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物件的房子是他爸媽全款買的房子。房產證寫的是我物件的名字。我對

2021-04-17 06:24:10 字數 1348 閱讀 6044

1樓:藍麗

那是他父母的錢,他們不願意就不賣啊,你物件這麼敗家,快分手吧,小心以後他把你也給賣了。

父母婚前全款給我買的房子,女朋友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

2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這是個比較棘手的問題,如何處理,需慎重權衡後再做決定:

1、父母婚前回花全款購置的房子,答名字寫的是你,你就是房子的所有權人,對房子擁有完全主權。

2、你如果按照女朋友要求婚前在房產證上增加她的名字,就意味著你同意將房子的部分產權贈予給她,除非有約定,否則,將視為房子共同共有。

3、產權證一經變動,女方即合法擁有了房子的部分所有權,離婚時自然有權要求分割。

4、房地產管理部門在辦理產權變更(加名)時,是不會同意你關於「寫好當時買房的出資份額」的要求的,因為那是公證部門的職責範圍。倒是可以考慮採取贈與適當產權比例(比如10%—30%)的方式。但是否可行,就要看女方的態度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財產,

如果是你父母的名字,沒她的份。

如果是你的名字,

無論是專否加上她的名字,

只要不做婚前財產公證,婚後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有她的一份。

也就是說,如屬果想要沒她的份,

只有兩個辦法:

一是用你父母的名義購買,

二是做婚前財產公證。

至於籤不簽署他的名字並不重要。

4樓:匿名使用者

這房子屬於你父母贈與你個人的,你要加上她的名字就是一種約定共同財專產,她的目的就是考慮屬到離婚了能得到一半的房產。如果你 再有什麼約定離婚不能分這個房產她是不同意的了。非要加上她名字,只能是婚前協議了,幾年內女方提出離婚就不得分房產,如果男方提出離婚,女方有權獲得一半房產。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加上她

抄的名字的話 就算你的襲父母贈與你

6樓:bayern蘭蘭

加唄。。。。@_@如果你真想跟她過一輩子,就加,如果吃不準過一輩子,請換女友@_@反正還沒結婚,不是每個女孩都會這麼想的。找個不會這麼想的結婚過一輩子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加上她的名字的話 就算你的父母贈與你朋友的一半,當然你也可以去公證處做個公證,讓你父母證明只贈與你一個人,其他無效 //....或者可以籤婚前協議, 幾年內離婚女方無權取得房產權

8樓:陳瑞

應該會分給她,你可以看看新婚姻法

9樓:匿名使用者

加個屁!憑什麼? 你父母出的錢,,不是你出的錢!! 你父母出的,你父母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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