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解僱,然後公司撕毀勞動合同我該得到什麼補償

2021-08-10 06:43:45 字數 722 閱讀 8902

1樓:匿名使用者

最少工作一年賠償一個月工資;年休假賠償

2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應該就你是否被解除負舉證責任,如果不能證明你是合法的解除,那單位屬於違法解除。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3樓:趙國中律師

被公司解僱的員工,可以獲得賠償嗎?

我被公司口頭通知解僱了,我要勞動仲裁,但自己是部門負責人,本部門的考勤表能作為自己的加班證據嗎

考勤表一般是人力部或行政部掌握和執行的。你怎麼有?應該也可以做證據。對方也可能不會質證。其實所有的證據都是供仲裁委參考的。最終裁決靠綜合所有因素和證據的。你提供的證據越多越好,越有說服力越好。當然可以 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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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有吧,如果簽訂了正式合同,而無特殊原因而解僱的話,應該得到補償 沒有籤合同,而且是在試用期被解僱是沒有賠償的 籤的3年合同 試用期6個月是違法的。第四月起,公司應給你轉正工資。沒給就要求補發。公司解僱你,要給你一月工資作代通金,還要賠償你半個月工資。公司沒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試用期被解僱,按照法律...

公司解僱工資該怎麼算,公司有不解僱政策,我還被解僱怎麼辦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工資應該支付到工作的最後1天。用人單位剋扣工資的話,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工資。根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勞動者有希望拿到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分以下3種情況 1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