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義務 婚前協議條款怎麼像是「愛情買賣」

2022-07-20 14:25:20 字數 5130 閱讀 1508

1樓:七臺河李陽平

涉及人身權(性權屬於人身權之一)約定,是沒有法定約束力的,也可以說是無效約定

婚前協議可以在滿足生活所需情況下不給對方過多錢財嗎?

2樓:匯法網

寫婚前協議是可以的,只要不違反法律的規定。你可以參考一下下面的範文來寫。

一、總則

1、本協議以雙方自願組建家庭,並以婚後家庭和睦,生活幸福為最高準則。

2、本協議經雙方(我和未婚妻)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3、本協議的修改程式:雙方任何一方可提出異議,雙方協商通過後進行修改,並報公正機構備案。

4、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夫妻雙方。

二、權利

1、夫妻雙方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賦予的基本權利。

2、夫妻雙方有保留各自的朋友圈子和必要的私人空間的權利。

3、夫妻雙方有了解對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狀況的權利,有了解對方收入和花銷情況的權利,雙方應主動交流溝通,任何一方不得故意隱瞞和欺騙。

4、夫妻雙方有提出無理由離婚的權利,任何一方提出離婚,對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同時提出方應賠償對方精神損失費用人民幣200000.00元(大寫:貳拾萬圓整)。

5、女方在懷孕、哺乳期間有拒絕離婚的權利,男方不得提出異議。

6、夫妻雙方在離婚後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在子女未滿18歲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單獨替子女作出重大決定,比如更改姓名、考學、工作等需要雙方協商解決。

三、義務

1、夫妻雙方負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規定的基本義務。

2、夫妻雙方有義務關心、愛護對方。外出參加吃飯聚會等活動必須提前彙報,未爭得對方允許,不得夜不歸宿(因工作出差、調動等情況除外)。

3、夫妻雙方有義務尊重對方的老人,不得打罵老人,不得虐待老人,不得嫌棄老人。

4、婚後夫妻雙方有贍養各自父母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阻礙對方孝敬父母且有義務協助對方孝敬父母。

5、夫妻雙方負有生育子女的義務,不得以非醫學理由拒絕生育。

6、夫妻雙方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離婚後有給予撫養費的義務。

7、夫妻一方意外亡故,另一方有贍養對方老人的義務。

四、經濟

1、以夫妻雙方經濟獨立為基本原則。

2、雙方當事人必須勤儉持家,不得亂花錢,夫妻財產共同保管。

3、建立家庭開銷公共帳戶,夫妻雙方按照實際收入的70%比例按月交納公共開支,公共賬戶銀行卡由妻子保管,其密碼由雙方同時建立,各自記住一半(即,只有雙方同時輸入前後一半密碼時方能使用)。建立開支結算制度,公共開支用於家庭共用物品如房子、傢俱、伙食、送禮、子女教育等,夫妻間送對方禮物請對方吃飯等不在此列,大筆開支需雙方商議決定。家庭帳戶只負擔日常開銷,不用於投資等。

4、除家庭開銷帳戶之外,雙方剩餘的收入各自保管支配,但不得用於賭博、包養情人等不合理行為,大筆開支需要向對方通報。

5、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各自父母需獨立贍養,各自有獨立的遺產繼承權,對方不得侵佔。

6、其它財產問題都嚴格遵守中國婚姻法。

五、家庭關係

1、小家庭單獨居住。雙方不得向對方父母要求結婚啟動資金,不得向對方父母要求住房、嫁妝等。小家庭有能力就買大房子住,沒能力就住得簡陋點,不得埋怨他人。

2、雙方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親屬可以來家中小住(以不超過一個月為宜)。其他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姨親戚朋友等不得在自己家中過夜(可安排去周邊酒店入住)。

3、雙方自己的錢財可以借給或者贈予自己的親戚朋友,需要向對方通報,借款金額低於人民幣5000.00元以下對方不得干預,超過人民幣5000.00元則須經對方同意方可外借。

4、過年過節有義務參與應當參加對方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親屬的生日宴會等必須的活動。

5、夫妻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不得有婚外情婚外性等行為,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人民幣100000.00元(大寫:拾萬圓整)。

如果想和別的男人或者女人好,必須先提出離婚。(離婚條件參考第四條第4點)

6、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經濟處罰人民幣10000.00元/次,存入夫妻公共賬戶,有意造成對方刑罰規定輕傷以上時,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人民幣100000.00元(大寫:

拾萬圓整)。情節嚴重交於當地公安機關刑法處理。

六、夫妻個人守則

1、夫妻間不得說謊(無論善意的還是故意的)。夫妻間不得有任何隱瞞,所講的必需是事實之部份或全部。

2、不得出入色情場所。(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色情場所)

3、不可沉迷賭博。(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賭博)

4、不可服食違禁藥物。

5、不可經常性攝取過量酒精。

6、夫妻間不可作出傷害彼此的行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傷害之定義以雙方的感覺為依據(相應處罰可參照第五條第

5、6點)。

7、不可觸犯任何法律。(主要指國家和社會制度)

8、夫妻間在任何時刻,均不能子失去聯絡。任何藉口,例如沒有帶**、**沒電…之類原因,皆不被接納。

9、夫妻間不能企圖或意圖影響各自的觀點意見、以及對事物的看法。若夫妻間對事物持有不同意見,以共同協商的意見為最後依據。

10、夫妻間不可沉迷工作,忽略家庭生活,一切需以家庭為重。

12、夫妻間需互相關心愛護,夫妻間有責任瞭解雙方之喜好,並應盡其所能滿足要求。

12、夫妻間應彼此尊重,不可勉強對方做任何非自願去做的事。

13、不可在家發脾氣,更不能在老人和孩子面前發生爭執。

七、其他條款

雙方正式結婚前(以辦理登記手續為準)若因其中一方違反以下條約,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異議,於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未婚夫妻雙方、**公正部門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協議人簽字蓋章():年月日

3樓:洪小麻兒

婚姻是兩個人的,是平等的,夫妻同甘共苦,怎麼說得給對方錢財呢

4樓:

婚前協議可以在滿足生活所需,請問下不給對方過多財產,如果是婚前財產嗯,但是你們膩了,婚前協議他就產生了法律效率,可以不給對方過度財產

5樓:

婚前協議,雙方在決定結婚前做出決定,結婚後已然生效。

婚前協議,在合理合法符合正常情況下,是可以對相關問題做出限制的。

6樓:妮妮同學爸爸

我覺得這種婚前協議沒有什麼用,因為婚後生活是兩個人的事情,你寫這種協議當然可以,不過一旦有矛盾產生,離離婚就不遠了。

怎麼認定一份婚前協議是否有效,如果裡面有不合法的內容會不會影響判定其他的條款有效?

7樓:人意何如我心

首先,民法規定,當事人意思自治。只要約定不違法法律,行政法規的的強制性,禁止性規定,該約定就是有效的。所以違法要看違的什麼法。

對於指導性,非強制性,禁止性,或者僅違反地方規定的約定,並不導致該約定無效。違法的當事人該向國家機關承擔責任的承擔責任,但不免除當事人內部約定的承擔。

其次,部分條款被認定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生效。除非整個協議被全部認定為無效

8樓:無刺仙人掌

婚前協議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那所訂立的條款就有效。如果協議中有部分不合法的條款,那該條款無效,不影響其它合法條款的法律效力。

婚前房產協議有效嗎 簽訂婚前協議注意事項

9樓:xybi艾

一、婚前房產協議的有效性

1、只要內容不違法對你們兩人是有效的,但是還有個前提條件是必須登記結婚了才生效。

2、公證一下比較好。因為公證時,公證員會給你們的協議進行法律上的把關,避免了無效條款。同時,公證後的協議法律賦予它強制執行的效力。

第一、公證員都是法律專業人士,會對你協議內容進行審查,預防糾紛。

第二、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具有較高的證據效力,如果將來找不到協議對方的人,公證書也證明了合同的真實性。而不公證的合同找不到對方的情況下,難以證明合同真實性。

第三、公證處的檔案保管期限最短是20年,你的合同即使丟失了,也可以在公證處的檔案中查詢到

二、婚前房產協議注意事項:

1、婚姻協議是雙方同意,雙方簽署,通過了公證的合同。婚姻協議不需要向法庭申請,在簽署之前也無需複審。但協議中的內容應該是真實的,不能欺滿對方。

2、不真實的闡述,不完整的坦白是不允許的。婚姻協議應真實完整,要求雙方都清楚地明白自己想要得到什麼,可以放棄什麼。如果雙方的闡述都不真實,那麼這份婚姻協議將無效,不能成為法律依據。

3、婚姻協議可包括雙方的婚姻期間的權利與責任。婚姻協議在19世紀非常盛行,目的是要保護女性財產繼承人。貪女人的錢而與她結了婚的流氓應該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4、在婚姻協議中,雙方都可以享有法律所給予的權利。但其中任何一方都可以自願分給對方一部分財產。如果雙方有共同的生意,共同的收入,那麼協議可以闡明誰負責掌管生意,誰控制投資管理收入。

協議也可表述某些資金屬於共同資金,甚至可以規定在婚姻期間怎樣消費某些資金。

5、婚前財產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最好採用律師見證或公證;起草婚內財產協議相關條款一定要具體清楚,不能含糊其詞,表述要清楚完整,具有可操作性。

擴充套件資料

涉及房產轉讓的這類婚前財產約定,其法律性質為贈與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法》第187條同時規定,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而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房產恰恰是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的。

去年底公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徵求意見稿)第七條表述為:「婚前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一方在贈與房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已經辦理公證的除外。」

雖然這是個徵求意見稿尚未正式公佈,但也反映出最高人民法院的傾向性意見。這是我國法律對不動產包括房產的特殊規定。

因此,為了防止贈與人擅自撤銷贈與,強化涉及房產贈與的婚前財產協議的效力,最穩妥的方式是協議簽訂後及時辦理過戶。

《婚姻法》第17、18條規定的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制度,通過比較可以看出,是首先尊重夫妻之間的「財產約定」的,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才適用法定的夫妻財產製度。

因此,如果未婚的夫妻雙方已經對自己現有和未來的財產有了安排,想給自己的女兒多一些經濟上的保障,都可以通過婚前財產協議來實現。

請問,在離婚前經雙方簽名蓋手印的離婚協議條款是否具有法律效應

離婚協議書只有在依據該離婚協議 離婚證後才發生法律效力,雙專方簽字按手印屬後並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1 協議離婚的程式分為申請 審查 登記三個環節。當事人雙方必須親自申請,不得委託別人 還要出具兩人共同簽名的。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的撫養 財產及債務的處理等平等協商一致的意...

女方要求籤婚前協議

房產證並不是有復誰的名字,制離婚的時候房子就判給誰,具體還要看房子是否婚前個人財產 是否是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 離婚時過錯方因素等情況具體分析。離婚房產的問題很複雜,最高法出過專門的解釋。但是請記住,並不是房產證上有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離婚時就得這麼判。但是為了保險起見,房子儘量用婚前的個人財...

離婚協議書上響應的義務和相應的義務有什么區別

這兩種有很大的區別,離婚協議上的響應,是兩個人必須遵守的,相應的義務是贍養孩子,你必須要遵守的,我覺著響應和相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是離婚以後必須要執行的。這位朋友,你好,首先這個義務和相應的義務一般的就是說一個自己必須從心理上同意。另外一個呢,就是針對你的一種義務。沒什麼區別,相應是對的,響 應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