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臺灣離婚是先提出來的那一方付撫養費還是不要孩子的那一方付撫養費

2022-03-14 11:51:52 字數 2535 閱讀 8896

1樓:匿名使用者

真複雜由於有小孩

一般來說

沒帶小孩的要付贍養費

但是前提是

帶小孩的那一方沒任何錯誤

不過人的複雜關係會影響最後到底誰該給誰不該給但是據我的經驗

如果不是一開始就算清楚一次付清

否則所謂的贍養費絕對不會超過三年

2樓:匿名使用者

臺灣離婚分兩種,一是協議離婚,二是判決離婚。前者就是兩方談好,簽字後,一起去戶政單位辦理離婚手續(更換身分證)。後者就是上法院打官司。

如果是協議離婚,談條件的空間彈性非常大。所以這對離婚夫妻可能是一方全權負責,另一對可能就是一方照顧一方出錢...。所以重點在於兩方的約定,無論今天的約定結果是如何,記得都要寫進離婚協議書中,大到監護權,小到無監護權一方探視小孩的時間、地點最好都寫清楚。

否則口頭約定之後會衍生出很多問題,最後又會為了小孩子打官司。

關於贍養費和扶養費要分清楚,前者是夫妻雙方之間的費用,後者是小孩和父母之間的費用。根據法令規定,只有裁判離婚,才可要求贍養費,若是協議離婚就沒有此規定。協議離婚,夫妻之間的財產部分,目前只能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3樓:匿名使用者

未成年小孩,雙方都有義務撫養,如果離婚後一方未盡撫養責任,另一方是可以透過法律請求支付的

離婚後不撫養孩子的一方需要付撫養費麼 200

4樓:杭州徐明偉律師

如果已經有約定的,從約定。但是如果另一方生活困難的,哪怕事先約定免除了,還是需要支付撫養費的。

可以參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5樓:揚潔靜

口頭的協議應該不算數的吧,如果另一方答應孩子18歲的時候一次給清撫養費,最好正式立個協議書什麼的,避免對方以後反悔,告都沒有證據。

6樓:匿名使用者

這條協議是無效的。法律規定,撫養權不以離婚而消失。撫養是責任與義務。必須每月支付撫養費,或者一次性支付。

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解決。需要律師方面的協助,可找 法律援助貼吧 。

離婚財產都歸一方另一方可以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嗎

7樓:枝祺祥

一般不能。

財產可以放棄,撫養費是法定的,應當履行。

如果對方提出可以不需要另一方支付撫養費,而且家庭財產狀況確實比較好,法院會支援他的請求,不需要另一方支付撫養費。

8樓:

不可以。

只要不是窮到領低保,孩子的撫養費必須要給的,直到孩子18歲。

9樓:葵花律師

不可以,向小孩子支付撫養費是父母的法定義務!

10樓:金鑫律師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父母雙方的法定義務。夫妻雙方之間財產如何分配,並不影響雙方支付撫養費的義務。

2、根據法律規定,有關撫養費的支付,夫妻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協商同意,可以約定財產全部歸一方不支付撫養費。如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一般情況會由雙方共同承擔。

3、同時,即便夫妻雙方協商好了或法院作出判決,子女仍有權就撫養費支付事宜另行提起訴訟。

離婚後孩子歸男方,女方每月付撫養費,現男方提出不要撫養費,且不讓女方看孩子,怎麼辦?

11樓:八三老人

你的問題很簡單,對方放棄所要撫養費是他的自由,但是探視權是法定的,任何人無權剝奪。

12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1、男女雙方達成協議,由女方支付撫養費,女方無故不支付,是違法的2、女方不支付撫養費,仍然有權利探視子女。探視子女是婚姻法規定的法定權利

3、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法院不予准許。

4、如果雙方協商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全部撫養費,且沒有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協議是有效的。女方不必再支付撫養費。當然如果之後男方經濟能力發生變化,無法獨立撫養子女,仍可要求女方支付撫養費

13樓:聽風吟夢

離婚後男方不願意讓見孩子可以理解,但這是違法的。不論男方怎麼阻撓你見孩子,你都不能放棄對孩子的關心。男方不讓你出撫養費,你可以給孩子攢著,因為孩子大了時會用很多錢,上高中,上大學,結婚買房子都要用錢的,到時男方出不起這錢,你就可以幫上孩子了。

你不必與男方硬碰硬的非要見孩子,你可以到學校去見,學校老師雖說不會讓你接走孩子,但會允許你與孩子見面的,這樣孩子也不會缺失親情,孩子有什麼情況你也可以及時發現。

14樓:

不支付撫養費 簽訂書面協議 可以

女方有探視孩子的權利 男方不可以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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