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訂金」的區別,定金和訂金有區別嗎?

2022-05-11 16:32:01 字數 6466 閱讀 4767

1樓:超人邦頻道

定金屬於法律用語,是一種對債權的擔保款,並應以書面形式約定。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的規定,適用於定金罰則。 訂金不是法律用語,通常被理解為預付款。

無論賣方違約還是買方違約,收取訂金的一方都應如數退還。

2樓:

定金與訂金,一字之差,法律後果完全不同

3樓:西瓜姐教買房

買房子時一定要分清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4樓:匿名使用者

"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的,由一方向另一方給付的作為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是法律認定的一種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和保障雙方履行合同。給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定金。合同正常履行後,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而對「訂金」,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它不具備定金所具有的擔保性質,可視為「預付款」。因此,「定金」和「訂金」雖然聽著讀音差不多,但兩者之間有著本質的區別。

希望採納。

5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定金是一種擔保金,兼具補償性與懲罰性,如果違約,違約方需要支付守約方雙倍定金,但是約定上限不得超過20%。訂金,是一種意向金,隨時可退,不具備懲罰性。

定金和訂金有區別嗎?

6樓:

定金與訂金,一字之差,法律後果完全不同

7樓:西瓜姐教買房

買房子時一定要分清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8樓:妙招姐

教你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9樓:二丫美食日記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你知道嗎?

10樓:

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的規定,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區別:

一、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不具有擔保性,只是預付款或先期支付行為(具有擔險性)。

二、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響主合同的效力;而訂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三、定金與訂金的法律後果不同。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適用定金罰則。

交付或接受訂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的,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訂金的後果,訂金僅可作預付款或損失賠償金。

11樓:匿名使用者

1、兩者性質不同

定金是一個法律概念,能通過「定金原則」對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擔保。

而訂金只是一個習慣性用語,僅具有預付款性質,不具有擔保合同簽訂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2、兩者法律後果不同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定金交付後,如定金給付方拒絕訂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後不履行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方拒絕訂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後不履行合同,則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只有在合同履行後,才能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而對訂金,在法律上是沒有明確規定的,訂金效力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約定。雙方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即使認定為一種履約保證,這種保證也是單方的,它只對給付方形成約束,即給付方對收受方的保證。

若收受方違約,只需要退回原訂金,而不是雙倍返還;若給付方違約致使合同沒有成立,給付方可收回訂金,收受方應如數退還訂金(如果因給付方原因致使合同未成立而給收受方造成了損失,收受方可依相關法律規定另行要求賠償)。合同成立後,訂金直接抵作合同價款。

3、兩者的數額限制不同

根據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購房合同標的額的20%。

對訂金的數額,法律沒有限制,完全由當事人自由商定。對於訂金的約定應明確具體,例如當事人約定,給付訂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訂金;收受訂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訂金。否則,不能認定該訂金具有定金性質。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民法的有關理論,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徵:

1.定金具有從屬性。

定金隨著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著合同的消滅而消滅。

2.定金的成立具有實踐性。

定金是由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只有當事人關於定金的約定,而無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擔保並不能成立。只有合同當事人將定金實際交付給對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後,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雙重擔保性。

即同時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說,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參考資料

12樓:匿名使用者

定金和訂金,從字面上認識,「定」是決定、使確定的意思,「訂」是預先約定的意思。

定金是有法律屬性的,《擔保法》第89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預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著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而訂金只是一個習慣用語,而非法律概念。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8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13樓:東奧名師

一、定金

「定金」通俗來講,就是商家怕「到手的鴨子飛了」,所以先向購買者索要一定數額的定金。

定金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擔保法》中規定: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不得超過主合同的標準的額的20%。

當事人一旦以書面形式對定金做了約定並實際支付了定金,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那麼定金能不能退呢?一般情況下,購買者如果違約是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的,但如果賣方不履行約定,需要雙倍返還定金。所以說企業無論是賣方還是買方,在沒有十足把握的時候,就不要以定金的形式進行交易。

二、訂金

訂金實際上可視為預付款,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

訂金不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不受法律的保護。例如:房地產企業與購房者的商品房交易中,如購買者不履行合同義務,並不表示他喪失了請求返還訂金的權利;反之,若房地產企業不履行義務,亦不須雙倍返還訂金,但這並不意味著合同違約方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具體的違約責任應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而定,合同具備法律效力。

通常情況下,訂金是可以退的。但有時根據雙方合同的約定,訂金也有可能作為違約金。

14樓:華律網

訂金和定金的區別有: 一、定義區別 訂金是預訂所付的錢,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

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 二、實質內容區別 訂金沒有擔保性質,不具備法律效應;定金有擔保性質,具備法律效應。 訂金的效力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約定,雙方當事人如果沒有約定,可以如數退還;定金的效力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認可,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具有法律效應,一 般情況下無法退還。

三、退還資金區別 訂金,可通過雙方協調歸還。 定金,只有遇到開發商資質不全、開發商違約、簽訂的認購合同不規範等情況下,才能退還。 四、違約處理區別 訂金沒有直接的法律規定,司法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如果出現違約情形,並不會發生直接被沒收或需要雙倍返還的法律後果,得根據實際情況及各方當事人的過 錯來讓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定金是通過書面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合同擔保,其目的在於確保各方訂立合同或促使合同義務人履行義務,保障權 利人的權利能夠得以實現。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義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義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定金。 【法律依據】 《擔保法》89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 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15樓:

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區別?

16樓:大鬍子說房小助理

寶蓋頭的定金,具有擔保性質,可以理解為確定的意思,一般是在籤合同之前支付。言字旁訂金不具有擔保性質,可以理解為預訂、預付款的意思,一般是在簽訂臨時認購協議書前支付,任何一方違約,只需要把訂金退回付款方即可。

17樓:潘娜_律師

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寶蓋頭的定金是一種擔保形式,最大的特具有懲罰性,如果對方拿了錢,最終不履行合同需要

18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定金是一種擔保金,兼具補償性與懲罰性,如果違約,違約方需要支付守約方雙倍定金,但是約定上限不得超過20%。訂金,是一種意向金,隨時可退,不具備懲罰性。

19樓:茹戲自

兩者的性質不同。定金是一個法律概念,而訂金只是一個習慣性用語,不是法律概念。定金合同(包括定金條款)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20樓:江蘇源博律師事務所

定金和訂金到底怎麼區分呢

21樓:全說商業車乘匯

剛創業或者希望創業的朋友要注意了。我們在與別人合作的過程中,經常會收定金或者預付款。這筆錢在合同中應該寫成「定」金還是「訂」金是很有講究的,因為一字之差卻有天壤之別喲!

22樓:超人邦頻道

定金屬於法律用語,是一種對債權的擔保款,並應以書面形式約定。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的規定,適用於定金罰則。 訂金不是法律用語,通常被理解為預付款。

無論賣方違約還是買方違約,收取訂金的一方都應如數退還。

23樓:孫法官說法

定金和訂金是有區別的。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義務,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義務,則要雙倍返還定金。

訂金是為合同能夠履行而預先支付的合同價款。在履行合同時,訂金直接衝抵合同價款。如果合同沒有履行,不論是哪一方的責任,訂金都要退還給將交付訂金的人。

定金與訂金區別?

24樓:文姓女子

一、定義區別

訂金是預訂所付的錢,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

二、實質內容區別

訂金沒有擔保性質,不具備法律效應;定金有擔保性質,具備法律效應。

訂金的效力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約定,雙方當事人如果沒有約定,可以如數退還;定金的效力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認可,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具有法律效應,一般情況下無法退還。

三、退還資金區別

訂金,可通過雙方協調歸還。

定金,只有遇到開發商資質不全、開發商違約(開發商進行了在建工程抵押,並且未告知購房者)、簽訂的認購合同不規範等情況下,才能退還。

四、違約處理區別

訂金沒有直接的法律規定,司法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如果出現違約情形,並不會發生直接被沒收或需要雙倍返還的法律後果,得根據實際情況及各方當事人的過錯來讓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定金是通過書面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合同擔保,其目的在於確保各方訂立合同或促使合同義務人履行義務,保障權利人的權利能夠得以實現。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義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義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定金。

擴充套件資料:

罰律規定區別

訂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定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九十條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訂金和定金有什麼區別,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區別

訂金和定金區別如下 1 定義區別 2 實質內容區別 3 退還資金區別 4 違約處理區別 5 數額不同 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金額的20 超過的部分無效。而訂金的數額沒有限制。6 效力不同 訂金作為預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成為價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沒有得到履行的情況下,不管是給付一方當事人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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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屬於法律用語,是一種對債權的擔保款,並應以書面形式約定。根據 合同法 擔保法 的規定,適用於定金罰則。訂金不是法律用語,通常被理解為預付款。無論賣方違約還是買方違約,收取訂金的一方都應如數退還。訂金與定金的區別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二者產生的基礎法律關係不同,定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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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見下面 定金是一種擔保手段,交付定金在於擔保債務的履行,本身並不是履行債務的行為,因而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而訂金只是一種支付手段,交訂金只是一種履行債務的行為,不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證明合同成立。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區別 法律分析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