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起訴借款人,起訴借款人怎麼收費

2022-04-01 00:15:42 字數 5796 閱讀 2290

1樓:夏侯梵勤福宇

個人之間的借貸產生了糾紛的,經過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到法院,原告可委託律師代為起訴,也可自行起訴,自行起訴的,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一,民事起訴狀,寫明原被告雙方的基本情況,訴訟請求,訴訟的基本的事實與理由。

二,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沒有被告的身份證影印件的,可委託律師去對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調取戶籍證明。

三,相關的證據材料,包括借條或欠條等等。

還要注意的是,一般是到被告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約定管轄法院的按照約定,需要準備相應的訴訟費,具體收費科向法院的立案庭諮詢。

2樓:賈圓律師

回答您好,我是問一問的諮詢律師,您的問題比較模糊,可以再具體說一下發生了什麼嗎?

正在為您解析,請稍等

你好,需要去被告人當地法院進行起訴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提問回答

你好,要去對方戶籍所在地進行起訴

提問在湖南不可以起訴是吧

回答是的呢

更多6條

起訴借款人怎麼收費

3樓:華律網

向法院起訴需要出起訴費、律師費等等,這些費用債權人認為由借款人承擔。

一般債務,除非約定過律師費的承擔,否則只能由聘請律師的人自己承擔。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情形如下:

(1)合同糾紛案件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情形。

(2)合同糾紛案件中,明確約定違約方承擔律師費的情形。

(3)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

(4)人身損害糾紛案件

起訴費主要依據起訴數額而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 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我該怎麼起訴擔保人和借款人?

4樓:金果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

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影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影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六十五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

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影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並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

第六十八條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並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開**時出示。

第六十九條經過法定程式公證證明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第七十條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複製品、**、副本、節錄本。

提交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

第七十一條人民法院對視聽資料,應當辨別真偽,並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七十二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

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第七十三條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第七十四條證人因履行出庭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費用以及誤工損失,由敗訴一方當事人負擔。當事人申請證人作證的,由該當事人先行墊付;當事人沒有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作證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墊付。

5樓:過客是我

可以拿8月14日的合同去起訴,把借款人和擔保人一起列為被告。不拿第二次借條也不用退回利息,因為延期還款一樣可以要求給付利息及違約金的。收取了延期利息,現在一樣可以起訴的,而且擔保人也不會脫保,法律規定一般擔保到期後六個月之內都可以要求擔保人負連帶責任的。

所以你應該趕緊起訴,不要超過六個月(2023年9月14日起算),不然就不能追究擔保人責任了。

借款人死亡該怎麼起訴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債務人的繼承人要求償還,將其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繼承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條規定: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借款人死亡後,也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索取欠款:

1、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間存在婚姻期間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約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

2、遺產中償還死者生前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從死者遺產中償還。繼承人在繼承死者遺產的同時,也負有清償債務的義務。除非繼承人放棄繼承權,那麼死者生前的債務應由其他繼承人負責償還。

因此,可以要求死者的繼承人及家庭成員在繼承的財產範圍內清償死者債務。

7樓:誠心為您諮詢

你有兩種選擇:

第一,如果借款人還有配偶在世,可以直接起訴配偶償還。因為此筆債務屬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一方死亡,另一方應當償還。這屬於民間借貸糾紛。

第二,也可以選擇起訴所有的繼承遺產的繼承人償還借款。但要提供證據證明繼承人繼承了遺產。這樣的案件,屬於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8樓:匿名使用者

考慮起訴繼承人(要針對對方的遺產來起訴)

9樓:張偉傑律師

起訴借款人遺產繼承人。

想起訴欠款人找不到人怎麼辦

10樓:孽龍華魂

查到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到法院起訴,進行公告送達。起訴的同時,申請財產保全,要求凍結借款人資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執行

1、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2、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3、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擴充套件資料

1、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2、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3、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4、第一百零二條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5、第一百零三條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6、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複查封、凍結。

7、第一百零四條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借款人跑了無力償還,可以起訴中間人嗎

首先需要確定這個所謂的中間人是什麼身份,如果這個人是借條中的保證人是可以的,如果只是純粹的介紹人或是見證人是不能起訴的。原則上你可以給中間人多施加些壓力,讓他想辦法幫你找到借款人。你的意思是,起訴擔保人麼?是的話,可以的。借款人跑了 中間人 該還錢麼 如果對方是詐騙,你作為中間人可能會有侵權連帶責任...

民間借貸中起訴成功,借款人沒錢還,但家裡有,法院會採取什麼措

你好!如果借款人的妻子 丈夫 名下有財產,可向法院申請追加其為被執行人進行執行。法院只會執行欠款人,不會執行其家裡人。不過如果進行司法拘留之類的,可能他的家裡人就代替他還款了。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直接扣劃存款 有履行能力不履行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民間借貸法院停止起訴,還有什麼途徑要回 為啥要停止訴...

我們人給人做擔保被起訴了,借款人說承擔我的那一份。可以嗎

這種情況暗地裡承擔是可以的,如果在明面上承擔是不可以的。因為借款人有義務償還所有債務,不能讓三個擔保人為其分擔,既然他有能力給你分擔,就應該給另外兩個人也負擔。不能厚此薄彼。借款人不應該承擔你的那一部分,居然三個人為他擔保的,他也叫魏三個人承擔。不然的話,你們可以到法院去起訴他的,這屬於詐騙。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