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70年是什麼意思,70年產權是什麼意思?產權到期如何處理?

2021-03-27 19:16:42 字數 5552 閱讀 7747

1樓:熱詞課代表

70年的房指的是你的土地使用權是70年。但是房屋權是永遠,並且土地使用權到期後還可以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補的費用也不會太多的哦

2樓:匿名使用者

產權70年,

是這塊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之後國家不可能無償收回土地的,這個問題根本就不用擔心使用年限滿了之後怎麼辦!?除了上海的老洋房或者古董之外,還沒有見過房齡70年的房子,最多的也就是30年房齡,這房子就肯定被拆遷了!再說這房子你兒子最多也就住10年,肯定就要換房子了!

你兒子出生的時候買的房子,你兒子成年的時候住不住還是兩回事,所以這個問題根本就不用擔心!

交易中心已經求證過很多次了,使用年限70年之後會重新辦產證的,不用擔心房子被國家收回,即使收回也是有償收回!要是趕上房子拆遷,那你兒子就賺發了!

3樓:種完太陽吃牛大

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型別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用建築用地最高為40年。

根據2023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分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是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土地是國家的。根據專案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週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50年,商業/旅遊/娛樂40年。

按照《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4樓:樓淑珍蕢雀

70年是國家規定的年限,從開發商拿到土地的那天算起,現在國家規定開發商拿到地後必須2年內進行施工,可能也有這方面的原因吧。開發商從前期**,施工到後期完工交房最少也要1-2年時間,可以說跟本就沒有70年了。70年到了之後,國家可以收回,對你實施補償,你也可以交納土地出讓金,繼續使用。

哎,別想這麼多,現在政策一年一個變,以後的事誰也說不準。

5樓:高恭安鶯

其實商品房本身的產權是永久的產權,所說的70年

是土地使用權,是這個住宅區的土地使用權,如果過了70年,房子還在的話,小區還能正常使用的話,那使用權的地皮就自動續簽,當然一般的房子也到不了70年就要拆遷規劃了,拆遷就該有補償了.

70年也到房子的使用壽命了,估計到那時候也破的不成樣子了,現在超過70年的住宅區,還真是少之又少啊!~~~我到現在就知道故宮什麼的超過70年了,住宅沒見過.

6樓:匿名使用者

70年產權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70年產權是指70年內所有者對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權的一種,房屋產權指房產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有的權利。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較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就是70年產權。

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7樓:new開開心心

土地是歸國家所有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

7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當然你也可以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繼續享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8樓:led晶片解答

土地上的物業還是屬於你個人的,但是土地要還給國家。具體以後怎麼操作,現在還是不知道呢。如果國家收回來,然後進行補償的話,覺得也會引起一系列的問題。

這個70年產權好像剛出來不久,現在還是很難遇到一些個人問題,70年,誰都老了。對吧。誰都不知道70年會發生什麼事情。

不過最好的方案就是補償了。這個沒辦法了。

9樓:匿名使用者

產權70年是指開發商在開發建樓前對土地的使用年限審批為70年,他與你所購買的產權沒有什麼關係,因為如果房屋遇到拆遷要按當時的拆遷價及地段給予返還或就地安置。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25歲,買50年產權房-就是說在你75歲的時候,要麼你籌筆錢買新房,要麼就露宿街頭。如果是70年產權房,也就是說你在95歲的時候才會遇到這個問題。 當然,按照中國各級建設指標落實的程度之差和各級開發商偷工減料等原因,要是這房子35年還沒有塌,那就是萬幸了。

所以建議最好在注滿20年的時候,趕緊找個合適的機會把房子賣掉再買新房。這樣會比較安全。

11樓:匿名使用者

................

12樓:匿名使用者

到底是兒子還是女兒?

13樓:love色色爸爸

不是房產公司收回嗎?

14樓:褚瑾刀蔭

指你買了就擁有該產權的使用權,有限期70年.

15樓:牧群世希彤

70年是指從土地批下來給開發商使用的時候開始,現在國家已經取消了70年的說法啦,呵呵

答案補充

房屋產權是沒有使用年限的,只要不是危房,永遠都是你居住使用,如果城市規劃佔用,當然會賠償。你所說的70年期限,實際上是土地使用年限,不是建築物所有年限,這兩者有質的區別。70年到期後,可持證件到國土管理部門辦理土地續期手續。

不會影響你的房屋產權。

70年產權是什麼意思?產權到期如何處理?

16樓:華律網

70年產權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

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等用地年限40年。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

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根據這一條例,購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許可權必須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權的基礎上。而房屋開發商從土地管理部門獲得土地批租權後,土地使用權進入市場流通。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17樓:匿名使用者

70年產權是指土地的使用年限,土地的使用年限根據土地的性質來看的,如果土地年限到期了會有部門來評估土地上的建築物是否能繼續使用,如果能繼續使用的話就只需要繳納些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使用了,如果不能用的話會給產權人些補償,然後收回土地。

土地使用權年限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8樓:雙魚座

70年產權說的是土地的使用權年限,不是說的房子,房子的所有權是永遠屬於你個人的,70年以後,如果你的周邊沒有新的城市規劃,或者是拆遷之類的話,按照現行的規定是自動續約,也就是你可以繼續的居住(如果那個時候房子的質量依然完好如初,可以繼續住的話)。

不過70年以後,理論上是每年要繳納一平方2元的土地出納金。其實也是很少的錢,例如:100平米的房子,一年的土地出納金為200元。

19樓:高密聖亞

房子70年產權是指房子所佔土地使用期限,根據法理推斷到期後自動續期~

2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但是房子建在土地上土地使用權到期後不可能把房子搬走,所以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商品房產權年限70年究竟是什麼意思?

21樓:匿名使用者

商品房產權年限70年指的是:商品房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為70年。

土地是歸國家所有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而這個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

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

22樓:cccc煙火

70年的房產權:指70年內所有者對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權的一種,房屋產權指房產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有的權利。

《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准。

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到期瞭如果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 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

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 住宅的使用許可權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

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70年產權是什麼意思?產權到期怎麼辦

70年產權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70年產權是指70年內所有者對財產的佔有 使用 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權的一種,房屋產權指房產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有的權利。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 與 房屋產權 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 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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