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保險法》的規定,在人身保險合同中,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險費

2021-03-27 21:47:21 字數 5395 閱讀 5875

1樓:冬日暖陽

在壽險通行的保險條款中,年齡誤告條款是其中重

要的一條,其意思包括兩全方面,其一是說投保時被保險人年齡不符合保險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自簽訂合同後的兩年內,保險人有權主張解除保險合同,退還保費,但兩年後保險人則喪失這一權利。另一方面,如果真實年齡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但保人投保時誤告了年齡,保險人可以按照投保人實際繳納的保險費和被保險人真實年齡調整保費或者調整保險金給付的金額 。但調整的公式是:

實際支付保險金=約定保險金額*實際保險費/應繳保險費。如果上述例題是錯誤的,其錯就錯在這並非保險法規定的。

2樓:踉蹌行

這個題是沒有問題的,錯的不是題,而是答案。這是《保險法》原文。

法律上對***的定義是什麼?

3樓:夜舞殷殤

法律上對***的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的規定,***性質組織的成員分為組織者、領導者、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加者。被告人在組織中的地位不同,其罪名和可能被判處的刑罰就會不同。由於之前缺乏明確的標準,實踐中存在將被告人的組織地位「拔高」或「降格」認定的情況。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辦理***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座談會紀要》對各類組織成員分別進行了界定。

《辦理***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座談會紀要》將「具有一定的組織紀律、活動規約」作為認定***性質組織時的重要參考依據。當然,紀律、規約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如:宣誓、訓誡、警告、處罰及組織成員公知公認的慣例、準則等等,但如果確實不存在一定的紀律、規約,則案件定性時應慎重。

***是被每個守法公民所厭惡的。

4樓:不避諱真心丶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規定: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徵:

(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援該組織的活動;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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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組織的概念:

***為外來語,主要指祕密從事**,盜竊等非法活動的社會集團。這種組織在組織形式上的特點是採用托拉斯式的聯合,在聯合體內權力高度集中,並嚴格按照 內部等級制度專業化行事。有周密的犯罪活動計劃,進行大規模的犯罪活動,同警察局和法官有密切的聯絡,同大商業和管理機構結合在一起。

***性質組織是我國刑法創制的一個新概念,很多人都將***組織與***性質的組織視為兩種性質不同的組織,本網認為這是錯誤的。***性質組織就是具備***組織這種事物內在質的規定性的組織,在性質上它已是***組織。

參考資料: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

5樓:緋龍在天

中國的***都是小打小鬧的 因為現在中國還是人治 而且國家不允許***的比例過大 正邪對立 任何一方都是不能倒下的,不然就不能突現另一方的作用,現在的***流行漂白,只要不做出有損國家的事,都是爭一隻眼閉一隻眼的,而在中國的貧困地區,都是流氓地痞的多 中國的***還沒成型,都是因犯罪而自然形成的團伙,算不是有規模的***,日本是唯一承認***合法的國家,你煩的應該是地痞流氓小股,那種是未開化的野蠻人,如果遇上的話,儘量避,不想避的話,你就要比他更拼命,只有連命都不在乎的人 ,才不懼怕任何危險,比如軍人。 管理員別刪除我的,我打了好久的。

6樓:紙影蝶夢

法律上把「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行為稱為***。但是在中國沒有***這樣的概念的。法律只是說***性質的行為,其實就是一樣的。

社會上常常把一些團伙犯罪、違法的行為叫住***。沒什麼煩不煩的。還沒見過。

7樓:匿名使用者

不法分子。

流氓,黑幫。

還好,不過沒有***可能更安全些。

法律順口溜有哪些?

8樓:景田不是百歲山

1、管轄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門管得寬, 偷搶拐賣和詐騙,殺人放火與**; 要是罪犯是個官,立案就找檢察院, **賄賂和瀆職,利用職權侵人權, 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級以上先過關; 侮辱誹謗和虐待,暴力干涉與侵佔, 只要不出人**,不去法院沒人管, 侮辱誹謗別過分,危害國家有國安;

輕傷重婚遺棄案,通訊住宅知識權, 偽劣商品做與賣,公安檢察不立案, 只要手裡有證據,去找法院也給管; 還有一些小機關,光看名字就好辦, 走私犯毒找海關,危害國家有國安, 軍隊只管軍內事,監獄只是管罪犯; 雖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牽連幫著辦。

2、級別管轄:法院專職管審判,基層法院是骨幹; 刑事案件大多管,無期/死刑往上傳, 上院接案忙判斷,不夠標準往回返, 檢察機關權力大,送上以後不退還; ****和老外,死刑無期歸中院, 一人有罪往上傳,全案一起連鍋端, 上院認為有必要,也可屈尊代審判; 兩個高院挺清閒,不歸自己不審判, 死刑複核最高管,權力下放挺混亂。

3、民事訴訟特殊時效:一傷未租寄,兩年有效期;三環被汙染,四年有兩際;五年人壽險,二十殊可延。

4、條約優先,國際慣例;行為能力,可以定居;不動產權,所在法律;合同爭議,不選則密;侵權之地,同國法律;結婚之地,法院去離;扶養關係,被扶最密;動產死地,不動之律;外法慣例,不違公益。

5、被發現,有證明,被指證,畏罪行,毀證偽證加串供,多次流竄與合夥,不講真話身不明;公安機關來執行,縣級以上開證明,通知/訊問各一日,沒有問題就放行。三日上報檢察院,七天之內作判斷,普通最長十四天,三十七日最長限。敢於逮捕三證三期一徒刑,一批一決一執行,通知/訊問各一日,不妥釋放發證明。

9樓:婺源高山流水

偉大祖國叫中國,全國上下在普法。依法辦事不離法,依法治國全靠法。學了法、就知法,維護權益保全家。

學了法、會懂法,壞人壞事就敢抓。學了法、應守法,不做壞事惹麻達。學了法、不違法,拘留罰款最辛辣。

學了法、不犯法,打人偷盜都要抓。全體公民都學法,利國利民利大家。

10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順口溜的話就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了近日不如不守法是鐵窗淚。我覺得都是這些順口溜呀,還是很多很多的。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門管得寬,

偷搶拐賣和詐騙,殺人放火與**;

要是罪犯是個官,立案就找檢察院,

**賄賂和瀆職,利用職權侵人權,

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級以上先過關;

侮辱誹謗和虐待,暴力干涉與侵佔,

只要不出人**,不去法院沒人管,

侮辱誹謗別過分,危害國家有國安;

輕傷重婚遺棄案,通訊住宅知識權,

偽劣商品做與賣,公安檢察不立案,

只要手裡有證據,去找法院也給管;

還有一些小機關,光看名字就好辦,

走私犯毒找海關,危害國家有國安,

軍隊只管軍內事,監獄只是管罪犯;

雖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牽連幫著辦。

12樓:❤鈺

好咯厲害了,估計咯,起來了就結束了技術轟轟烈烈,古天樂裡去了上去了,?辣雞具體來講看著外婆和俄羅斯行後給你第二老婆誰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猜~( ̄▽ ̄~)~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時候。你是不是我的生活?在家了?,

15樓:翠光心隨風飄散

咕咕雞一一一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

16樓:匿名使用者

偉大祖國是我國的, 我們要加油!

護理相關法律法規

17樓:g買了否冷

護理相關法律法規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具體如下:

1、《**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加強**管理,提高護理質量,保障醫療和護理安全,保護**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2、《**條例》是為維護**的合法權益,規範護理行為,促進護理事業發展,保障醫療安全和人體健康制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一條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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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條 為加強藥品監督管理,保證藥品質量,保障人體用藥安全,維護人民身體健康和用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法。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一條為了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管理,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保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條例。

什麼是法律調整?有哪幾個階段?

法典和法律有什麼區別?

18樓:對他說

法典。是同一門類的各種法規經過整理,編訂而形成的系統的法律.法典。

源於古巴比倫王國.公元前18世紀,位於幼發拉底河中游東岸的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統一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兩河流域,建立起高度**集權的。

奴隸制國家.為了強化**集權和鎮壓奴隸反抗,消除國內司法的混亂現象,漢謨拉比制定了一部統一的法典,即《漢謨拉比法典》.原文鐫刻在一塊高。

2.5米,直徑約1.5米的玄武岩橢圓石碑上,系楔形文字.

法典。code。就某一現行的部門法進行編纂而制定的比較系統的立法檔案。

現行法系統化的表現形式之一。為了便於查閱、適用法律規範和消除法規存在的某些缺陷,需要對現行法規(指成文法的規範性檔案)進行整理,使之系統化。法規系統化的方法有兩種,即法典編纂和法規彙編。

法律。法律,即人類在社會層次的規則,社會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規範,以正義為其存在的基礎,以國家的強制力為其實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漸變得適當寬容以利於社會和諧。

法一般限於憲法、法律。法屬於上層建築範疇,決定於經濟基礎,併為經濟基礎服務。法的目的在於維護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是統治階級實現其統治的一項重要工具。

所以,法是階級社會特有的社會現象,它隨著階級、階級鬥爭的產生、發展而產生和發展,法律將隨著階級、階級鬥爭的消滅而自行消亡。法律的概念法律:古時----指律令或刑法。

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現代詞典----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的工具之一。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這裡----是指狹義的法律,即由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規範性檔案。根據我國現行憲法的規定,法律分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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