:2÷3= 2/3 每人給老闆和服務員的總額:25/3+2/3= 9 每人給出10元,每人給老闆和服務員的總額9元,所以應被找回1元。

其次,我們應該弄清楚為什麼會出現「還有一塊錢去**了」的現象: 三人給老闆和服務員的總額:25+2= 27(即「每個人出了九塊錢」9×3=27) [ps:

這27包括服務員拿的2元了] 問:為什麼會出現「還有一塊錢去**了」的現象呢? 答:

出題者 有意在 已經包含了「被服務員拿去的2元」的27元上,又加了一次「被服務員拿 去的2元」來麻痺大家,卻沒有加應該「找回的3元」。其實,我說「他們每個人出了九塊錢, 服務員拿的兩塊錢包括在這三個九元裡了」,你是不是就已經明白了呢? 也就是說,本來應該是:

(10×3-5)+2+3=30 卻被算作了: (10×3-5)+2+2=29

所以那1塊錢根本不存在

12樓:

我幫你補充 過了不久老闆覺得3間房間可以打折給回5元 他就叫了夥計給回他們 那夥計就自己抽起2元給自己 3元給了那3個房客 這樣房客的房租就是9元一間 為什麼房間27元 那個夥計拿了2元 那麼還有1元去了**呢

對不對??!!

13樓:系浩

你把問題補充一下嘛!提問的時候會有一個 詳細問題什麼的。

14樓:一水一城

這個問題條件不清晰,但是我可以告訴你你只要認真讀題,就會發現是題目故意迷惑你,其實只是老闆沒有給一個人兩元~

有三個人去住旅館,住三間房,每一間房$10元,於是他們一共付給老闆$30,

15樓:高晉科

這是個典型的偷樑換柱的題目。問題應為「服務員拿了2塊錢」,是問者輸入錯誤。 首先,我們應該弄清楚「他們每個人出了九塊錢」是怎麼回事:

三人交:10×3= 30 老闆收:30-5= 25 每人給老闆:

25÷3= 25/3 每人被服務員拿:2÷3= 2/3 每人給老闆和服務員的總額:25/3+2/3= 9 每人給出10元,每人給老闆和服務員的總額9元,所以應被找回1元。

其次,我們應該弄清楚為什麼會出現「還有一塊錢去**了」的現象: 三人給老闆和服務員的總額:25+2= 27(即「每個人出了九塊錢」9×3=27) [ps:

這27包括服務員拿的2元了] 問:為什麼會出現「還有一塊錢去**了」的現象呢? 答:

出題者 有意在 已經包含了「被服務員拿去的2元」的27元上,又加了一次「被服務員拿 去的2元」來麻痺大家,卻沒有加應該「找回的3元」。其實,我說「他們每個人出了九塊錢, 服務員拿的兩塊錢包括在這三個九元裡了」,你是不是就已經明白了呢? 也就是說,本來應該是:

(10×3-5)+2+3=30 卻被算作了: (10×3-5)+2+2=29

所以那1塊錢根本不存在

16樓:山澄鹿涵蕾

其實道理很簡單。

27+2,沒有任何意義,這兩個數字根本不能相加。道理很簡單,27是什麼,是25元的實際房費和服務生藏起的2元的總和。裡面已經包含2了,再加2就說不通了。

正確演算法:實際房費25元,服務生藏起的2元,一共是27元;「把剩下的3元錢分給了那三個人,每人分到1元」,27+3=30,就是最早三個人掏的錢。這樣,就沒有矛盾了.

這題目就是從「3x9

=27元

+服務生藏起的2元=29元」來引導你們鑽那牛角尖,如從這方面去想的就不會得到答案的 每人出10元,後又每人退回1元,即每人9元9元x3

=27元

老闆說,25元就夠了,於是多出2元剛好,這2元被服務生「偷偷藏起了」所以25+

2=27+

3 =30,無多無少

17樓:

可以這樣理解(老闆給了小弟兩元小費,然後老闆給每人退1元),28+2(獨吞的兩元(想當於變相的給了小弟兩元小費),不在運算過程中)=30

18樓:章霞獨光赫

很簡單嘛,其實小弟的2元錢是3個人的9元中的,應該是3*9-2=25才對,而不是加上,那25就是老闆的房費

19樓:前枋潔

原:三人各出10元*3=30

後:老闆退回5元【30-5=25】,被員工取走2元【30-3=27】,實際到客人手的是1元,即客人實際付款【27/3=9】

20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服務員貪了2元,那麼每個人就被服務員扣了2/3元,所以每人交了10-2/3元,也就是說每人交了28/3元,那麼三個人一共交了28/3*3=28(元)加上服務員的2元就剛好是30元,所以每個人交的不是9元,而是28/3元

21樓:虢良曠一璇

小二拿的2元是理論上客人交的那27元裡的!

實際是25元加上小二2元加客人3元共30元

22樓:風雲毅

很好啊.那1塊錢根本不存在

題目↓ 有三個人去住旅館,住三間房,每一間房10元,於是他們一共付給老闆30元,第二天,老闆覺得三間房

23樓:匿名使用者

2、有三個人去住旅館,住三間房,每一間房$10元,於是他們一共付給老闆$30, 第二天,老闆覺得三間房只需要$25元就夠了於是叫小弟退回$5給三位客人, 誰知小弟貪心,只退回每人$1,自己偷偷拿了$2,這樣一來便等於那三位客人每人各花了九元, 於是三個人一共花了$27,再加上小弟獨吞了不$2,總共是$29。可是當初他們三個人一共付出$30那麼還有$1呢?

答:退的錢和找的錢混為一談,被偷換了概念唄。就這麼簡單。

2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這樣想:27元中,飯店收了25元,服務員收了2元,正好27元,另外3元退回去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會不會算數啊?老闆那有25元,小弟那有2元,也就是說,他們一共付了27元,平均每人付了9元,再加上退回的3元,一共30元,沒錯呀

26樓:匿名使用者

???????題目呢??

問什麼?

2、有三個人去住旅館,住三間房,每一間房$10元,於是他們一共付給老闆$30,第二天,老闆覺得三間房只需要

27樓:

有三個人去住旅館,住三間房,每一間房$10元,於是他們一共付給老闆$30, 第二天,老闆覺得三間房只需要$25元就夠了於是叫小弟退回$5給三位客人, 誰知小弟貪心,只退回每人$1,自己偷偷拿了$2,這樣一來便等於那三位客人每人各花了九元, 於是三個人一共花了$27,再加上小弟獨吞了不$2,總共是$29。可是當初他們三個人一共付出$30那麼還有$1呢?

這是全部的問題!

答案是 三個人一共花了$27,(再加上小弟獨吞了不$2,)總共是29$.

這句話是錯的,小弟獨吞了2$,這2$是被包含在三個人一共花了27元裡面的錢.

應該是三個人一共花了$27,再加上找回來的3元(也就是沒花的3元),總共是30$.

2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看起來很糾結,實際上3位房客確實是付出了27元,房主實際收了25 ,小弟拿了2元,這樣就和那個30元沒有實際關係了,27-25-2=0 我們被30元這個因素左右著思維,實際發生的計算模式30元和27元兩個因素是衝突的,(3房客x10元=店主30元+小弟0元~~3房客x9元=店主25元+小弟2元)

在空間上屬於兩個層面,非要疊加在一起就出現了錯覺,比如找茬遊戲裡的兩幅畫他們有相似之處,卻是各個獨立存在不同事物,要求它們對等就必須把不同之處拆分下來,這些不同素材雖與原畫都有關聯但不按照原來的組合方式只能得到一個全新的結果

29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一來便等於那三位客人每人各花了九元"這句話不對,應該是25+3=28,28除以3等於9又3分之一,所以說那1元根本不存在

30樓:匿名使用者

是不是不最好發現差了10$ ?

31樓:鎮瑋杭多

呵呵,這是一道經典的邏輯思維題。

按他的演算法是一種誤導。9+9+9+2是沒有道理的!

因為,那2元是包含在消費的27元之中的,他們實際消費是25元,加上那2元,才是27元。

正確演算法是:他們每人消費9元,加上每人退回的1元,正好是30元。

即:27+3=30元

願對你有所幫助!

有三個人去住旅館,住三間房,每一間房10元,於 是他們一共付給老闆30元, 第二天,老闆覺得三間

32樓:武松打老虎哈哈

這是個典型的偷樑換柱的題目。問題應為「服務員拿了2塊錢」,是問者輸入錯誤。 首先,我們應該弄清楚「他們每個人出了九塊錢」是怎麼回事:

三人交:10×3= 30 老闆收:30-5= 25 每人給老闆:

25÷3= 25/3 每人被服務員拿:2÷3= 2/3 每人給老闆和服務員的總額:25/3+2/3= 9 每人給出10元,每人給老闆和服務員的總額9元,所以應被找回1元。

其次,我們應該弄清楚為什麼會出現「還有一塊錢去**了」的現象: 三人給老闆和服務員的總額:25+2= 27(即「每個人出了九塊錢」9×3=27) [ps:

這27包括服務員拿的2元了] 問:為什麼會出現「還有一塊錢去**了」的現象呢? 答:

出題者 有意在 已經包含了「被服務員拿去的2元」的27元上,又加了一次「被服務員拿 去的2元」來麻痺大家,卻沒有加應該「找回的3元」。其實,我說「他們每個人出了九塊錢, 服務員拿的兩塊錢包括在這三個九元裡了」,你是不是就已經明白了呢? 也就是說,本來應該是:

(10×3-5)+2+3=30 卻被算作了: (10×3-5)+2+2=29

所以那1塊錢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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