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給開在職證明,我想自己p有什麼後果嗎

2022-10-03 13:05:18 字數 5908 閱讀 3108

1樓:我愛發明

發現了證明無效,單位以你私刻公章偽造證明報到公安機關應該行政拘留或罰款。

法律法規諮詢

2樓:萬事**

去法院起訴,拖欠農民工工資,起訴過後法院判處賣廠或者做其他的變賣過後會第一時間賠償農民工,然後是銀行最後才是其他的人或者公司。

3樓:上官暈那你

勞動爭議要先走勞動仲裁程式,這是法定的訴訟前置程式,必不可少。

你們應該先到當地的勞動局去投訴,請求勞動局幫助協調處理,協調不成,提交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才會有後面的勞動訴訟,才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法規諮詢? 20

4樓:戚廣利

1、你在公司上班,利用職務之便,從中賺了200塊錢屬於職務侵佔行為,因為數額不大不構成犯罪,但屬於違法行為,如果較大就涉嫌職務侵佔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2、知道你生活壓力大,各種開銷多,應當通過積極工作,創造更多的效益,多拿獎金來提高收入,不能幹這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可能被判刑。一切都完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詐騙,你們之前已經達成分期還款的協議,對方要求你們提前還款,必須得到你們的同意才可以

6樓:匿名使用者

我看了你的問題總結了一下了不屬於詐騙,你們之前已經達成分期還款的協議,對方要求你們提前還款,必須得到你們的同意才可以以後你必須要知道這個法律意識或者懂一些法律不然很吃虧的

7樓:運毅鄧茗雪

上年度當地房產平均**,

(各地會出臺細節)

8樓:世伶拓跋正浩

這個可以是參照當地的房產**,可以是參照全國的平均**,,,這就是類似

,意思就是參照

9樓:法心張暎

類似房地產**是指同一時期同一地區同種**的市場交易價或最接近的**。

法律法規諮詢?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詐騙,你們之前已經達成分期還款的協議,對方要求你們提前還款,必須得到你們的同意才可以

法律諮詢 希望提供相關法律條例依據?

11樓:張偉傑律師

雖然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但是有聊天記錄,且你已交付學費,對方也給你傳送相關製作方法等資訊,說明雙方已經實際在履行合同,因你方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合同,可與對方協商解決合同,如果協商不成,起訴後法院可以調解,達不成協議,根據雙方履行合同情況判決。

見《合同法》第八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十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七十七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規諮詢? 200

12樓:

政策與法規在實際執行中就存在理解的問題,怎樣做才符合政策與法規的規定呢,這時就需要執法部門或管理相對人具體掌握了,如吃不準或不太明白,就會出現政策法規諮詢問題了;

具體講,就是執法部門諮詢上級主管機關;管理相對人諮詢**主管部門。

13樓:匿名使用者

每個省都有《住宅建築門窗應用技術規範》

14樓:雲南萬通汽車學校

剛買了16樓的房,臥室有個靠窗平臺,平臺上鋪了毯子,躺上面很舒服,但...

答:政策與法規在實際執行中就存在理解的問題,怎樣做才符合政策與法規的規定呢,這時就需要執法部門或管理相對人具體掌握了,如吃不準或不太明白,就會出現政策法規諮詢問題了; 具體講,就是執法部門諮詢上級主管機關;管理相對人諮詢**主管部門。

建築工程法律諮詢公司 工程建設法律法規有哪些

15樓:匿名使用者

有《建築法》《招投標法》《建設工程合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建築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還有一些從業資格、職業資格方面的內容,再就是地方性相關法律法規,你問的比較籠統,就說這麼多吧!w

防疫法律法規諮詢?

16樓:

你去防疫站諮詢一下,戓是衛生院諮詢,肯定是有的,沒上戶口也可以打防疫針的

法律諮詢 樓上噪音擾民

1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樓上居民擾民可以從自己做好隔音措施和採取其他措施使對方安靜一些。具體操作如下:

1、自己做好隔音措施:小到塞耳塞,大到做隔音臥室。

2、向對方提出要求減少噪音,注意和對方交涉要和氣。

3、尋求物業處理,協助解決居民糾紛。

4、報警處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8條規定:違反噪聲汙染防治法規,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以警告;警告後不改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由公安部門查處。如果協商無效,可以依相鄰權向法院起訴,也可以由公安機關處理

18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挺善意的,但這問題是可以通過法律解決的,我一個一個回答樓主提問吧。

首先,樓上所說的違反相鄰關係是一個比較籠統的概念,是在沒有相關法律依據時可以以此作為起訴理由。噪聲汙染是有法律依據的,在訴訟時直接以噪聲汙染打擾居民正常生活為理由即可。

一 法律政策(有點多,樓主可不要嫌麻煩,都是我辛辛苦苦找出來的)

《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

第四十六條 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汙染。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採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的。

第六十一條 受到環境噪聲汙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噪聲汙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因此,遇到噪音擾民,一是走行政解決路徑,二是訴諸訴訟。兩者都有相關法律。不可不必擔心。

二 民訴流程

1 向法院遞交起訴狀

2 法院立案審查

3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噪音汙染一般50元),交費後予以立案

4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

5 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

6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時間、地點

7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8 **審理流程

a宣佈**,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b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c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d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e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9如達成調解協儀

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

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

10如果調解失敗

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夠詳細了吧,二審就先不寫了吧。如果需要等你二審了再問吧,呵呵

三 有效證據

這個太簡單了,請環保局過來做一次噪音檢測(費用先自己墊著)。如果超過住宅區標準,出具噪音證明。 白天夜裡環保局都可以接受檢測,這是證據一

要證據不好採集,就自己拿***錄音,有攝像機更好

還有其他鄰居的證人證言輔助

如果有因為噪音汙染而

受到的直接損失,可以列出相應證據。例如,因為噪音而患上神經衰弱,等等

四 民訴你需要了解的相應知識我都列上了,這是一審的全部流程。

其他程式方面的知識,基本上就一個委託**人了(如果你需要的話)

**人可以是律師,你的近親屬,你單位推薦的人,法院認可的人。

你可以選擇一般**或者特殊**。

其他就沒什麼了。這個問題其實行政手完全可以解決,這是由環保局負責的。請環保局證明,然後讓派出所解決。可以要求賠償和停止侵害,賠償不行再起訴也可以。

19樓:匿名使用者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規定,該行為已經侵犯了您的健康權。

2.首先蒐集證據,採取錄音,錄影的方法都可以,如果有證人證言就更好了。然後請律師先發個律師函,有警告和提醒的功效,如果對方停止該行為你也就可以免於訴訟了。

如果不行就直接去法院起訴,管轄法院為侵權行為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3.依據侵權法第十五條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這個可以作為你向法院的訴求。

20樓:法律牛虻

簡單的回答你吧!!

法律不是萬能的。不要迷信法律給你解決。

第一,你所說的情況涉及到不動產的相鄰關係。

物權法上有一定的規定。

看法律的規定吧!

【物權法】

第八十四條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第八十五條 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係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釋義:相鄰關係的處理,是要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來進行處理的。

第二,你通過民事訴訟要達到什麼樣的目的呢?

是讓這個人搬走嗎?

如果不是,那麼法院也最多是作出一個禁止騷擾的判決。執行怎麼辦?難道執行局的人員天天來給你們執行。

那個警察都不怕,害怕法院。

第三,進行民事訴訟的程式。

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是停止騷擾),然後就按照法院的指示辦就行了。

第四,收集證據就是什麼嗎?用一個好一點的裝置把那個噪音錄下來就行。只要有這樣的一個侵害行為的相關證據就足夠的。

你可以尋找法律以外的手段來進行解決。

由於你的其他情況顯示不明,就不做過多的分析。

21樓:leo律師

屬於相鄰權關係當中的排除妨害糾紛。

以排除妨害為由,提起訴訟。

最主要的是證據的蒐集。

如果想訴訟,最好先進行公證,這樣的法律效力會更大。

最主要的證據就是對方在某些時間段製造噪音。這些證據最好就是請求公證處進行公證。

22樓:匿名使用者

對待垃圾就要用垃圾的方法解決,建議樓主一板磚飛向那垃圾的玻璃。一板磚飛向他家的門(記著蒙面行動)。

上述行為不是犯罪,頂多是個治安法的故意毀壞財物。中國文化,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他都擾你了,你還用民訴方式解決,你不就是自擾嗎??

不求拿分,只給建議,只要有目標行事,這種小問題總能夠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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