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是什麼意思,業主的含義是什麼?

2021-03-22 06:33:40 字數 6727 閱讀 4190

1樓:春素小皙化妝品

業主是在區分所有建築物內或者在一個建築區劃內擁有一個或者一個以上專有建築物空間或者房屋的所有權人。業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可以是本國公民或組織,也可以是外國公民或組織。業主是在區分所有權制度下的一個法律概念。

依法登記取得或者根據物權法第二章第三節規定取得建築物專有部分所有權的人,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六章所稱的業主。基於與建設單位之間的商品房買賣民事法律行為,已經合法佔有建築物專有部分,但尚未依法辦理所有權登記的人,可以認定為物權法第六章所稱的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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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權利

1、專有部分的所有權

對於建築物內專有部分的住宅、經營性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共有權

業主的共有權包括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權以及建築區劃內配套建設的公共場所、場地、設施的共有權;共有道路、車位的共有權;建築物區劃內配套建設的車位、車庫的法定用役權。

這種共有權包括使用權、收益分配權、危險和妨害的排除請求權。

3、共同管理權

共同管理權是維護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效能以及保證配套設施執行的權利。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規定: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樓:匿名使用者

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業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可以是本國公民或組織,也可以是外國公民或組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依法登記取得或者根據物權法第二章第三節規定取得建築物專有部分所有權的人,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六章所稱的業主。

基於與建設單位之間的商品房買賣民事法律行為,已經合法佔有建築物專有部分,但尚未依法辦理所有權登記的人,可以認定為物權法第六章所稱的業主。

3樓:威猛金剛

有物業管理的小區裡邊,房產的所有人,就是買的房子居住的人

4樓:蜜兒

你在某小區買了房子,你就是業主

5樓:頭鐵的鋼蛋

字面意思應該是 小區裡面的產業的主人吧 比如說你在這個小區裡面買的有房子 那你就是這個小區的業主

6樓:喜茲滋

小區裡的住戶啊!且向物業公司交了物業費的人

小區業主是什麼意思

7樓:大哥大啊

業主就是買房的人,就是小區的住戶,因為物業是為小區住戶服務的的,所以叫住戶業主!

8樓:嘉興宋律師

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業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可以是本國公民或組織,也可以是外國公民或組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依法登記取得或者根據物權法第二章第三節規定取得建築物專有部分所有權的人,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六章所稱的業主。

基於與建設單位之間的商品房買賣民事法律行為,已經合法佔有建築物專有部分,但尚未依法辦理所有權登記的人,可以認定為物權法第六章所稱的業主。

9樓:取名一萬次

就是每個房子的主人啊。一棟樓有200戶原則上就有200個業主。但是一般保安物管會認為裡面住的都是業主。包含家人

10樓:匿名使用者

房主他們物業沒權收費業主好像就有權收

11樓:牽手幸福到老

房主就房主 什麼業主不業主的

業主的含義是什麼?

12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現實問題

周先生購買了某高檔小區房屋一套,但

並未搬入居住,而是借給自己的哥哥一家居住。周先生哥哥為讓自己的孩子就讀該小區周邊的小學,在經過周先生的同意後一家三口均將戶口遷入該套房屋,周先生本人的戶口並未遷入,小區競選業委會成員,周先生不知其到底算不算業主,究竟是否能參與?

律師解答

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取得建築物專有部分所有權的人,應當認定為業主。基於與建設單位之間的商品房買賣民事法律行為,已經合法佔有建築物專有部分,但尚未依法辦理所有權登記的,也可以認定為業主。

所以上述案例中的周先生,顯然是該套房屋的業主,是否是業主,與戶籍所在地無關。

法條連結

《物業管理條例》

第六條第一款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13樓:平常心新號

業主yèzhǔ

產業或企業的所有者。

業主是什麼意思

14樓:紅色獵人

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業主可

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可以是本國公民或組織,也可以是外國公民或組織。

物業與建築上講的業主本質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業(產權)所有者.房屋租賃人不是業主.

但是必須區別:建築市場上房屋開發商.投資商不一定是業主,理由是:

1他們不是最終的產權所有人;

2他們充當甲方角色是以產權轉換贏得利益.

因此,建築施工合同中使用發包人(甲方)而不使用"業主",正是基於此.

業主代表是什麼意思

15樓:鑽誠投資擔保****

業主代表(需通過召開業主大會決議,推選業主代表)業主代表是全體或部分業主推選出來,能夠行使授權業表決權的業主,業主代表具有合法性。

業主代表是經業主授權的,故對執行授權業主具有投票表決能力,但必須附有業主的書面或可證明的許可權許可。

當許可權佔小區總業主1/2以上時,能夠表決小區部分決議,當許可權佔2/3以上時,能夠表決小區全部決議,但是,必須是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什麼是小業主?大業主是什麼?

16樓:精彩百曉生

小業主的特點是:以一家一戶為生產單位,工具簡陋,規模狹小,技術落後,經營分散,為了交換而進行簡單的商品生產,其地位極不穩定。隨著商品貨幣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小業主的經濟不斷分化,少數上升為資本家,多數破產淪為無產者。

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中的小業主,在帝國主義和官僚資產階級壓榨下,紛紛破產淪為無產者或半無產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經過對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小業主都加入生產、供銷合作社,成為社會主義集體勞動者。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保留一部分個體專業戶,對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和滿足人民生活各方面的需要有積極的作用。

大業主是相對於小業主而言,它通常指的是一些擁有批量房屋的單位,如房地產開發商、資產管理公司等。對於這些大業主,房地產經紀公司一般採用「主動出擊」的方式去獲得其**資料,即根據這些大業主的具體情況,制訂有關處理方案,並派專人(或工作小組)去洽談、跟進。

17樓:永夜

這裡的「小業主」並無貶低業主的意l思,這裡的「小」是指產權面積的大小。「大業主」一般指的是房地產開發商,因在房產**之前的小區所有產權都屬開發商(相對之後買房的單個業主來說其產權面積大了很多很多)故此叫開發商為「大業主」;而在房產**之後,就會對整個小區的產權進行分割、轉移(表現形式就是房產證了)到購買了房產的業主手裡,此時單個業主的產權面積相比之前開發商的產權面積就小了很多,故此稱單個業主為「小業主」。

本人是做物業的,第一次聽到「小業主」一說是在開發商的維修工程師那裡,當時心裡想的就是開發商就是牛啊,這麼看不起業主,後來仔細想想就得出了以上結論。

小區物業是什麼意思

18樓:景田不是百歲山

物業管理行業是房地

產行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房地產行業的快速發展,人們逐漸接受了物業管理這一管理模式。良好的物業管理已經成為樓盤銷售的重要因素,也成為業主或租戶選擇物業公司的重要考慮因素。

物業管理系統是現代居住小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個好的物業管理系統可以提升小區的管理水平,使小區的日常管理更加方便。將計算機的強大功能與現代的管理思想相結合,建立現代的智慧小區是物業管理髮展的方向。

重視現代化的管理,重視細緻周到的服務是小區工作的宗旨。以提高物業管理的經濟效益、管理水平,確保取得最大經濟效益為目標。

19樓:雞蛋加灌餅

小區物業指住宅小區、單體住宅樓、公寓、別墅、度假村等用於居住目的的物業。

小區物業在居住功能上,最重要的是它能為人們提供一個休息和環境的地方。其他功能包括食物、廁所、個人衛生、學習、娛樂、溝通等。根據城市規劃建設和房地產綜合開發的要求,公共設施和居住區管理應為居民提供多專案、多層次的服務。

居民是居住區的主體。居民活動是社會活動。聚集在居民區的各類社會團體,如行政公安機關、商業服務、文化教育、銀行等,都是以居民區為基礎,共同為居民服務,各司其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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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的功能

經濟功能。它體現在兩個方面交換功能和消費功能。交換功能包括物業本身交換,即住宅和其他房屋的銷售或租賃經紀服務;以及住宅區管理服務交換,即業主通過合同委託住宅區管理。

消費功能是指隨著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住宅小區的住房將實現商品化和商業化管理。

社會功能。共同為居民服務,充分發揮各自的作用。這些實體、實體和居民、居民構成了居住區的社會關係和人際關係,形成了一個相互影響和制約的社會網路。

20樓:春素小皙化妝品

物業指已經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與之相配套的裝置、設施和場地。物業可大可小,一個單元住宅可以是物業,一座大廈也可以作為一項物業,同一建築物還可按權屬的不同分割為若干物業。

物業含有多種業態,如:辦公樓宇、商業大廈、住宅小區、別墅、工業園區、酒店、廠房倉庫等多種物業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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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2、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5、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6、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7、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8、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9、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1樓:___耐撕

小區物業指小區物業管理中心。

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對區分所有建築

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築區劃內共有建築物、場所、設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對業主共有的建築物、設施、裝置、場所、場地進行管理的活動;物權法規定,業主可以自行管理物業,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它管理者進行管理。

物業管理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的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委託物業服務企業依據委託合同進行的房屋建築及其裝置,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環境容貌等管理專案進行維護,修繕活動;廣義的物業管理應當包括業主共同管理的過程,和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進行的管理過程。

擴充套件資料:

物業管理的基本原則:

1、權責分明原則: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的權利與責任應當非常明確,物業管理企業各部門的權利與職責要分明。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一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物業的產權是物業管理權的基礎,業主、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是物業管理權的主體,是物業管理權的核心。

2、業主主導原則:業主主導,是指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以業主的需要為核心,將業主置於首要地位。強調業主主導,是現代物業管理與傳統體制下房屋管理的根本區別。

3、服務第一原則:所做的每一項工作都是服務,物業管理必須堅持服務第一的原則。

4、統一管理原則: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只能成立一個業主大會,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物業管理。

5、專業高效原則: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統一管理,並不等於所有的工作都必須要由物業管理企業自己來承擔,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6、收費合理原則:物業管理的經費是搞好物業管理的物質基礎。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平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區別不同的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有關規定進行約定。

收繳的費用要讓業主和使用人能夠接受並感到質價相符,物有所值。物業管理的專項維修資金要依法管理和使用。物業管理企業可以通過實行有償服務和開展多種經營來增加收入。

7、公平競爭原則:物業管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產物,在市場經濟中應當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機制,在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時,應該堅持招標、投標制度,委託方發標,一般要有3個以上的物業管理企業投標,招標要公開,揭標要公正。

8、依法行事原則:物業管理遇到的問題十分複雜,涉及到法律非常廣泛,整個物業管理過程中時時刻刻離不開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範文書,是物業管理的基本依據。

業主是什麼意思,小區業主是什麼意思

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業主可以是自然人 法人和其它組織,可以是本國公民或組織,也可以是外國公民或組織。物業與建築上講的業主本質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業 產權 所有者。指擁有產業或企業所有權的人。產業和企業的所有者.比如在物業公司稱的業主,就是房產的所有者 主人 租客就不能稱為業主.就是一個小區的居民...

小區的業主們都有哪些義務和權利,小區業主有哪些權利

1 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 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2 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 使用 收益和處分的權利。3 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小區業主有哪些權利 與農村地區不同的是,在城鎮以上的地區購買房屋之後,就會獲得房屋...

物業如何答覆業主投訴小區業主養雞的處理結果

城市居住區內,是不允許飼養家禽的。如果經物業勸阻,該業主拒不改正,物業可以向當地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報告,由他們作出行政處罰。如果業主還不移走,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物權法 來中有規定 自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bai應當du按照有利生產 方便生活 zhi團結dao 互助 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