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婆婆脾氣怪,人也可惡,導致我老公和我感情不和,我實在不想過了,如果離婚三歲小孩判給誰,律師朋友

2021-08-04 05:10:53 字數 940 閱讀 4649

1樓:於平卉

值得嗎?一定要離嗎?調解不可以嗎?小孩判給男方是定了的,還離嗎。非律師。

2樓:粵東一壁

撫養權雙方都可爭取,法院會考慮對小孩成長更有利的一方,如果條件同等,因為孩子還小,法院會偏向於做母親一方

3樓:好大一個射手

一般來說誰能讓孩子過得更好就是說誰經濟條件好孩子判給誰,法院是為了孩子未來的教育、生活著想的。

4樓:驚濤剡

現在還是提倡分開過,因為代溝以及一些其他方面的原因讓婆媳關係日益緊張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離婚是會判給你的,還有一點就是跟老公的感情沒有問題的話,就分開來住 分開生活會比較好,為了孩子能不理還是不要離婚

6樓:匿名使用者

哪方經濟能力強歸那一發,另一方出撫養費,最後不要離婚,多溝通溝通,離婚對孩子不好

7樓:舊憶與一世來年

你可以和你老公協商這樣就不用官司了,但你老公也想要孩子的話(前提是你也想要這個孩子)打官司來判也是看你有沒有能力撫養起孩子,還要看孩子怎麼選了最後就是另一方出撫養費了,畢竟也是他的孩子。這是我平時瞭解到的,如有不對請見諒,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帶來幫助。

8樓:彬彬有禮世家

站在你老公的位置考慮下,再談談吧!

9樓:三鹿黑牛奶

孩子的話 法院會優先判給媽媽 如果媽媽不是過錯方的話

10樓:西貝金

這要看雙方各方面條件

11樓:手機使用者

你好,這位女士,按照教育法規定,三歲小孩可以自願,然後另一方出撫養費

12樓:儲長旭

分開過啊非得擠在一起啊

我和我老公是異地結婚因為感情不和,我們分居兩年多了,有兩個女

1 協議離婚的雙方一起到一方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 本人的戶口簿 身份證 二 本人的結婚證 三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 財產及債務處理和探視權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2 協商離婚不成起訴離婚...

我和老公因為感情不和,我想和他離婚,可他又不願意離,他外面有情人,可我沒證據,我應該怎麼做呢

我覺得你現在最關鍵的問題是要找出你老公是為什麼而不願意和你離婚呢 是對你還有感情還是你的財產 我相信以你的聰明才智一定能找到那個情人的。未完待續 起訴後調節無效一般就可以。僱一個私家偵探。查他。我發現老公在外面有情人,可我又不想離婚,我該怎麼辦?如果你不想離婚,那就當什麼都不知道 然後對他加倍得好 ...

尊敬的律師你好!我和我老公因某種事導致感情破裂,已無和好的可能,我曾向他提出離婚,但他不離,沒辦

你現在可以向法院提交離婚訴狀,法院會受理的,依照您這種情況,在最後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方面是非常不利的,法院基本不會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您。一 離家出走一年,責任不會很大,法院最多在分割財產時,考慮這一年的撫養費 二 起訴當然要先寫好訴狀 不會寫,口頭起訴也可以,由工作人員記入筆錄 你的行為是不對的,有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