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外遇並且有了孩子花了很久錢作為妻子可以要求歸還嗎

2022-05-19 17:58:06 字數 2325 閱讀 1869

1樓:水鄉泥人

不可以,孩子是你丈夫和別的女人生的,那孩子的母親另有她人,不是你。

2樓:

這要看錢有沒有實際的明細,像這樣的情況,即便以夫妻名義追回,大多也是固定的財產,比如給第三者購買的房產,車輛等,這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有依據,可以進行追回。如果是平時的零花錢,想追回就比較困難。

3樓:才不會不要敷衍

除非你們離婚,否則無法要求他歸還這些錢,因為你們只要還是一對夫妻,你們雙方的錢財都是你們自己的,還與不還都是一個結果。

4樓:

我以為就是說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你怎麼可以要回這個財產是我認為哈?就是也是你丈夫掙的他也有權利可以給別人的呀。

5樓:添宇好個秋

如果是婚姻存續期發生的,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丈夫外遇並且有了孩子,其間陸續拿了有100萬左右,作為配偶可否要求外遇對像歸還?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這個問題最好找律師幫助你。而且你需要向律師提供詳細的情況和證據。如果你手上沒有什麼證據,律師可能也很難幫助你。

對方生了你老公的孩子,你老公需要給那個孩子付撫養費,醫療費,教育費等。而且那個孩子以後可能還會分你們家的財產。

7樓:情感小兔

按法律來講,應該是可以要回的,是在婚姻存續期間,他私下動了共同財產而妻子不知道。

丈夫有外遇應該如何對待呢

關係存續期間妻子有外遇,丈夫可以要求第三者賠償嗎

8樓:金爺雜貨鋪

沒有權利要求賠償。當然起訴離婚可以要求配偶賠償精神損失費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你的妻子賠償。

10樓:o尐旎旎

你只能對你自己老婆提出精神賠償

丈夫有外遇,妻子離婚能要求什麼法律權益?

11樓:oo0瑤瑤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具體說來,涉及到離婚時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可以就財產損害、人身傷害、精神損害要求賠償。如果丈夫與他人同居,購買房屋等,就是損害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可以要求賠償。此外,也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但前提是,確實有以上事由(有確切證據證明),否則,程度不是很嚴重的,只能在共同財產分割時享有受照顧權,就是多分一點。

1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夫妻雙方無過錯的一方可以向有過錯的一方提出賠償請求。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

根據您說的情況,由於丈夫一方的不忠行為,妻子可以以此為由提出損害賠償。並且,由於妻子喪失勞動能力,在分配財產時可以適當多分一些。

具體的賠償數額要結合丈夫的經濟能力與當地生活水平。這個比較複雜,建議當事人找一個經驗豐富的專攻婚姻方面的律師,會有很大幫助。

13樓:匿名使用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告他重婚罪,從而在起訴離婚時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權益

具體還是要在律師事務所裡商談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16樓:匿名使用者

打律師事務所的**諮詢一下吧````

丈夫有外遇,提出離婚,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20

1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是他是因為什麼跟你離婚,如果你知道是有小三了,你也要有證據,有了證據才可以賠償,要不按照法院的程式走,孩子如果不跟你,你得到的東西就很少了,證據是最有利於你的賠償的多少!!!!

18樓:八三老人

如果有證據,作為無過錯方你可以要求更多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和一定金額的精神賠償。

妻子患有尿毒症,沒有工資收入,丈夫又有了外遇,可以起訴離婚嗎?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可以起訴離婚,但是女方現在重病在身,不離婚比較好,要求男方承擔扶養義務,支付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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