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軍民非法集資是真嗎,非法集資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2022-03-18 02:23:40 字數 4999 閱讀 4218

1樓:匿名使用者

是真的我三單不到半年就關網了,騙了全國會員三萬多人,高達幾個億,現在狀告無門。

非法集資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2樓:華律網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那麼非法集資有什麼辦法追討呢?案發地人民**組織有關成員單位成立專案組(或工作組)。

按照案件的實際情況組織對非法集資活動的取締和公告的釋出工作。對集資群眾身份、集資數額等進行逐筆登記,掌握案件的集資總人數、集資總金額、已返金額和未返金額等情況。專案組對涉案企業(個人)的債權清收、資產保全,以及對涉案資產通過公開拍賣的方式進行變現,用於集資款的清退。

專案組根據清理後的剩餘資金,按集資參與者集資額比例,制訂統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則、返款方案和返款比例實施清退,並以處置報告的形式結束案件善後處置工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非法集資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會不特定的物件籌集資金。這裡「不特定的物件」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面對某些**與非法集資企業的「大合唱」,我們實在很難說一定是後者將前者「拉下水」,很難說前者只是「無意間」淪為「活道具」而成了「從犯」。公安、司法機關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絕不能放過這些面目曖昧的「活道具**」,只要他們參與了非法集資的「演出」,無論只是收取了出場費,還是接下來還有更進一步的運作,都必須為此承擔黨紀政紀責任和法律責任。

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除了依照《商業銀行法》、《保險法》、《**法》、《**投資**法》、《銀行業監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取締非法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等行政處罰外,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樓:蘇嘉琪寶貝

備受關注的《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下稱《徵求意見稿》)終於進入徵求意見階段。

1、什麼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是指未經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不特定物件或者超過規定人數的特定物件籌集資金,並承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的行為。金融管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非法集資是一大社會公害,近年來卻經常披著「理財」、「投資」的外衣!犯罪手法已由早期直接吸款的債權類投資、生產經營類投資,轉變為私募**、信託產品等股權類投資,及承諾商品回購、公司加盟返利等商品營銷類投資。

2、遭遇非法集資受到損失誰承擔?

非法集資參與人應當自行承擔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徵求意見稿》所稱非法集資參與人,是指為非法集資投入資金的單位和個人。

3涉事個人或單位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單位發起、主導或者組織實施非法集資的,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可以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並處集資金額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根據情節輕重可以禁止其一定期限直至終身擔任公司、企業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或者其他組織的高階管理人員。

個人發起、主導或者組織實施非法集資的,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可以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集資金額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根據情節輕重可以禁止其一定期限直至終身擔任公司、企業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或者其他組織的高階管理人員。

協助非法集資的,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本條例第九條第二款規定,未履行查驗、核對義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徵求意見稿》也明確了法律責任: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因管理失職導致經營場所、銷售渠道被非法集資人利用進行非法集資的,由金融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警告,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取消其任職資格或者禁止其一定期限內從事相關金融行業工作。

前款規定以外的機構因管理失職導致經營場所、渠道、平臺被非法集資人利用進行非法集資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警告,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觸犯法律者必將嚴懲啊。

有關非法集資的法律規定都有哪些內容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依據《刑法》,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並達到法律規定的數額和情節的行為。

犯罪構成要件是犯罪成立的依據,是對犯罪主體追究刑事責任的根據。因此,在我國現行《刑法》中設定非法集資罪,必須進一步分析論述其具體的犯罪構成要件。

(一)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這裡要特別強調法律擬製人格主體——單位,否則,我們將無法對司法實踐中大量存在的單位(既可以是一個單位單獨實施,也可以是單位與自然人、單位與單位共同實施)實施的非法集資行為通過《刑法》來規範。

(二)犯罪主觀方面是故意。當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資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在單位進行非法集資的情況下,這種故意體現為單位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以單位的名義為單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會的結果的發生。

單位犯罪故意是單位成員的共同認識和意志,嚴格區別於單位成員個人的認識和意志。

(三)犯罪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資在形式上表現為一種資本的運作過程,即以發行**、債券、彩票、投資****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將不特定物件的資金集中起來,使他們成為形式上的投資者(股東、債權人),往往是人數眾多,涉案金額大,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我們建議將非法集資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節的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確立其在整個《刑法》體系中的應有地位。

(四)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未依法定程式經有關部門批准的集資行為。主要是以非法發行**、債券、彩票、投資****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不特定物件募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其他回報。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九十九條 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第二百條 單位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巨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通過發行有價**、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最近的變化: 利用地下錢莊進行集資活動。

6樓:觀妙律師事務所

你好,非法集資的法律法規比較多,對於很多老百姓說都比較困難,這裡簡單說幾點:

非法集資定義:

非法集資是一種犯罪活動,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債券、彩票、投資****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非法集資的四大特徵: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物件籌集資金。這裡「不特定的物件」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非法集資表現形式

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內容廣泛,表現形式多樣,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二)以轉讓林權並代為管護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三)以代種植(養殖)、租種植(養殖)、聯合種植(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四)不具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購、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五)不具有發行**、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六)不具有募集資金的真實內容,以假借境外**、發售虛構**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七)不具有銷售保險的真實內容,以假冒保險公司、偽造保險單據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八)以投資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九)以委託理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十)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假借農民專業合作社之名非法吸收資金;

(十一)以投資**等名義,以高利吸引社會公眾投資;

(十二)以發展農村連鎖超市為名,採用召開「招商會」、「推介會」等方式,以高息進行「借款」;

(十三)以投資養老公寓、異地聯合安養等為名,以高利誘導加盟投資;

(十四)藉助網路借貸平臺、眾籌平臺等新型網際網路金融形式進行的非法集資活動;

(十五)其他非法集資活動。

遇到非法集資首先不能慌亂,當事人可以立即報案,當事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有必要,可請刑事律師王/學/強/介入。

涉嫌非法集資歸刑警大隊管嗎,非法集資由哪個職能部門管?

受理涉嫌非法集資投訴的公安對口部門,應該是經偵處或刑警大隊。具體是哪個部門,可以諮詢所在地公安局。可以管。因為,刑警大隊是負責偵緝刑事案件的,非法集資屬於刑事犯罪行為。所以,刑警大隊可以管。但是,內部另有分工的除外。據我所知,公安局有個經偵大隊,大概歸他們管。如果題主覺得我說的對,就請幫忙點一下采納...

平安保險是非法集資嗎,平安保險是非法集資嗎?

不是。非法集資需要有關部門認定的。咱們說了不算。如果你覺得他是且已經投保可以退保。如果你還沒有買可以再多瞭解一些然後再決定。其實很多保險都是類似的。各家公司都差不多。但是有些公司有些特殊的產品這個就需要你詳細表述一下這款產品的特性及名稱讓大家幫你判斷了。回答如下 關於非法集資,有明確的法理解釋。關於...

那些集資過數十萬的,是非法集資嗎

不一定。集資分合法和非法兩種。合法集資是指公司 企業或者團體 個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條件和程式,通過向社會公眾發行有價 或者利用融資租賃 聯營 合資 企業集資等方式,在資金市場上籌集所需資金。例如,股份 有限責任公司為了設立或者生產 經營的需要發行 或者債券等集資資金。合法集資與非法集資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