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丈夫感情不合,已分居半年,我想起訴離婚,能離得了嗎?法院

2021-03-28 22:36:39 字數 4837 閱讀 5797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離婚以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為原則,你可以起訴離婚,法院能夠受理,訴訟費在不涉及財產分割的前提下約為50-300元不等。具體時間每個案件情況不同。希望能夠幫助到你,如有疑問,可以諮詢**137 3082 8559 、139 0805 6886,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我和老公已經分居半年可以起訴離婚嗎

2樓:愛穿拖鞋

《婚bai姻法》第三十二條男du女一方要求離婚zhi的,可由有關

部門進行dao調解或直接向人民專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屬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首先感情不和分居要滿2年,其次除了起訴離婚,你們還可以協議離婚

夫妻感情不合,第一次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法院不判離,現已分居半年,可以在起訴嗎? 40

3樓:

您好: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相關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專調解屬和好的離婚案件,

判決、調解維持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據此,如果距離法院做出判決的時間超過6個月,那麼男女雙方都可以繼續提出離婚訴訟。如果沒有到6個月,那麼只有前次判決的被告可以提出離婚訴訟。

另外,第二次訴訟離婚法院一般會判決准予離婚。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4樓:匿名使用者

除了軍婚、對方生活困難沒有住房、老年人婚姻,法院還會慎重考慮!

一般情況下,半年後的二次起訴離婚,法院在衡量夫妻感情的確破裂的前提下,一般都會判離!

5樓:談愛太假

可以起訴,一般也會判離婚。

您好,我與丈夫感情不和,已分居兩年,我向法院起訴離婚,可丈夫就是不離,我毫無辦法,能向當地婦聯提出

6樓:匿名使用者

你訴訟離婚就行,法院只要判離,就是離婚了,不管他願意不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上法院起訴,按我國法律規定,凡夫妻雙方分居兩年者可自動離婚

8樓:老兵基地

理不理不是你老公說了算的,這要看法院怎麼判了,

9樓:太陽雨

你捨得孩子嗎?你想過孩子的往後生活嗎?我與我丈夫也老是吵架,我也不想和他過了,但看見自己那可愛的孩子我做不到

10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啊,你那是限制人生自由

11樓:手機使用者

我和老婆分居4年了,今年才離的。時間長了他就會找你的。

12樓:大暖立

貌似是起訴離婚如果對方不同意的話 分居兩年就自動離婚

13樓:專業柳剎車片

關在家可以報警,由不得他

我與丈夫感情不和,已經分居半年多,他不同意離婚,我要如何辦理離婚手續?財產和孩子如何分配?

14樓:諦聽者

一,如果不能協議離婚,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也就是起訴離婚。

二,請將感情不和的證據準備好向法庭提交。

三,一般婚內財產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置,孩子依據法律,交最有能力撫養人,三歲以下由母親撫養。

15樓:匿名使用者

分居兩年可以視為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到法院辦離婚,即使他不同意!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復是感情不和,他為什麼制不願意離婚?是否在感情不和的背後有其他原因?畢竟孩子都有了,就是為了孩子,你也應當和你丈夫充分發揮你們的智慧,解決你們的問題。

你設法和你丈夫多談談,分居半年了,應該各自對婚姻有個基本的判斷,如果你們都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或許你們的婚姻會有轉機。如果真的不行,就只有向法院提起解除婚姻關係的訴訟。你的訴狀要寫清對婚姻關係 財產 和子女撫養問題的請求。

然後等待法院的調解 和判決。

17樓:匿名使用者

分居十年後你們一定沒有感情了

孩子也大了聽聽他的意見最好

18樓:匿名使用者

說實話即使是分劇十年了,我感覺應該還是有感情的啊!一日夫妻百日恩啊!樓上那位也說了孩子都有了何必呢?

大家走到一起都是一種緣分啊!好好珍惜啊,可以找他 好好談談不要什麼都想一下子有結果,漫漫來嗎!

19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有充分的離婚理由,其次財產分割一般來說屬於夫妻共有的財產那就均分,孩子的撫養權,如果有爭議,那就要看法院的判決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先調解,崔崔,實在說情不行,上法院

21樓:匿名使用者

他不想離婚,說明還眷戀你,不妨和好,一塊睡一覺啥事情也沒了!

22樓:手機使用者

好像分居在兩年以上,就可以直接判定離婚了,具體的你得再諮詢一下專業人事!

23樓:取名不容易

財產歸你,孩子歸他,大方點

24樓:第2問

找個律師問問才是正經事

我和老公因感情不和在一起吵架,我家是農村的,並分居多年,我想起訴離婚能成功嗎?當地法院能叛離嗎?

25樓:陳豔輝律師

你好,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法院就會判決離婚的,沒有結婚證沒關係,去民政局影印一份結婚登記手續就可以了,法院會判離的

26樓:還水一方

單方分居一年以上法院會判離婚的

27樓:桃枝妖嬈

可以離,但是之前你得是民政局補辦結婚證,然後再起訴,第一次起訴有不同意離婚的一般判不離,6個月以後第二次起訴就會判離了。

28樓:心愛淺紫色

可以,結婚證撕了是可以補辦的

29樓:匿名使用者

我不知道你們複雜的吵架來龍去脈,就憑你撕結婚證這一條來看,你並不是一個省油的燈。夫妻之間需要包容,如果個性強烈,再嫁給誰都是一樣,不小心再嫁個家庭暴力的,自己殘廢都有可能,除非終身不再嫁。

30樓:水軍9999號

可以,加油,去追求自己的生活。

3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吧~但還是覺得不要衝動的好~

32樓:***幸福

分局半年就可以起訴離婚了。

33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次先調解。不行第二次判離 !

34樓:李天李生

因果迴圈法律是公平的只要有人證物證就好辦多了。

35樓:匿名使用者

想好了就去做 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我因和配偶感情不合,現在分居一年多,我想離婚。請問,我不和他見面能離婚嗎?請求援助

36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分居二年法院才能強行離婚的

37樓:

1,因是夫妻共同財產,此行為不是盜竊。 2,沒有分居二年自動離婚這個說法,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什麼是夫妻感情確破裂呢?法院判斷男女雙方感情是不是已經破裂,主要是依據4+1個標準。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實施家庭...

0011

38樓:d大好哥哥

不見面離不了婚,離婚需要雙方共同去民政局,簽字,還有離婚協議也要簽字

39樓:匿名使用者

三種方式1**協商1

2朋友親人傳達3律師起訴。都可以少見面

40樓:百里無招

不見面也得在民政局見面啊

41樓:shine紅歌會

三年不同居到法律起訴離婚

我跟丈夫感情不和,不想過下去了,只想離婚,但是對方不同意,我該怎麼辦。我們已經分居半年了

4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家庭有什麼留戀的,堅持下去。

如果感覺是一種折磨的話,用法律**!

43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溝通!特別是現在的社會!離婚傷心最大的是孩子和女人,畢竟結婚你們是有感情才結婚的

因夫妻感情不和 已分居三年 半年前起訴法院經調解後讓我撤訴 並裁定不判離婚,在這半年裡我們任然分居。

44樓:

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經調解無效可以判決離婚,司法實踐中,沒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第二次起訴一般都會判決離婚。

所以根據你說的情況法院一般會在你第二次起訴離婚時判決離婚的。

45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你的報警記錄可作證據,你可以再起訴

46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是婚姻自由,既然分居三年。我想你們的婚姻很可能是出了問題不如提前離開彼此,尋找下一站。相信你們的下一站是幸福的!

4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方不願意離婚的話,你就應該找到你們感情不和的證據。不過能一起過下去的話還是一起過吧,不要給孩子帶來傷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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