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還債務是什麼意思債務人是什麼意思?

2021-03-04 09:32:44 字數 4316 閱讀 4532

1樓:井中月童鞋

償還債務意思是:歸還所欠的債務。

債務的含義有:

1)會計意義的債務是指由過去交易、事項形成的,由單位或個人承擔並預期會計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單位或個人的現時義務,包括各種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等。有時也指所欠的債;為了清償所有的債務而工作。

2)經濟意義的債務是指必須返還的資金。除了借入的資金以外,如果發行的是債券的話,還必須返還本息(本金+利息),這也被稱為債務。把不能夠返還債務稱為債務的不履行。

另外,把債務自身資本的**稱為債務超過。

債務的通常形式是金融工具,例如債券和長期票據、短期票據。債權人可以是個人、銀行或諸如退休**和保險公司等機構,它們借出資金是因為相信債務人將承擔還本付息的義務。債務工具有確定的期限和到期日,通常按固定的利率付息。

債務工具的購買者均有不需馬上使用的資金,希望在自己動用這些資金之前,能夠賺取利息。利息是對債權人在一段確定的時間內不使用這些資金的一種報酬。

2樓:匿名使用者

您所說的這個詞語,是屬於frm詞彙的一個,掌握好frm詞彙可以讓您在frm的學習中如魚得水,這個詞的翻譯及意義如下:償還債務的行為

債務人是什麼意思?

3樓:999級吞天巨鯤

債務人,是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係中對債權人負有

償還義務的人。與"債權人"相對。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 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

如果債務的履行需要債務人通過移轉財產權利來進行,則債務人應享有對該財產的處分權。另外,債務人可以使用履行輔助人行債務。在給付為法律行為時,可委託**人作出。

因此,履行債務人和債務人的**人也可納入債務人的範疇。

擴充套件資料

多數債務人

多數債務人,按份債務的多數債務人各自按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各個債務人只就自己負擔的債務份額向債權人負履行債務的責任,對某一債務人發生效力的事項對其他債務人不發生影響。

連帶債務的多數債務人共同負擔義務,相互間有連帶關係,在債務履行前,各債務人承擔的債務份額是不確定的,對某一個債務人發生效力的事項,對其他債務人同樣有效。

4樓:華律網

(1)從會計意義看:債務是指由過去交易、事項形成的,由單位或個人承擔並預期會計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單位或個人的現時義務,包括各種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等。有時也指所欠的債;為了清償所有的債務而工作。

(2)從經濟意義看:必須返還的資金。除了借入的資金以外,如果發行的是債券的話,還必須返還本息(本金+利息),這也被稱為債務。

把不能夠返還債務稱為債務的不履行。另外,把債務自身資本的**稱為債務超過。

5樓:13862590347林

債務人, 是指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係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與"債權人"(creditor)相對。 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 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

如果您認為本詞條還有待完善,需要補充新內容或修改錯誤內容。

6樓:高頓會計職稱

債務人是債之關係中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是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係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

7樓:高頓一霸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您所說的這個詞語,是屬於cfa詞彙的一個,掌握好cfa詞彙可以讓您在cfa的學習中如魚得水,這個詞的翻譯及意義如下:有責任償還債務本金及利息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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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和債務分別是什麼意思?

8樓:熱心網友

1、債權,「債務」的對稱。是指在債的關係中權利主體具備的能夠要求義務主體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債權和債務一起共同構成債的內容。

債權與物權相對應,成為財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

2、債務,債權的對稱。是指債的法律關係中,債務人依法對債權人所承擔的為一定行為或禾為一定行為的義務。如在買賣合同中,出賣人有將出賣的物品交付買受人的義務,這就是為一定行為的債務。

3、債權國是對外借出錢的國家。國際收支出現了持續的經常賬戶順差。

4、債務國是國際信貸關係中,資本輸入大於資本輸出的國家。一個國家成為債務國,並不一定說明這個國家的經濟實力不強。

9樓:華律網

(1)從會計意義看:債務是指由過去交易、事項形成的,由單位或個人承擔並預期會計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單位或個人的現時義務,包括各種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等。有時也指所欠的債;為了清償所有的債務而工作。

(2)從經濟意義看:必須返還的資金。除了借入的資金以外,如果發行的是債券的話,還必須返還本息(本金+利息),這也被稱為債務。

把不能夠返還債務稱為債務的不履行。另外,把債務自身資本的**稱為債務超過。

10樓:塵夢幽藍

債權:是指在債的關係中權利主體具備的能夠要求義務主體為一

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債務:是指債的法律關係中,債務人依法對債權人所承擔的為一定行為或禾為一定行為的義務。

債務的履行就是債權的實現,債務和債權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債依不同的標準劃分具有不同的種類。依發生根據不同可分為合同債務和非合同債務,因債務人的多少可分為單一債務和多數債務,因債務人之間的責任關係可分為按份債務的連帶債務,因債的履行的選擇性可分為原簡債務和選擇債務。

擴充套件資料:

債權的法律特徵:

1、債權為財產上的請求權,不得通過限制債務人的人身來實施。

2、債權為相對權。債的主體雙方只能是特定的。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不得向債務人以外的第三個人主張權利。

3、債權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債權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標的物上可以成立內容相同的數個債權,並且其相互間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優先性。

4、債權為有期限權利,不得設定無期限債權。

債權分類:

1、法定之債與意定之債。(根據發生原因及債的內容是否以當事人的意志決定)

法定之債包括侵權損害賠償之債、不當得利之債、無因管理之債及締約過失之債;意定之債主要是指合同之債。

2、特定物之債與種類物之債。(標的物屬性得不同)

3、單一之債與多數人之債。(債的主體雙方人數)

4、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各方各自享有得權利或承擔得義務及相互間關係)

按份之債:債的一方當事人為多數,各債務人只對自己分擔的債務份額負清償責任,債權人物權請求各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

在連帶責任中,連帶債權人在任何一任接受了全部履行,或者連帶債務人的任何一任清償了全部債務時,雖然原債歸於消滅,但連帶債權人人或連帶債務人之間則會產生新的按份之債。

5、簡單之債與選擇之債。(債的標的有無選擇性)

6、主債與從債。(兩個債之間的關係)

主債是從債存在的依據,從債的效力決定於主債的效力,主債消滅從債也隨之消滅。

7、財物之債與勞務之債。(債務人的義務是提供財物還是提供勞務)

在貸款、加工款、租金與交貨、貨物運輸、技術服務六種債權標的形式中,對於前三種:貸款、加工款、租金,我們可歸之為金錢債權,因為它們都是直接以貨幣為內容的;對於後三種,我們可稱之為非金錢債權,它們不直接以金錢為內容,而是直接表現為一種行為、一種物或者智力成果。在這其中,金錢債權是最常見的債權,也是最重要的債權。

從會計意義看,債權是指單位未來收取款項的權利,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和應收補貼款告等。

11樓:匿名使用者

債務是指對外的欠款,有還債的義務;

債權是指外界單位個人欠自己一方的債,對方有償還的義務。比如你對外的借款,別人欠你的貨款等。

舉例:甲借乙錢10萬元。甲對乙而言,乙欠甲債務10萬元,乙是債務人,甲是債權人。

債權國是放款的一方,是債權人;債務國是欠款的一方,是債務人。權意味著權利,義意味著義務,這個就好理解了。

12樓:壞乜乜

顧名思義:債務國是欠錢的那個,債權國當然就是借錢的那個~

13樓:民生為本

債權國是對外借出錢的國家。國際收支出現了持續的經常賬戶順差。淨債權國就是當一個國家的對外債權債務淨頭寸為正數時,我們稱其為淨債權國。

債務國指一國持有的他國金融資產總量低於他國持有的該國金融資產總量,這樣的國家就是債務國。

14樓:優聚生活**

債權債務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

通俗理解:借錢出去的人是債權人(債權國),借了錢的叫債務人(債務國)

債務人是什麼意思啊,債務人是什麼意思呢?

1 從會計意義看 債務是指由過去交易 事項形成的,由單位或個人承擔並預期會計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單位或個人的現時義務,包括各種借款 應付及預收款項等。有時也指所欠的債 為了清償所有的債務而工作。2 從經濟意義看 必須返還的資金。除了借入的資金以外,如果發行的是債券的話,還必須返還本息 本金 利息 這也被...

公司債權人是什麼意思,債權人和債務人是什麼意思?

你好,在債的關係中有要求他的債務人實施一定行為或者不實施一定行為的權利的人。隨著時代發展債權債務逐漸可以轉讓且允許第三人享受債權或者履行債務,負有履行義務的人如不履行義務,債權人有權請求司法機構強制其履行。如果債權人由於對方不履行義務而遭受到經濟上的損失可以要求賠償。債權人單位可以是公民或法人和國家...

債務人對債權人代位權有什麼要求,專屬債務人自身,不能行使代位權的債權有哪些

債權人的代位權的成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務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 二 債務人須享有對於第三人的債權或返還請求權等現實的權利 三 必須是債務人怠於行使債權人到期的債權 四 債務人怠於行使債務的行為給債權人造成損害。合同法 第七十三條規定的代位權,應當滿足四個條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