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拘留人不用通知家裡人嗎,公安局哪些情況下拘留可以不通知家人?

2021-09-20 01:07:26 字數 4205 閱讀 6791

1樓:戚廣利

公安局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家裡人。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2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局採取拘留措施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有礙偵查的情形是指: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隱匿、毀滅或者偽造證據;有可能互相串供、訂立攻守同盟;或者其他同案犯有待查證的。

無法通知的情形是指:被拘留人不講真實姓名、住 址,身份不明的;被拘留人無家屬或者工作單位的。影響通知的原因消失後,辦案人員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對沒有在24小時內通知的,應當在拘留通知書中註明原因。

3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是行政拘留還是刑事拘留(除特殊情況外)都需要通知家屬。

刑事 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其中有礙偵查是指1.家屬或單位的人與其犯罪有牽連,通知後可能引起轉移、隱匿、銷燬罪證。2.

屬於犯罪集團案犯,或者與犯罪集團、團伙有牽連,由於其他案犯尚未被捉拿歸案,其被逮捕的訊息傳出去,可能會引起其他同案犯的逃跑、自殺、毀滅或偽造證據等情況

公安局哪些情況下拘留可以不通知家人?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般情況下拘留會通知家人。

1、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150條規定: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將處罰情況和執行場所通知被處罰人家屬。被處罰人拒不提供家屬****或者有其他無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機關可以不予通知,但應當在決定書中註明。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1條規定: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4、《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108條規定:拘留後,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製作《拘留通知書》,送達被拘留人家屬或者單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隱匿、譭棄或者偽造證據的;

(二)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對沒有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的,應當在拘留通知書中註明原因。

5樓:豫眼屏媒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二十五條  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後,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製作《逮捕通知書》,送達被逮捕人家屬或者單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隱匿、譭棄或者偽造證據的;

(二)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後,應當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對沒有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的,應當在逮捕通知書中註明原因。

擴充套件資料:

親人被拘留家屬應該做的幾件事:

第一,確認真實情況。

按照我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二十五條,拘留犯罪嫌疑人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處所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如果聽說家屬被抓,又沒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書,可以直接向辦案機關了解相關情況。

第二,確認自己親屬被關押的地方。

可以通過刑事拘留通知書上所載明的看守所確定其關押地方;若未能及時收到刑事拘留通知書,則可以直接向所瞭解到的辦理案件的偵查機關詢問。

第三,如果家屬得到刑拘通知書,說明偵查機關已經掌握了一些證據,家人可能已涉嫌犯罪。

刑拘通知書會向您透露以下資訊:

(1)家人涉嫌的罪名;

(2)辦案機關和辦案人員是誰;

(3)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10日內,最長37天,檢察機關自偵案件10日內,最長14天,家人就會被檢察院批准逮捕或釋放。

當得到刑拘通知的時候,可以存一些錢以及送衣物到被拘留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及時委託律師會見,為他提供法律幫助。

第四,家屬想見面問一些情況,可請律師協助。

刑事案件中,法院判決生效以前,家屬是不能和犯罪嫌疑人見面的,只有律師才能見到。因此,在家人被刑事拘留之後,家屬應該儘快委託律師,只有這樣才能及時讓律師會見當事人,及時瞭解案件的情況。

第五,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其近親屬,可以為其聘請律師;如無近親屬的,其他親屬或者朋友也可以代為聘請律師。《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6樓:紫晶夢幻年華

(一)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沒有家屬的;

(三)提供的家屬****無法取得聯絡的;

(四)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通知的。

1.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2.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公安局抓人後不通知其家裡人嗎

7樓:農村土地流轉

“公安局抓人”有二種情況:執行刑事拘留和逮捕,除非有特殊情況,一般情況下都應該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公安局抓人可以不通知家人嗎

8樓:土流集團

“公bai安局抓人”有二種情況

du:執行刑

zhi事拘留和逮捕,

dao除非有特殊情況,一般內情況下都應該在容24小時內通知家屬。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9樓:正商觀察者

必須通知家屬,除非案件與家屬有關。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專第一百二十三條 除無法通知屬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製作拘留通知書,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拘留通知書應當寫明拘留原因和羈押處所。

本條規定的“無法通知”的情形適用本規定第一百零九條第二款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有礙偵查”:

(一)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礙偵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屬與犯罪有牽連的。

無法通知、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對於沒有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家屬的,應當在拘留通知書中註明原因。

公安局可以先抓人後開拘留通知書嗎

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應當出示拘留證,並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名 捺指印 但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將犯罪嫌疑人帶至公安機關後立即審查,辦理法律手續。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二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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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公安部第127號令 和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 公安部第125號令 中有具體規定,這兩個部發令是公開的,可以在網上搜一下就有了。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公安部第127號令 第一百六十八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時,應當製作受案登記表,並出具回執。第一百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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