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一切險或安裝工程一切險是否屬於強制性工程保險

2021-05-05 19:20:39 字數 4702 閱讀 8684

1樓:深圳平安諮詢

一般的大工程都有購買!

2樓:手機使用者

不屬於,意外傷害險則屬於工程強制險

3樓:工保網

工程保險中哪些險種必須投保?哪些建議、自願投保?-工保網

建設工程領域保險由工程專案全壽命週期險種體系和建設工程參與方險種體系相互影響、互相配合而構成,涉及建築安裝一切險、工程質量保險、工程保證保險、職業責任保險、安全生產保險以及其他相關保險,保險責任涵蓋天災人禍對各類民用、工業和公用事業建設工程專案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和其他經濟賠償責任。

按照投保意願,建設工程領域保險可以分為強制投保型、建議投保型、自願投保型三類。對於承擔工程風險的參建方而言,合理選擇險種進行組合,從而將組織和個人可能面臨的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是加強工程風險管理的必要工作。

1、強制投保型險種

依據《保險法》「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強制保險是由法律規定必須參加的保險,又稱為法定保險。在建設工程領域,只有投保強制型險種才能從事工程建設相關工作。

2023年通過的《建築法》最早明確:建築施工企業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建築工程意外傷害保險(俗稱建工意外險)由此成為我國建築領域第一個被強制實施的險種。

2023年起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使得工傷保險被強制投保,後也在2023年《建築法》修訂時被新增為「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依法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同樣在此次修訂中,《建築法》將此前的強制險改為「鼓勵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工傷保險也就成了我國建築領域唯一被強制實施的險種。

因此按照現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發包人和承包人應依照法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也可以為其施工現場的全部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2、建議投保型險種

建議投保型險種是法律、行政法規未明確必須投保,但法律、行政法規鼓勵投保,或其他規範性檔案規定企業應當投保的險種。一般而言,建議投保型險種是經驗表明有必要投保的險種,也是迄今採用最普遍、實踐證明最有效的工程風險管理手段之一。

繼2023年修訂後的《建築法》明確建工意外險屬建議投保型險種後,2023年版及現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都規定: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或安裝工程一切險;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為其施工裝置等辦理財產保險。

2023年《安全生產法》修訂時新增一款: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而後2023年起施行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也明確:

建築施工……等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因此,建工意外險、建築工程一切險(簡稱建工險)、安裝工程一切險(簡稱安工險)、工程機械裝置保險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簡稱安責險)都是建設工程領域建議投保的險種。

其中,建工意外險和安責險「補償與預防並重」,在工程安全事故損失控制中作用顯著;建築安裝一切險(通常附加第三者責任險)集財產損失險與責任險為一體,因其保障範圍較大至今仍被許多地方政策列為承包單位的開工條件;工程機械裝置保險(通常附加碰撞傾覆、第三者責任、盜搶、自燃和僱主責任等附加險)適用大部分建築工程機械裝置,疊加附加險通常能夠為造價不菲、風險較大的施工裝置提供基本的風險保障需求。

3、自願投保型險種

自願投保型險種與強制保險相對,一般按照「市場主導、自願投保」的原則,由建築企業自由決定是否投保,保險範圍、保險費率、保險期間等內容也均由投保人和保險人自主約定。

在我國建設工程領域,自願投保型險種包括以履約信用風險為保險標的的工程保證保險、以工程質量風險為保險標的的工程質量保險、以人身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僱主責任保險、以職業責任為保險標的的職業責任保險(包括勘察責任保險、設計責任保險、施工責任保險、監理責任保險),此外還涉及建材質量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公眾責任保險、物業管理責任保險、建築特種裝置責任險、環境汙染責任保險、巨災保險等建設工程相關保險。

面對種類繁多的自願投保型險種,企業應從自身利益出發,在權衡工程專案可能面臨的風險及風險概率、風險量之後自主選擇:如果通過投保轉移風險的成本最低,則可投保自願投保型險種進行風險轉移。而通過合理選擇險種降低損失,也能夠降低建設成本、確保投資效益。

而在一些先行地區,一些自願投保型險種已被政策要求必須投保,如上海、北京、成都等地要求建設單位必須投保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另外在特殊的工程建設組織形式中,一些自願投保型險種也會被建議投保,如住建部今年釋出的《建設專案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字(徵求意見稿)》提出:雙方應按照專用合同條件的約定投保建設工程設計責任險、建築安裝工程一切險等保險;承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件的約定為運抵現場的施工裝置、材料、工程裝置和臨時工程等辦理財產保險。

統計資料顯示,截至12月末,2023年工程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共計118億元;而在2023年,截至10月底該資料已達124億元。這一方面得益於國內國際雙迴圈新發展格局下的建設熱潮,另一方面也源於建設工程專案投保比率的抬高。在建築業的支柱產業地位日漸穩固的今天,工程保險投保率也需儘快向國外的90%比率靠近,助力我國實現由「建築大國」向「建築強國」的偉大跨越。

4樓:飛牛博士

看是**的了,各地不一樣,若是廣西的,我可以給你提供諮詢.聯絡郵箱[email protected]

建築工程一切險什麼時候購買,由哪一方購買?

5樓:匿名使用者

開工前購買。由發包人購買。

2、建築工程可以給工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和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是以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或殘疾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3、給工人購買保險這是我國安全生產、勞動和社會保障體制的一項重要改革,為我們建築施工提供了法律依據。

並且這裡的意外傷害保險不同於一般的商業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也是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以贏利為目的,具有強制性,極大地促進了該項法定製度的落實。

4、由於建築工程施工週期長,遇到的各種複雜情況往往是難以**和防範的。特別是大中型工程發生的災害和重大事故會給承包人帶來災難性的、無法彌補的經濟損失。

只有參加保險,可從保險公司得到賠償或部分經濟補償,使從事工程承包這一風險事業得到一定的經濟保障。

一、建築工程購買保險,一般有以下幾部分:

1、建築工程一切險並附加第三者責任險(針對工程物質損失和對因工程造成第三方人員**或物質損失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國家部分地區已經開始強制購買社會保險了,如果購買社保了就可以不購買這個意外險了)

3、僱主責任險(主要保甲方管理人員在工地裡發生意外**事故,因為他們不是施工人員,不能從施工人員意外裡面賠償,這個不是強制的,企業算福利吧,甲方人員一般都有工傷保險。)

二、保費承擔:

1、工程險的保費最終承擔者都是業主。但是實際操作中甲方、乙方都能購買,具體說來購買一般要看施工的總包合同的約定。裡面會寫明的,到底說來出面購買。

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但是施工方的**裡面已經含工程保險了,則由施工方來購買。

2、施工人員的意外傷害保險,一般都是施工隊在負擔,總包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3、僱主責任,這個一般都是甲方自己負擔,也不一定會購買,看甲方領導的想法了。

三、費率:

關於保費差距就特別大了,因為工程的總類很多,我沒法拍腦袋告訴你。

一般會參考工程型別,總合同金額。施工企業資質等東西,這個你可以給我更詳細的資訊給我,我幫你估算。

保險生效日期為保單列明日期,但保險人的保險責任自保險工程在工地動工或用於保險工程的材料、裝置運抵工地之時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對部分或全部工程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

或工程所有人實際佔有或使用或接收該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時終止,以先發生者為準。但在任何情況下,建築期保險責任的起始或終止不得超出本保險單載明的建築保險期間範圍。

建築工程一切險與安裝工程一切險的區別:

建築工程一切險承保各類民用、工業和公用事業建築工程專案,包括道路、水壩、橋樑、港埠等,在建造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安裝工程一切險是指為各種機器的安裝,以及鋼結構工程的實施提供專門保險,主要適用於安裝工廠用的機器、鋼結構、起重機、裝置、儲油罐、吊車以及包含機械工程因素的各種建造工程專案。安裝工程一切險與建築工程一切險有著重要的區別。

安裝工程一切險與建築工程一切險有著重要的區別。

(1)建築工程保險的標的從開工以後逐步增加,保險額也逐步提高,而安裝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標的一開始就存放於工地,保險公司一開始就承擔著全部貨價的風險,風險比較集中。

在機器安裝好之後,試車、考核所帶來的危險以及在試車過程中發生機器損壞的危險是相當大的,這些危險在建築工程險部分是沒有的。

(2)在一般情況下,自然災害造成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標的損失的可能性較大,而安裝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標的多數是建築物內安裝及裝置(石化、橋樑、鋼結構建築物等除外)。

受自然災害(洪水、颱風、暴雨等)損失的可能性較小,受人為事故損失的可能性較大,這就要督促被保險人加強現場安全操作管理,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安裝工程在交接前必須經過試車考核,而在試車期內,任何潛在的因素都可能造成損失,損失率要佔安裝工期內的總損失的一半以上。

由於風險集中,試車期的安裝工程一切險的保險費率通常佔整個工期的保費的1/3左右,而且對舊機器裝置不承擔賠付責任。

總的來講,安裝工程一切險的風險較大,保險費率也要高於建築工程一切險。

6樓:鑽誠投資擔保****

:「建築工程一切險」承保各類民用、工業和公用事業建築工程專案,包括道路、水壩、橋樑、港埠等,在建造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建築工程第三方責任險」是對因實施本工程而造成的財產(本工程除外)的損失或損害

建築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都要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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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一切險,簡稱建工險,是集財產損失險與責任險為一體的綜合性的保險。建築工程一切險承保在整個施工期間因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失,以及被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第三者人身 或財產損失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通常附加第三者責任險。長期以來,建設工程一切險在建設工程領域發揮著重要的風險規避與風險補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