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男友同居了一年分手之後他向我索要賠償,請問這是正當賠償

2021-04-01 09:45:06 字數 4969 閱讀 8130

1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 什麼人都有 你情我願的事 怎麼還問你要賠償呀 是不是男人呀

2樓:匿名使用者

索賠?你傷害他了!還是青春損失?沒見過這樣的男人 或者 不是男人

我和前男友分手了 他現在找我索要賠償金 我們在一起兩年 我用了他不到三萬 而且都是他主動給

3樓:美麗心情

不用告他,不用理會他,

告訴他,如果再這樣糾纏

你就報警,好聚好散,如

果以後你真的遇到困難,我

有能力,會幫助的。

4樓:指尖殘翼

這種人,能給就給了吧,買個清淨,免得這種人賴上你你就麻煩了。給他的時候最好有人在旁看著也好日後這人又來鬧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有妨礙人身自由與正常生活的,都可以報警或向法院起訴。

注意安全,這時候的男人可能很瘋狂。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他現在是單身,你對他也還有感覺的話,再試試也無妨。如果他不是,那就絕對別理他,小心成為備胎。有一種男人一定要小心,就是很會裝得那種。

7樓:一二三扣

哇 這人是狗呀 真是社會的人渣

分手了 居然還有男方要求女方索要賠償金 真不是人

8樓:印度非主流

能協商一下最好了,你分手是正確的,這麼渣的男的你要不分手以後得受多大委屈吧。

9樓:cc美妝繡半永久

必要時要用法律保護好自己!儘可能還是好好協商解決

我和前任男友同居一年多,花了前任男友3萬元,分手後,我的前任男友向我索要回30000元。我可以不還

10樓:基本上就是的

不是彩禮型別的給予就不用還,注意是給予,不是借

1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不還了。這種男的也是渣,分手了還要錢。你可以說,「老孃還陪你睡了一年多呢!你是不是該給我錢啊」

12樓:陳祥華

如果僅僅是期間的抄生活遊玩之類的以及男友贈與的禮物耗費的,不需要還的。因為作為男人不管和那個女人談戀愛也不可能不花一分錢的。但是如果是明確的借款以及購買高檔物品你借他的,以及協商好的彩禮之類的則需要退換。

另外如果是女方提出分手的需要賠償。男方分手或者悔婚的則不需要賠付。上述大體上是在我這個地方的不成文的規矩。

每個地方風土人情不一樣可能有差別,僅供參考。

13樓:尛芳侗學

是他自願的花在你身上的還是強迫的?我覺得談戀愛總數加起來三萬,你可以不還了。談戀愛分手了還要這樣,真是有點沒品。

14樓:暮色之雲

果斷不還,他睡你怎麼算,還有就是他有什麼依據

15樓:匿名使用者

男的要的話你也沒辦法啊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是索取就不用還

我和男朋友同居快兩年,現在分手了,我可以向他要陪嘗嗎

17樓:修身治家時代

這在法律上是沒有規定的。你們兩人可以私下解決。如果他人品好,願意賠償你這當然是最好的。我有一個男性朋友,跟女朋友分手後給了她三萬分手費。這個是要看男人品性的。

18樓:為何不繼承傳統

你自願婚前同居,後悔了吧?下次不要這麼傻了

19樓:瓶中天堂

在法律上他無需賠償你什麼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他對不起你,找人抽他就好了,然後再讓他賠,別有正規渠道

21樓:此名不想用

這種事是你情我願的 不存在什麼賠償問題,

22樓:匿名使用者

男性也有付出,他可以向你追要賠償嗎?

23樓:女王大人虐我

那他能辦後半生陪你嗎

我和我前男友同居了一年半,分手後遇到現在的男友,我感覺我很對不起他,怎麼辦?

24樓:藍藍愛雨

你就聽你男友的話吧 做個好女人 雖然以前

有做的不好 但那是以前的事 而且以前你們不在一起啊 要好好對他 把以後的心思都放在他身上 但是別像贖罪似的 有時還是得保留自己的一點意見 愛情是需要雙方互相維持的 有時以前的不好反而是維繫愛情的關鍵所在 加油哦 用心對待你現在的愛情

25樓:文武極

戀愛什麼事都會做得出來,是不成熟的表現,現在成熟了就該把那些曾經不成熟的荒唐事放下,抓緊現在的幸福。婚姻不同於戀愛,婚姻是在一起過日子,日子是很艱難的,在艱難的時刻多關心關心自己的愛人才是應該的。當然以後的不能原諒的錯不能再犯,否則神仙也救不起了。

26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做的就是別想那麼多,別抱著負罪感,沒什麼的,你男朋友不介意是很正常的,因為一個人如果真的愛你就會愛你的全部,一切,所以別想太多,幸福就好,祝你們幸福美滿

27樓:側耳傾聽寶貝

女人啊,就是愛多想。

你想的越多就越提醒他在意不是。

你自己不在意,慢慢地就沒什麼了。

不過還是不要隨便和男人同居啊

女孩子也要對自己負責。想清楚後果。

28樓:郭昊迪

你現在要珍惜現在的感情!不要亂想了!不然你以後亂想的就是當初為什麼每天不想著跟他在一起幸福的事!

以及他包容你的一些感人的事而是你亂猜疑導致兩個人感情不好了或是怎麼樣!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對他更好!使兩個人之間的感情更堅固!

29樓:雨落紅塵劍

你覺得你對不起現在的男友,說明你的心已經在他那裡了。他說他不介意,不要覺得那是假的。過去的已經過去了,該把握的是現在,你應該做的是幸福地享受現男友給你的愛護,而不是心憂過去,未來會是美好的~

3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關係的 我和女友在一起的時候 我就是處男 而她早就不是啊 我根本就沒有介意 我很愛她 她對我也很好 我們現在都結婚啦 很幸福 我想說的是 他要是愛你 就會包容你的過去

相信自己 ~~~~~~~~ 一定要自信

31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他可能真的不在意,因為他愛的是你的,而不是你的**之身,你也不要太多了

32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誰沒有過去啊,既然他都那樣說了,就釋懷吧!因為已經發生過的事情,你也無法改變。誰又希望和自己一起的人,到最後又離開呢。別再哭泣,勇敢點!

女人跟男人發生關係一年,男方向女方提分手,女方可以向法院訴訟要求男方賠償嗎

33樓:劉永方律師

法律沒有規定男方要賠償女方。法律規定的是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也就是說,女方要求男方賠償沒有法律依據。

34樓:綠色莊子

如果你們沒有領結婚證,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是不能向法院訴訟要求男方賠償的。

35樓:獵隼無悔

雙方是戀人關係,

彼此你情我願,

這種情況要賠償,

好像沒有先例!

36樓:匿名使用者

都是成年人,你又是自願和他發生關係,分手了再去索要賠償你要以什麼理由?

37樓:匿名使用者

我就想問你三個字……

憑什麼?

意思你們在一起都是你給男方花的錢?

這樣你還算說得來 。

3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你情我願的事,正常的男女關係是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嘗是無效的,要求賠嘗你什麼的,你虧了什麼,發生性關係時你那時一樣是得到好處的,男女關係發生性關係,你講誰最吃虧,你想肯定是女方,但是不是這樣的,最吃虧的還是男方的。

39樓:匿名使用者

訴訟是你的權利,但法院一般不會支援你的賠償訴求。

40樓:走向未來

如果你們發生關係是你同意的話。不是人家**你,那麼法院是不受會保護你們的。兩個人相處是你情我願的事兒。

41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會讓雙方進行和解,沒有領結婚證,不受法律保護。

42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是金錢還是欺騙感情,交易發生時,雙方自願~

43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你情我願的,更何況時隔都一年了,想要要求賠償,走法律程式是不可能的

4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結婚證的情況是可以訴訟的,這個受法律保護,如果沒有結婚證而同居在一起,是屬於自願行為,這個訴訟也沒用的。

45樓:廣州遊戲人生

女方虧了啥?列舉出來

46樓:風泊客

不行,除非**才行。婚姻關係不成立。

和我男朋友同居5年他要分手可以取得賠償嗎

47樓:匿名使用者

站在法律的角度,是你自願跟他同居的,你們也不是合法夫妻關係,所以他沒有義務給你任何賠償。不過,他為什麼要分手?你可以爭取下,如果不是特別嚴重的話,看看能否挽回,畢竟五年啊,對女性來說五年還是很不容易的,青春無價啊。

如果確實不能挽回了,那就只能看他有沒有一點點良知了,如果有的話他會給你補償的,你也可以跟他商量分手的話要適當的補償,但這個不能強求,畢竟只能從道德的角度去要求他。還有,不知道你今年多大了,以後慎重吧,跟人同居這麼久,竟然都不結婚,實在是太不負責任了,不要輕易跟人同居吧,除非對方能對你負責,像你現在遇到的狀況,就讓外人很無奈,也只能同情你而已。~新年快樂,新的開始,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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