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掃黑除惡是好事,可欠錢的人都故意不還錢,這可怎麼辦?滅壞人但是也不能滅每幫助他人的人啊

2021-03-28 20:15:44 字數 3898 閱讀 3009

1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欠錢的是大爺,上門要錢就是尋釁滋事,都不敢去上門了,只能打**說了,他不接**也不敢去要,

2樓:寂寞光年

我起訴了借款人,現在他們藉著國家掃黑除惡的名義,利用各種形式到處告我是***,公安局、法院等各部門是各種調查,我被迫由一名受害者變成了「***」,極大的影響了我正常工作生活。對於這種誣告陷害的行為,浪費國家資源,到底國家管不管?這種隨意捏造事實法律不制裁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好羨慕老賴呀,明明是強盜,還振振有詞,討債就是尋釁滋事,老賴成了受害人,預計未來5年,失信被執行人將突破10億人次,人人賴的時代來了,大家各自珍重吧。

4樓:匿名使用者

照這樣下去有誠信的人也會變得沒誠信沒道德的去借錢不還,社會金融危機啊!打黑掃惡是保護了一些真正的弱者同時也保護了一些偽弱者,無賴啊!

5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是同樣的命運,欠錢的因為打黑現在成大爺了

6樓:

欠錢的是大爺,欠得多不多呀,不多的話,全當是教訓了,以後輕易不要借給人錢,就是借的話也要看有沒有償還能力.若是欠的多,只好打通各種通路來尋找啦!必竟是自己的血汗錢呀!

7樓:匿名使用者

自2023年開展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以來,針對民間借貸中出現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採用各種套路和手段,嚴重侵害公民財產權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等亂象,最高司法機關明確提出了打擊「套路貸」,並將其列為黑惡行為表現的一種予以重點懲治。今年4月9日「兩高兩部」還專門出臺了《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套路貸」的行為特點和構成要件等,為準確定罪量刑提供了法律依據。「掃黑除惡」專項行動開展以來,一批從事「套路貸」的不法分子,被各地公安司法機關立案、批捕起訴和判決,有力打擊了該類犯罪的囂張氣焰,遏制住了該類犯罪蔓延的趨勢。

應該說,對「套路貸」犯罪行為的專項打擊成效顯著,受到了社會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眾的好評。

但是在辦案中,注意到兩個動向:一是一些地方公安司法機關在辦理「套路貸」類案件時,出於各種原因,突破法律、司法解釋規定的邊界,盲目擴大解釋,甚至不惜拋棄主客觀相結合的定罪原則,客觀歸罪,擴大打擊範圍,把本屬於普通民間借貸行為以「套路貸」立案查處。比如有些地方,簡單把先付利息的特別付息方式,認定為「砍頭息」,再把這樣的「砍頭息」認定為「套路貸」,進而結合相關罪名認定為涉黑惡犯罪。

二是一些借款人,藉著這次專項行動的風頭,把本來屬於正常的借貸關係,說成是「套路貸」,企圖通過扭曲借貸關係,逃避債務。

本來,關於何為「套路貸」,前述「兩高兩部」的司法解釋規定的很清楚,而且也特別提醒注意與民間借貸相區分。根據司法解釋認定的「套路貸」,其核心有二:一是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二是存在虛假債務。

從根本上講,「套路貸」就是詐騙,其討債相關行為則有可能涉嫌敲詐勒索、非法拘禁、虛假訴訟、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搶劫、綁架等多種犯罪。「套路貸」與實踐中借貸雙方約定利息高於銀行正常利息的民間借貸有本質的區別。不能說雙方約定利息高於銀行正常利息,或者利息收取方式有特別約定就是「套路貸」。

即使借貸雙方約定的再高,超出銀行正常利息的4倍,這樣形成的債權不受法律保護,法院可以不支援,但僅憑這樣的事實則不應該認定為「套路貸」。此外,也不能以討債行為的違法特徵,反過來推定原來的民間借貸就是「套路貸」。

當前的實踐中,有些借貸債務人看到國家在懲治「套路貸」,覺得有機可乘,故意把正常的民間借貸關係說成是「套路貸」,為此不惜隱瞞或偽造證據,製造「套路貸」的假象。然後向公安司法機關報案,甚至串聯多名債務人一起到公安司法機關報案或反映情況,企圖通過公安司法介入,中止在法院正常進行的民事訴訟或民事執行程式,藉此逃避合法債務。也有的債務人看到借貸人被公安司法機關由於其他事由被立案追究後,本人或通過他人找到被立案追究的借貸人或其家屬,以控告借貸人「套路貸」相要挾,要求借貸人或其家屬減少或免除其合法債務。

有些借貸人或家屬,由於不懂法律,為息事寧人,委屈求全答應這些債務人的無理要求,從而使一些借了別人錢款的老賴成功地逃避了應該承擔的債務。

上述現象應當引起司法等有關部門的重視,在查辦與「套路貸」相關的犯罪時,應及時防止和糾正司法中出現的偏差,避免給一些不法債務人留下可乘之機。客觀講,前些年由於金融體制、金融監管等多種原因,民間融資渠道狹窄,中小企業或公民個人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貸難、融資難,在此背景下,民間借貸逐漸活躍,出現了不少專門從事對外借貸的借貸類機構和個人,在具體的借貸、催貸過程中,出現了一些不規範,乃至像「套路貸」這樣的違法犯罪現象。在金融體制、機制改革過程中,應該允許金融創新,小貸公司和專門出借人,在彌補金融機構貸款難的不足,活躍和促進經濟發展中,發揮或正在發揮著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這些應該得到肯定性評價。

其間,出現一些新事物、新情況在所難免。對於這些新情況新問題中的違法犯罪現象,當然應該規制、乃至懲治。但是,應該客觀公允地看待和認識民間借貸,不能因為一些機構和個人出現了違法犯罪現象,就把民間借貸汙名化,甚至在具體的司法過程中,隨意超越法律界限,人為擴大打擊面,製造冤錯案件,助長社會不正之風。

造成賴賬有理,賴賬催不得等不合理現象,損害社會誠信,動搖市場經濟根基,這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以及依法治國的基本國策都是相背離的,因此要特別注意防範和避免。

在此,還要特別勸告那些懷有不良企圖的借款人。任何時候都要牢記誠信為本,不能借人錢款時,花言巧語,信口承諾。借完錢,度過了難關,反過來背信爽約,甚至想借國家「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之機,渾水摸魚,逃避應該承擔的合同義務,挑戰國家法律。

這樣做既有違重諾守信的為人之本,也是在玩火。很可能會觸碰刑法的紅線,涉嫌誣告陷害、偽證、敲詐勒索等犯罪。所以,還是要走遵紀守法的正道,好自為之。

8樓:光頭人蔘

題主不要這麼法盲好不好?

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

國家有相關打擊老賴的政策,譬如將其列入不誠信名單,限制高消費,凍結銀行卡,強制拍賣房產等等。

9樓:匿名使用者

掃黑除惡給老瀨借錢不還餞的到有理了。不還錢還到舉報幫他的人。這法律還算不算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是欠我錢把我告到打黑辦了法院不給我**,現在沒人管,現在還**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掃黑除惡是老賴的保護傘

如果一個人欠錢不還,應該怎麼辦?不能報警,

12樓:happy之happy樂之者

這個只來好從長計議,慢慢源來,急不得。你可以從側面打聽一下他現在的具體情況,住哪了,從事什麼工作,或者乾的什麼買賣,家裡有些什麼家庭成員,現在的經濟狀況如何,有無償還能力等等,如果有,你最好去他在的地方堵他,如沒有,只好等他有了再說。

13樓:紅梅

那你先發個訊息告訴他,錢不用急著還,但是回我資訊一下可以嗎

14樓:杜樂魚

最直接了當的,去他家裡,去他公司,去他住的地方,問他周圍的人他在哪,堵他。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就要看人了,看看他和你的關係是咋樣的,如果不太好就要死死的催,關係好的就看你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數目小的話。就當買個教訓。以後會帶眼識人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就只能花錢買個教訓了,沒辦法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報警復?當然,報警也沒用,因製為有明確規定,**不能介入經濟糾紛。那你得有那人欠你錢的欠條或者轉賬記錄之類的,這是必須要有的,然後走正規司法途徑,起訴這個人,因為你有欠條之類的話可以自行起訴,如果還不還錢經法院判決後,你可以要求把他轉成「老賴」,一般人是受不了當老賴的,他就會主動還你錢,如果還不還錢你就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找到他或者凍結他的銀行賬戶之類或者房產之類的,這樣你也能拿到錢。

最後就是找正規的要債公司,每天守著他跟著他,別人他們做違法犯罪的事情,一般來說他們也懂能幫你要回錢來,只是他們收費有點高。

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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