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內設機構

2022-03-13 12:02:38 字數 4471 閱讀 8054

1樓:小傳君

根據上述職責,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設2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才興冀工程辦公室、宣傳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擬訂機關工作制度、計劃、總結及有關報告,督促檢查工作進展;負責機關公文稽核、文電、機要、保密、檔案、值班、安全保衛和廳內應急管理;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機關政務(**資訊)公開;負責資訊宣傳和新聞釋出。

(二)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省公務員局、省外國專家局的人事、編制管理;擬訂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河北行政學院有關人事管理;負責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承辦全省技工學校教師高階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三)法規處(政策研究處)。

負責統籌指導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制建設;負責組織起草、修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稽核;負責組織重大政策和綜合性政策調研;承辦重要會議文稿、綜合性彙報材料的起草;分析工作運**況;協調專家諮詢工作;承辦機關法律事務、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承辦省行政管理學會的日常事宜。

(四)規劃統計處。

擬訂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完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和工資協調聯動機制,合理控制財政供養人員增長;在編制使用限額內綜合管理全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劃,負責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計劃;擬訂省直機關企事業單位政策性安置人員計劃;擬訂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及**駐冀單位工資**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稽核財政統發工資範圍的人員、工資;負責綜合統計。

(五)**和財務處。

負責編制和執行部門預決算;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牽頭擬訂政策性資金和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廳資金調劑計劃;負責編制全省社會保險**預決算草案和年度**財務報告;參與擬訂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本系統科技、資訊化建設專案、標準化和國際援助貸款專案綜合管理;負責廳國有資產的管理。

(六)就業促進處。

擬訂促進城鄉統籌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促進就業、鼓勵創業、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按照統一規劃指導公共就業服務資訊管理;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特殊群體就業和就業援助政策;擬訂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就業管理政策;參與擬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七)人力資源市場處。

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草案;擬定國(境)、省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制度;承辦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審批,指導和監督人力資源市場和職業中介機構;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調配政策;按規定承辦省直單位(含**駐冀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和中專以上畢業生工作,負責中省直單位接收畢業生工作;負責省和國家特殊需要人員的選調和安置;參與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專案資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八)軍官轉業安置處(河北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全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政策和安置計劃;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中省直單位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培訓;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檔案接收、審查、移交;協調安置隨調隨遷家屬;參與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專項經費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九)職業能力建設處。

擬訂全省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激勵政策;擬訂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擬訂全省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職業資格管理;承辦全省機關企事業單位技師、高階技師及省本級職業資格稽核和綜合評審;制定全省職業技能競賽相關政策並負責實施。

(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擬訂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專家、學術技術帶頭人等高層次人才的選拔、培養和管理;負責優秀專家出國培訓;擬訂發揮專家作用、提高專家待遇的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承辦專家休假;負責全省博士後管理;擬訂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留學回國人員安置、回國(來華)定居專家安置和留學人員創業園管理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各類高層次人才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專家與留學服務。

(十一)職稱管理處(省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綜合管理全省職稱工作;制定全省職稱改革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職稱評聘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和聘用方案的核準;負責全省高、中級評審委員會的組建、審批及備案;負責全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術(執業)資格的稽核和證書的管理;擬訂全省職稱考試有關政策,監督指導職稱考試。

(十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擬訂全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省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事業單位人員登記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競爭上崗、考核、獎懲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含黨群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設定方案的核準事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省直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計劃的稽核或備案。

(十三)農民工工作處。

擬訂全省農民工管理服務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指導全省發展農民工勞務經濟;組織協調農民工統計,按照統一規劃指導農民工資訊建設;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綜合協調農民工培訓;承辦省**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勞動關係處。

擬訂全省企業勞動關係政策;擬訂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用工備案制度和勞務派遣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集觀調控和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及其負責人工資收入政策;指導和監督省屬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擬訂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地方勞動標準;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十五)工資福利處。

負責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擬訂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各類津補貼、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管理;擬訂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疾病、工傷、生育停工期間待遇的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省機關事業單位福利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省直機關福利費管理和省部級先進工作者休假療養。

(十六)養老保險處。

擬訂全省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鎮居民和其他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政策;擬訂基本養老保險**管理辦法、做實個人賬戶資金補助辦法和**預警制度;參與擬訂省級養老保險**調劑計劃;稽核省屬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負責全省特殊工種的認定和管理;擬訂全省企業職工非因工傷殘和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政策並負責稽核;承辦全省企業職工提前退休的審批。

(十七)失業保險處。

擬訂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失業保險**管理辦法;負責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政策;擬訂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政策;負責稽核省屬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安置方案;擬訂失業管理辦法,指導建立失業登記制度,承擔失業統計。

(十八)醫療保險處。

擬訂全省醫療、生育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全省醫療、生育保險**管理辦法;擬訂全省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醫療、生育保險管理辦法和結算辦法,實施資格管理;擬訂醫療、生育保險藥品、診療專案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及支付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省企業離休人員醫療保障政策;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

(十九)工傷保險處(河北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全省工傷保險政策、規劃、標準;擬訂全省工傷認定和工傷預防政策、行業差別費率辦法、工傷醫療和工傷**政策及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協議(定點)工傷醫療機構、**和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擬訂工傷保險**管理辦法;擬訂公務員及機關工勤人員工傷管理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和調整勞動能力鑑定辦法、職工因工傷殘鑑定標準和非因工傷殘鑑定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農村社會保險處。

擬訂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和標準;參與擬訂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方面擬訂返鄉農民工養老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與農村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籌集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擬訂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稽核辦法。

(二十一)社會保險**監督處。

擬訂全省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監督制度、運營政策和運營機構資格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社會保險**徵繳、支付、管理和運營;負責全省企業年金**管理合同備案和統計;參與擬訂全省社會保障**投資政策,監督**投資運營情況;負責管理社會保險**監督檢查證及企業年金**管理人員資格;負責全省社會保險**的審計。

(二十二)調解仲裁管理處(信訪工作處)。

組織擬訂全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制度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指導全省並參與中省直機關企事業單位跨區域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處理;指導建立全省勞動人事仲裁機構體系建設;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負責本系統信訪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維護穩定。

(二十三)勞動監察局。

擬訂全省勞動保障監察制度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勞動保障執法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參與處理由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引發的突發事件;承擔勞動保障監察統計;制定全省勞動保障監察員管理培訓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負責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監督檢查。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省公務員局、省外國專家局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

一、二處。負責機關和省公務員局、省外國專家局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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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卡是用來幹什麼的

1.個人社會保障相關資訊記錄 電子憑證和資訊查詢等 2.記錄參保人員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生年月 性別 民族 戶籍所在地等基本資訊 3.查詢本人養老 失業 醫療 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情況 4.可持卡到醫院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到藥店買藥 5.辦理醫療 失業 養老 工傷和生育等社保事務 6.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