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是權利義務的統一,為什麼說人權是人的權利和義務的統一

2021-03-03 22:07:34 字數 5312 閱讀 8512

1樓:尛堇色

是的,政治上來說, 權利和義務是相統一的,

為什麼說「人權是人的權利和義務的統一」

2樓:孤獨的蛙

概念不同1、公民的基本權利也稱憲法權利,是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權利。2、所謂人權,就其完整的意義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發展的權利,或者說,就是人人基於生存和發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權利。

二、內容不同(一)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 根據我國憲法規定,我國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公民的平等權。

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

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4.

公民的人身自由。 5.公民的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和取得賠償權。

6.公民的社會經濟權利。 7.

公民的教育、科學、文化權利和自由。 8.其他方面的權利。

(二)人權觀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人權普遍性的原則必須同各國國情相結合——第一是指人權主體的普遍性,第二是指人權原則和人權內容的普遍性。 2、 人權不僅包括公民政治權利, 而且包括經濟、社會、文化權利;不僅包括個人人權,還包括集體權。

3、 生存權和發展權是首***——生存權和發展權是首***,沒有生存權、發展權,其他一切人權均無從談起。 4、 人權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人權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是我國人權觀的基本原則之一。 5、 穩定是實現人權的前提,發展是實現人權的關鍵,法治是實現人權的保障——人權的實現離不開穩定的社會政治環境和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離不開民主和法制的保障。

6、 人權在本質上是一國主權範圍內的問題。 7、評價一國的人權狀況不能割斷歷史,脫離國情。 8、 對話與合作是促進國際人權發展的唯一途徑——國際社會維護和促進人權的唯一正確的途徑是對話和合作。

我們主張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人權領域的對話和合作。

三、人權與公民權的特徵不同 1、人權  ①人權是指作為一個人應該享有的權利。  ②人權不是抽象的,不是天賦的,是在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後,通過鬥爭取得的。因此在階級社會裡,人權總具有階級性。

  ③人權實踐總要受到一國曆史、社會、經濟、文化等條件的制約。  ④對於一個國家和民族來說,生存權是首***;而國家的獨立權和發展權是生存權的保障。  2、公民權  公民權是憲法和法律所規定的本國公民所享有的權利。

人權是公民權的基礎和源泉;公民權是人權的體現和保障。從總體上講,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具有廣泛性、平等性、現實性和一致性四大特點。

什麼是人權?

3樓:wyp駱遙

人權(基本人權或自然權利)是指「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

1、人權包括個人人權和集體人權兩種。前者是指個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權利;後者是指作為個人的社會存在方式的集體應該享有的權利。

2、人權作為「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並不是憲法賦予的,憲法的作用僅僅是保障和實現人權的一種手段。

4樓:墨陌沫默漠末

人權(基本人權或自然權利)是指「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它主要的含義是:每個人都應該受到合乎人權的對待。人權的這種普適性和道義性,是它的兩種基本特徵。

按享受權利的主體分,人權包括個人人權和集體人權兩種。前者是指個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權利;後者是指作為個人的社會存在方式的集體應該享有的權利,如種族平等權、民族自決權、發展權、環境權、和平權等。

按照權利的內容來劃分,人權包括公民、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兩大類。前者是指一些涉及個人的生命、財產、人身自由的權利以及個人作為國家成員自由、平等地參與政治生活方面的權利;後者是指個人作為社會勞動者參與社會、經濟、文化生活方面的權利,如就業、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障、文化教育等權利。

總之,人權是涉及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廣泛、全面、有機的權利體系,是人的人身、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諸方面權利的總稱。它既是個人的權利,也是集體的權利。

人權通常是指普遍的人類權利,不論其管轄範圍內或其他因素,諸如種族、國籍或宗教。被多數國家認同的人權立法包含如下:

安全的權利:有關禁止犯罪行為,如**、**、酷刑和**。

自由的權利:有關自由的範疇,如: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以及宗教信仰的自由。

政治的權利:有關人民的自由參政權,如**或入黨。

訴訟的權利:有關防止濫用法律制度,如監禁審訊、祕密審訊和過度懲罰。

平等的權利:有關公民的平等, 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福利(經濟)的權利:有關提供教育和免於遭受嚴重的貧窮和飢餓。

民族的權利:有關群體免受種族**和其建立民族國家之權利。

在當今主流社會的憲政體制中,憲法一般都將人權明細化和法制化。但是人權作為「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並不是憲法賦予的,憲法的作用僅僅是保障和實現人權的一種手段。在歷史上,也曾有用實證法否定人權的先例,比如法西斯政權為其種族滅絕提供合法的途徑。

5樓:樂觀羅江山

所謂人權,是指在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每個人按其本質和尊嚴享有或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所謂人權,就其完整的意義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發展的權利,或者說,就是人人基於生存和發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權利。

拓展資料

中國**和人民從自己的歷史和國情出發,根據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和長時期革命和建設的實踐經驗,在積極參與國際人權領域中的活動和對外人權鬥爭中,將人權的普遍性與中國歷史、文化和現實的特殊性結合起來,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人權觀。這種人權觀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人權普遍性的原則必須同各國國情相結合——第一是指人權主體的普遍性,即人權是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國籍、社會出身、財產狀況、文化水平等,都應當享有的權利;從國際上說,則是所有民族和國家都應當享有的自由和平等權利。第二是指人權原則和人權內容的普遍性。

人權不僅包括公民政治權利, 而且包括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及包括人民批評**的權利和公開提出不滿的權利,只要不違反法律,一個人的意志和觀點都應該受到保護,但煽動和侮辱及誹謗性的言詞是明顯違反法律的。

生存權和發展權是基本人權——生存權和發展權是基本人權,沒有穩定的社會,健全的法律,每個人的生存權和發展權都是不能保障的。

人權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人權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是全世界人權觀的基本原則之一,對於嚴重的犯罪行為,我國的立場是主張死刑。

穩定是實現人權的前提,發展是實現人權的關鍵,法治是實現人權的保障,政治權利也是保障人權的一種方式,——人權的實現離不開穩定和自由的社會,政治和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離不開民主和法律的保障,所以民主立法是關鍵所在。

法律是一國主權範圍內的問題,但人權在本質上是全人類的問題,改善人權,是世界上每一個人類都應該重視的問題,但改善中國人權同時也是中國的內政。

評價一國的人權,是言論自由的問題,每個人都有每個人觀點,但如果割斷歷史,脫離國情,片面看待,甚至肆意挑唆和攻擊,也會使當事國人民的感情受到傷害,這是不太道德的行為。

對話與合作及互相提示性的監督是促進國際人權發展的良好途徑——我們主張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人權領域的對話和合作,及希望國際社會提出意見,一個人都會有很多缺點,何況一個國家,人無完人,國家也是如此,瞭解缺點,改正了就一切都好。

6樓:匿名使用者

人權是所有人與生俱來的權力,它不分種族,性別,國際,語言或任何其他地位,人權包括生命和自由的權力

7樓:薄荷

人權(基本人權、自然權利及人類基本權利)指「個人或群體因作為人類,而應享有的權利」。人權的許多價值以強化人的能動性並以普世(或曰普適)原則要求所有人應享有此天賦權利。人權要求「把人當人」,是人的哲學。

人權包括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尊嚴權及追求幸福的權利。人權是最核心的自然權利,沒有人權,就沒有自由、平等、民主、憲政和博愛。鑑於人類中資源有限的個體實力不足以防止自身的平等權受到侵犯,甚至被迫放棄這一權利,故而與人權相關聯的集體有代為捍衛該集體之外的個體之平等權利的義務。

任何集體也享有代為捍衛該集體之內的個體之平等權利的集體權利,但是集體權利不屬於人權,更不被允許作為用於限制人權的手段。

8樓:匿名使用者

人權就是人最基本的權利,吃飯,睡覺,出行,傳宗接代不受限制

9樓:魚丸粗麵的傳說

人權是想象出來的 人生下來就和其他動物一樣沒有任何權利

10樓:東北你靜姐

人權是什麼意思,你知道嗎

公民基本權利和人權有何區別

11樓:匿名使用者

概念不同1、公民的基本權利也稱憲法權利,是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權利。2、所謂人權,就其完整的意義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發展的權利,或者說,就是人人基於生存和發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權利。

二、內容不同(一)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 根據我國憲法規定,我國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公民的平等權。

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

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4.

公民的人身自由。 5.公民的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和取得賠償權。

6.公民的社會經濟權利。 7.

公民的教育、科學、文化權利和自由。 8.其他方面的權利。

(二)人權觀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人權普遍性的原則必須同各國國情相結合——第一是指人權主體的普遍性,第二是指人權原則和人權內容的普遍性。 2、 人權不僅包括公民政治權利, 而且包括經濟、社會、文化權利;不僅包括個人人權,還包括集體權。

3、 生存權和發展權是首***——生存權和發展權是首***,沒有生存權、發展權,其他一切人權均無從談起。 4、 人權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人權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是我國人權觀的基本原則之一。 5、 穩定是實現人權的前提,發展是實現人權的關鍵,法治是實現人權的保障——人權的實現離不開穩定的社會政治環境和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離不開民主和法制的保障。

6、 人權在本質上是一國主權範圍內的問題。 7、評價一國的人權狀況不能割斷歷史,脫離國情。 8、 對話與合作是促進國際人權發展的唯一途徑——國際社會維護和促進人權的唯一正確的途徑是對話和合作。

我們主張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人權領域的對話和合作。

三、人權與公民權的特徵不同 1、人權  ①人權是指作為一個人應該享有的權利。  ②人權不是抽象的,不是天賦的,是在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後,通過鬥爭取得的。因此在階級社會裡,人權總具有階級性。

  ③人權實踐總要受到一國曆史、社會、經濟、文化等條件的制約。  ④對於一個國家和民族來說,生存權是首***;而國家的獨立權和發展權是生存權的保障。  2、公民權  公民權是憲法和法律所規定的本國公民所享有的權利。

人權是公民權的基礎和源泉;公民權是人權的體現和保障。從總體上講,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具有廣泛性、平等性、現實性和一致性四大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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