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由別人代書的遺囑沒有證明人的情況下,是不是無效遺囑?我和妹妹在上面棄權簽字可以反悔嗎

2022-03-28 17:35:39 字數 5728 閱讀 1188

1樓:王元頁

代書遺囑需要兩個無利害關係人見證,如果只有一個代書人沒見證人,遺囑無效

但是如果父親去世後你們自願放棄繼承的宣告是有效的繼承法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

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2樓:匿名使用者

好律師網:代書遺囑應具備的條件:

第一,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見證人代替遺囑人書寫遺囑。代書人不可對遺囑內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第二,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可為代書人。

第三,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上簽名,並註明年、月、日。代書人將書寫完畢的遺囑,應交由其他見證人核實,並向遺囑人當場宣讀,經遺囑人認定無誤後,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並註明具體日期。

如果既沒有證明人也沒有您父親的簽字,基本可以認定為無效遺囑。

3樓:留一段清香

你父親由別人代筆的遺囑

如果老人簽了字按了手印就是有效的

公證員為我父親代書遺囑,沒有證明人簽字,遺囑可有希望判無效?

4樓:匿名使用者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繼承法》對遺囑繼承和遺贈規定如下: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第十九條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第二十一條 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5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有你父親的簽字就符合規定,公證處就是最好的證明人,無須再找中間人證明,遺囑有效。

6樓:北京鄭律師

公證人員本身就是無利害關係人。所以代書是可以的。

按照公正的規定的程式和要求來看,一般遺囑公證需要有兩名以上的公證員執行公證事宜,其中必須有一人具有公證員資格。所以也符合繼承法中兩名以上見證人的規定,一般來說經過公證後的遺囑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而且公證書在法庭上可以直接作為證據提供。

當然了,你如果對公證書有異議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處提出異議,要求審查,出具公證書審查報告,提交法院作為證據。

7樓:

公證員所做的遺囑,叫公證遺囑。公證員是代表國家行使證明權。公證的遺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不需要證明人簽字。所以這個是無法以這個理由去起訴的。

筆跡鑑定是要去法院提出遺囑的真偽,這個理由申請法院進行筆跡鑑定的。

8樓:月光頌

不能,你被騙了;先要找原來的你父親的親筆筆跡,與遺囑一起上交法庭

9樓:劉黎律師

不符合法定程式,應當無效

10樓:

你們明顯被你繼母給陰了!

1.代書遺囑-其他條件不考慮的情況下:遺囑由證明人代書,有被繼承人簽字及指紋,但無證明人簽字是否有效 5

11樓:馬根土

我國繼承法對代書遺囑的生效要件做了詳細規定,即該法第十七條第三款:「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從該款規定可以看出,代書遺囑的生效要件有以下幾個:

1.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2.其中一個見證人代書,並註明日期;

3.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合起來就是所有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你所有的提問都沒有明確見證人數量,我暫定你都是兩人以上,也就是說我暫時假定你都是符合第一個條件的,第二個條件明顯也是符合的,第三個條件,你所有的問題都沒有符合。第三個問題說是見證人的額外宣告,不可以,必須是見證當場在遺囑上的簽名。

因此,你的提問中所涉的代書遺囑均為無效。建議由遺囑人重新自立遺囑。

12樓:三隻腳的大烏鴉

代書遺囑必須有被繼承人本人簽字,另有兩名以上見證人簽名。

所以,1、無效,沒有兩名以上見證人簽字。

2、無效,沒有本人簽字,指紋在死後也是可以蓋上的。

3、任何情況下都不可能有效。

4、實際情況下,代書遺囑還是無效,沒有見證人簽字,證明人出證明也不行。

13樓:水心鏡

要有兩個證明人,其中之一代書,否則無效。

綜你以上所述,代書遺囑應判斷為無效。

沒有必要談什麼問題順序。你說的三種情況下都是一樣的無效。

遺囑不是我父親親筆書寫,是列印的,應該屬於代書遺囑,代書遺囑規定公證人應二人以上。此遺囑的見證人只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繼承法》第17條第3款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所以,你這份代書遺囑缺乏代書遺囑的法定構成要件,是無效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該遺囑存在效力上的瑕疵,建議及時彌補該瑕疵,以避免日後被認定為無效的風險

16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也並非就是無效的,只能說是有瑕疵,如果繼承人對上述遺囑均無異議,那麼仍然可以按照遺囑分割遺產。如果有異議,可以去法院請求確認遺囑的效力。

17樓:匿名使用者

無效的,公證人不能是利害關係人。

18樓:匿名使用者

無效。不符合代書遺囑

19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列印遺囑在法律上一直有爭議,所以還是稍微全面一點解釋:

1、立遺囑人自己操作電腦列印的,或者自己親筆寫下後由他人代為列印的,屬於「自書遺囑」。如果無充分證據證明是由立遺囑人親自列印,或可證明是由他人代為列印的,則一般應認定為代書遺囑。

2、由於列印遺囑、代書遺囑都非常容易偽造,所以按照《繼承法》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所以你說的遺囑應該是無效的。

我想問一下,父親在子女都不知情的情況下寫的遺囑是否有效。已公正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遺囑是立遺囑人依法處理自己生前所有財產及其它事務,並於死亡後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處理個人財產,也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1.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的公證遺囑有效。

2.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的自書遺囑,無非法內容的,有效。

3.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由其中一人代書,證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的代書遺囑,內容和見證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的錄音遺囑,內容和見證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的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6.無行為能力的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囑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7.遺囑中剝奪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的繼承權的內容無效。

8.立有數份遺囑,而內容有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有效。

9.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10.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11.受脅近、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12.偽造的遺囑無效。

13.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在遺囑當中處理財產的佔絕大多數,這類遺囑一般沒有統一的格式,但在實踐中,它的一般寫法是:

①立遺囑的目的,即處理財產的意思表示,應首先寫明:「我立本遺囑,對我所有的財產,作如下處理:」

②對財產的具體處理,應寫明財產的名稱,數量及其所在地,遺留給何人,具體寫明由哪一個繼承哪些財產,也可按財產寫明。

③遺囑人的要求和遺囑書的處置。

④立遺囑人、證明人、代筆人簽名蓋章,並寫明立遺囑的時間、地點等。由於立遺囑人的具體情況不同,遺囑的寫法不一定拘於以上格式,但必須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21樓:匿名使用者

遺囑屬於單方法律行為 所以不需要其子女知道 老人自己可以辦理公證 因為我國民法意思自治原則優先 所以此遺囑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老人的兒子有符合繼承法第7條的規定的 可以剝奪老人兒子的繼承權

22樓:賈俊峰律師

父親只要是完全行為能力人,他就有權利自己立遺囑,並且該遺囑沒有侵犯到他人財產,不需要經過子女的同意。老人通過遺囑將遺產留給孫子的行為在法律上屬於遺贈,受遺贈人需要在知道受遺贈後2個月內表示接受,到期未表示的視為放棄。

法律分析遺囑是立遺囑人依法處理自己生前所有財產及其它事務,並於死亡後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根據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處理個人財產,也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1.

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的公證遺囑有效。2.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的自書遺囑,無非法內容的,有效。

3.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由其中一人代書,證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的代書遺囑,內容和見證人均合法的,有效。4.

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的錄音遺囑,內容和見證人均合法的,有效。5.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的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6.

無行為能力的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囑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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