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一方在沒有離婚的時候與別人發生經濟糾紛導致法院強制執行,在子女名下的財產會被執行嗎

2021-06-28 16:35:18 字數 755 閱讀 3673

1樓:呂艾

根據《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可以約定,歸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以夫或者妻一方所有財產清償。

如果夫妻沒有特殊書面約定,婚內的財產歸夫妻共有,債務也是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在沒有離婚的條件下,欠的外債要從婚內財產進行償還。

如果父母不能償還外債,子女可以協助償還外債。

但是不可以強制執行子女的·財產。

2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婚姻法”第19條的規定,在丈夫和妻子之間的關係的存在,造成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該協議應是書面的。

關係存續期間,丈夫和妻子之間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的,丈夫或妻子一方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所欠外債的丈夫或妻子。

[2]如果夫妻沒有特別書面協議,這對夫妻債務總額所擁有的婚前財產是夫妻共同債務。

[3]的情況下,沒有離婚的夫婦,由於從婚姻的財產償還的外債。

[4]如果父母無法償還外債,孩子們可以幫助償還外債。

但不能強制他們的孩子和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給你說白了 如果當初借錢的話她也簽字了 就要執行 如果沒有簽字而是知道 只要你能找出證人證明她也知道也是執行 只有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才不會被執行

4樓:張趙泳律師

不會,但是如果是為了逃避責任而轉移、隱匿財產是無效的。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離婚怎麼提出,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提出離婚人民法院會如何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3條規定 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據此規定,配偶患有精神...

一方是過錯方,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

婚姻法 及其相關規定中說明,過錯方在分割財產時要對另一方進行賠償,而在分割財產的時候也要求也照顧無過錯方。我國 婚姻法 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要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因此,如果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一...

起訴離婚會怎麼判,如果一方起訴離婚另一方不離會怎麼判

針對您的情況分析如下 一 婚前財產歸夫妻雙方個人所有,但婚後財產除非特別明確過歸其中一方所有的財產則按照共同財產處理 二 婚後他人贈與的財產除非明確歸夫妻一方所有的以外均為家庭共有財產,在家庭經營中已經現在已經不存在的不需返還 利息就更不可能存在了 三 6歲孩子的撫養,一般根據夫妻雙方的具體情況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