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可不可以進行工傷認定,國家公務員工傷認定在什麼部門

2022-02-03 10:33:35 字數 5560 閱讀 4003

1樓:earth百分百愛

可以一般公務員都有處理工傷的機構比如工傷保險科,如果有了工傷可以去這個科室去看一下,具體要找本單位的科室

主要職責:按照《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徵收工傷保險費;核查用人單位的工資總額和職工人數,辦理工傷保險登記,並負責儲存用人單位繳費和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情況的記錄;進行工傷保險調查、統計;按規定核定工傷保險待遇;按規定管理工傷保險**支出;監督工傷醫療費用、**費用、輔助器具配置費的使用情況;受理企業或個人工傷認定申請,稽核工傷認定申請材料,進行工傷認定調查核實。;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2樓:奈落

民政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 勞社部發[2005]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人事、民政、財政廳(局): 為保障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工作人員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經***批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其工傷範圍、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待遇標準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在事業單位上班的公務員是不是屬於上面一條?

公務員可不可以進行工傷認定?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所謂工傷,是指由工作引起並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條 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根據此條規定,一般理解都是公務員不受《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為此民政部、各省都出臺了相關政策,現如今大多數省份都把公務員納入了工傷保險調整的範籌。

按國際勞工組織對工傷的定義,公務員同樣可以進行工傷認定的。只不過涉及認定工傷以後相關工傷待遇支付的途徑和渠道不同而已。

個人觀點,供參考。

4樓:藍天白雲

朋友你好!

是否需要認定工傷的基本前提就是,你有沒有參加社會保險,是不是繳納了工傷保險費用,

既然是公務員,目前我們的社會制度彷彿還不用讓公務員參加社會保險,並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用的呀?那麼,也就沒有必要進行工傷認定了,因為,**是沒有對公務員的工傷賠償的,至於可以不可以去進行工傷認定?朋友你說呢?

國家公務員工傷認定在什麼部門

5樓:匿名使用者

參加工傷保險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在三十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6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公務員申請工傷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公務員參加工傷保險可以嗎

7樓:中公教育

公務員可以參加工傷保險。公務員工傷待遇優於一般工傷待遇。

《公務員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國家建立公務員保險制度,保障公務員在退休、患病、工傷、生育、失業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八條規定「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具體辦法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規定。」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公務員應該參加工傷保險,至於公務員具體參加哪種工傷保險更加合適,則需要看公務人員的日常工作風險程度來判斷了。

9樓:199212陳昊

可以給自己買份商業險

10樓:楓林晚

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公務員法也明確規定:

第七十七條 國家建立公務員保險制度,保障公務員在退休、患病、工傷、生育、失業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因此,從規定可以看出,公務員不繳納工傷保險,工傷保險由單位繳費,和職工無關,並且是國家制度決定的,不是你想參加就參加的

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適合公務員嗎

11樓:笨笨又何妨

適合公務員,但要看主要責任在哪一方,如果在你這邊的話就不屬於工傷。

12樓:吉林中公教育

適合公務員。

公務員工傷認定辦法如下:

(一)機關工作人員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因交通事故、失蹤、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傷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在規定時限內提出申請的,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可適當延長申請時限,但最長不得超過90日。

(二)機關單位未按本條第(一)項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機關單位存在人事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4、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機關單位未在本條第(一)項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機關單位負擔。

(五)機關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機關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機關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六)機關工作人員於2023年12月31日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未超出《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申請時限的,按照《條例》規定辦理工傷認定。

(七)機關工作人員於2023年12月31日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已經超出《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申請時限的,由機關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稽核同意,統一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工傷確認手續。

13樓:中公教育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適用的,***辦公廳釋出了關於***常務會議的訊息,此次會議決定修改工傷保險條例。此前,取消上下班工傷的建議最終未獲***認可,修改後的工傷保險條列還擴大了工傷認定的範圍。

備受爭議的上下班途中事故傷害算不算工傷塵埃落定,除現行規定的機動車事故以外,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非機動車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也應當認定為工傷。

去年7月***法制辦曾公佈了工傷保險條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草案刪去了現行條例中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傷害應認定為工傷的規定。法制辦對此解釋,由於將機動車事故傷害納入工傷保險範圍而未將非機動車事故納入範圍的規定,因為公平性而有強烈的要求修改的呼聲。在實踐中,對如何確定「上下班途中」爭議繁多、操作難度大。

該徵求意見稿修改公佈後立即引來很大爭議,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教授陳步雷表示,所謂的很難認定是個技術困難和證據問題,而該不該算工傷則是另一個問題,上下班本身是工作的延伸,發生了事故應認定為工傷。他並認為,當前對勞工權利保護不足,很多應納入工傷認定保護的情形還未納入。

【補助標準】

因工死亡補助達34萬元

全國統一標準,實現「同命同價」

無論和現行規定還是徵求意見稿相比,因工死亡一次性補助金都大幅度提高,調整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且打破了地區限制。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2023年度全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工傷條例修改後工亡一次性補助金可達34萬多元。

現行規定以及徵求意見稿規定的工亡補助金均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現行規定為48個月至60個月,徵求意見稿則提供了兩個方案,分別為60個月至80個月,48個月至60個月。但如果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全省月平均工資的以全省標準計發。

目前工傷保險基本上是縣級統籌,各地經濟發展差異大,使得平均工資差距巨大,由此帶來工亡補助金的差距。***此次修改後,工亡一次性補助金將消除上述差距,實現全國「同命同價」。

【認定程式】

工傷保險覆蓋社會團體

事實清楚,當在15天內作出工傷認定

此次修改簡化了工傷認定、鑑定和爭議處理程式。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認定決定。

此外,增加了工傷保險**支出專案。將工傷預防費用增列為**支出專案,將由用人單位支付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和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改由**支付。

工傷**會否被濫用?針對這一擔憂,陳步雷認為,下一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應出臺具體的可使用工傷**支付工傷預防的專案目錄,以防止**濫用,他並認為,更為重要的是解決勞工「權利貧困」問題,充分發揮勞工監督的作用。

現行條例規定企業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要參加工傷保險,修改後的條例要求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也應當參加工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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