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沒有去做工傷認定,雙方私下籤了賠償協議,但後來老闆不按協議賠

2021-03-27 19:01:06 字數 5917 閱讀 2630

1樓:呂艾

【1】應該做工傷認定,你不做,老闆不履行賠償協議。現在過了一年的訴訟時效,

【2】你可以去法院起訴老闆,帶著與老闆簽署的協議。

起訴理由是要求老闆按協議賠償你的損失。

起訴的請求是:計算好應該賠償的金額,作為起訴費用繳費的依據。

2樓:鄭州勞動陳律師

你好,可以依據協議書起訴對方要求賠償。

我因工作受傷了沒有去工傷鑑定又簽了賠償協議還可以去申請工傷認定嗎

3樓:童顏清逸

當然可以。復任何私了協

制議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但國家也支援申報以後工傷者和單位根據法律規定達成的賠償協議。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發生工傷和公司簽定了賠償協議,賠償後當事人覺得沒有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簽定對賠償有很大的差距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出工傷

一年bai內,去du社保局申請工傷認

zhi定,認定後如果單位賠償和dao工傷應得的版賠償標準差距很大,可以要求單權位補齊差額。單位不支付,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賠償協議雙方協商私下籤訂是否有效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職工在工傷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根據雙方意願可以達成調解協議,調解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經調解員簽字蓋調解組織章後才具有法律效應,私下籤訂的賠償協議,不具有法律效應。參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十四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6樓:吳欽霞律師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五條 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書、調解書,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調解書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審查屬實,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之規定,裁定不予執行:(一)裁決的事項不屬於勞動爭議仲裁範圍,或者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二)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三)仲裁員仲裁該案時,有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四)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勞動爭議仲裁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

以上規定明確了,一方不履行義務或調解書內空不合法時可以申請仲裁或起訴。

7樓:天池絕煞

簽訂的話還是要有公證人在場最好,簽訂了也是有效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私了」協議不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和顯失公平的,應當有效。

勞動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雙重屬性,公法直接涉及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排斥意思自治,其法律規範對當事人具有強行性,在允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以合同形式確立勞動關係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同時,又作出許多強制性規定以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勞動者在發生工傷事故後與用人單位簽訂賠償協議,該協議具有私法性的一面,但又受公法的約束。

工傷私了協議是否有效,取決於什麼情形下作出,如果私了協議在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前提下作出,工傷職工對自己能夠獲得的利益是有所認識,雙方進行協商的過程,是各自綜合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博弈的過程,對預期的風險都應當有預判能力。協議不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和顯失公平的,應當有效,反之則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十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支付工資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達成的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當認定有效。

前款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情形,當事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江蘇省高階人民法院

《勞動爭議案件審理指南2012》

3、勞動者受到工傷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達成賠償協議後,勞動者又提起仲裁和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待遇賠付的,對該協議的效力應當區分情況處理:

(1)如果該賠償協議是在勞動者已認定工傷和評定傷殘等級的前提下籤訂,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認定有效;但是如果勞動者能舉證證明該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變更或撤銷情形的,可視情況作出處理。

(2)如果該賠償協議是在勞動者未經勞動行政部門認定工傷和評定傷殘等級的情形下籤訂的,且勞動者實際所獲補償明顯低於法定工傷保險待遇標準的,可以變更或撤銷補償協議,裁決用人單位補充雙方協議低於工傷保險待遇的差額部分。

9樓:匿名使用者

我因工傷鑑定十級,老闆叫私了,並簽了私了協議書,賠付7.8萬元,約定18年四月前給清,我諮詢了一下要賠付10萬多,我想反悔,請問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工傷賠償,達成口頭協議,公司把錢給我了,我反悔了,不籤協議會怎麼樣

10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只是達成口頭協議,雙方沒簽字只能算是意向。如果後悔,你可以按法律程式去追討工傷保險待遇。當然能賠多少得看最後法院的判決,如果少了公司會補足,多了公司也可以向你追討多拿的賠償。

11樓:潘增飛

工傷是工傷保險賠,沒有入就不要說工傷,省的混亂。儘量爭取吧,公司的錢不容易要出來

12樓:edison大哥

工傷賠償國家有賠償標準,

不是你們私底下可以決定。

首先要看企業是否為員回工參保,

一、如果答沒有參保的話,所有的

工傷待遇支付將全由企業承擔。

二、如果參保,停工留薪期間工

資待遇、傷殘津貼以及員工與公

司之間解除勞動關係之後的一次

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企業承擔。

其他就走醫療保險和走工傷保險

支付了,包括:醫療費用、工傷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等

如老闆不賠,勞動仲裁容易贏。

13樓:匿名使用者

《西遊記》(2023年,通稱浙版西遊記,程立棟導演,費振翔、陳司翰等主演)

我與用人單位簽了工傷賠償協議,但到期用人單位還不履行協議,應該到哪個部門解決?

14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如果工傷賠償協議是在勞動仲裁委員會調解下達成的,可以憑身份證、回仲裁調解

答書、生效證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是你與用人單位達成調解協議的,可以持調解協議書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六條 【支付令】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工傷賠償協議是在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下達成的,準備身份證

版、仲裁調解書、生權效證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是雙方在訴訟、仲裁外達成的協議,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起訴,要求法院判決賠償,生效後仍未賠償的,申請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社會保險行政bai部門作出了工傷認du定,並經勞動能力zhi鑑定委員會確認了dao傷殘等級,版可以去勞動爭權議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要求單位按協議內容賠償;若沒有認定工傷,則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單位按協議進行賠償。

17樓:匿名使用者

到當地勞動部門的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

去年廠裡受的工傷,鑑定10級,廠裡跟我私下協商簽了一份賠償協議,賠償款分三次第一批已給二批到期沒給

18樓:催天下

1、只能說拿著賠償協議去勞動局仲裁;

2、然後按照協議流程走;

3、如果實在不行就只能去找律師打官司。

1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

支付令。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六條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專

、工傷屬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20樓:愛喝粥

職工覆在工傷後,勞動者制和用人單

位根據雙方意願可以達成調解協議,調解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經調解員簽字蓋調解組織章後才具有法律效應,私下籤訂的賠償協議,不具有法律效應。參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十四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工傷沒有去做工傷認定,雙方私下籤了賠償協議,但後來老闆不按協議賠

21樓:幸運的楓陽

工傷老闆不賠,保留相關證據去當地勞動局要求仲裁,要求賠償!

工傷賠償自我和解協議書在公司私下籤有效嗎?還是需要雙方去勞動局還是**籤?

22樓:匿名使用者

1、工傷賠償糾紛屬於勞動糾紛,發生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所以,工傷賠償是可以私下籤訂賠償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勞動仲裁。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沒有合同能做工傷認定嗎,不做工傷認定能做傷殘鑑定嗎

能。沒有勞動合同來,源 但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的,bai仍然享有du工傷保險的待遇,只不過zhi一切的費用由用dao人單位來支付而已。1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逾期仍不繳納的...

怎樣做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材料,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材料?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 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者或者其親屬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填寫 工傷認定申請表 另外,還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工廠工傷認定,工廠沒買工傷保險怎麼做工傷認定

申請勞動工傷認定的,必須依照一定的程式進行,這樣才更保證工傷認定有效進行。具體流程如下 1 申請時效 2 申請部門 勞動者要申請工傷認定的,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本人在有效期內,可以到所在地區的勞動保障局內的工傷認定部門進行申請。3 提交資料 4 通知受理 5 舉證責任 6 處理結論。申請工傷認定,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