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宅基地自願有償退出,是要把農民趕出農村嗎

2021-03-03 21:24:01 字數 6009 閱讀 2398

1樓:星際是我

這是徹底的要把農民變成無產階級,有看上農民手裡的土地了,哪次運動不是嚷著自願呀,就諾諾的問一下不退出行嗎,真心在幫你期待採納,

國家有償鼓勵農民退出宅基地的真正用意,你知道嗎

2樓:農村土地流轉

這幾年農村土地改革在各地都有序進行,但很多農村人對於各類政策的意圖不太明白。特別是現在很多地方開始制定的宅基地退出政策,很多人誤以為這些政策就是要把農民趕出農村,會危害農民的利益。

為了幫助大家客觀地瞭解宅基地退出政策,今天我們就來系統說說,為什麼國家要讓農民退出宅基地?背後有哪些原因?目前的政策對農民是否有不利影響等等。

首先劃重點,目前所有宅基地退出政策都以「自願」為前提

大家都知道,現在很多地區在進行宅基地確權。宅基地確權就是為了明確每個農戶對於宅基地的財產權益,給農戶發放不動產證書後,也就從法律上確定了農民的權益。

而宅基地退出,只是針對那些已經確定要離開農村,自願退出宅基地的人。

國家提倡宅基地有償退出的原因

從國家戰略層面來講,提倡宅基地有償退出,是為了不讓閒置宅基地浪費土地。城鎮化留下的是大片的空心村和荒地,大量資源被浪費的同時,農村土地的價值也一直被埋沒。

因此對於那些已經不再需要宅基地的人,有償退出宅基地,對個人來說能夠得到一定經濟補償,對國家來說,閒置的土地能夠重新優化配置。但在選擇退出宅基地之前,任何人都必須謹慎,考慮清楚之後再決定。

農村土地未來會跟城市土地「同價同權」嗎?

有人說,讓農民退出宅基地之後,下一步就是要把農村集體用地集中起來,用作工業或者商業,這些農村土地就會價值倍增。

但事實上現在離這一步還很遠。目前國家只是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這個概念並不包括公益性建設用地和宅基地,更不包括建設用地之外的耕地。

而且,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交易,要以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為前提,交易之前也必須有確權、確地的步驟,市場操作要規範公開。並且也不是一下子就推開,而是循序漸進地試點。

當然,按照城鎮化的態勢,長遠來說,農村人口總會越來越少,到時候自然會空出越來越多的宅基地。最終那些閒置的宅基地也很可能會入市,就像現在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一樣,比如很多地方就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集體入股,這樣當土地出讓之後,獲得的資金就能利益共享。

總的來說,未來農村土地重新配置是歷史趨勢,但對於當下依賴於宅基地生存的農民來說,國家政策並不會跟需要宅基地的農民的利益相悖,再怎麼說社會總要維穩,改革只會依據城鎮化發展的態勢慢慢鋪開。

3樓:北京王嘉化妝學校

鼓勵農民宅基地有償退出的好處:

1、實行差別化的用地標準。

綜合考慮城鎮容納空間等因素,現狀人均城鎮建設用地不超過100平方米的城鎮,對於進城落戶人口,按人均100平方米標準安排新增城鎮建設用地;現狀人均水平在100-150平方米之間的城鎮,按照人均80平方米標準安排;現狀人均水平超過150平方米的城鎮,按照人均50平方米標準安排。超大和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區原則上不因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安排新增建設用地。

2、實施規劃統籌管控。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編制和修訂時,充分考慮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土地利用現狀、節約集約用地要求和人口規模等因素,特別是進城落戶人口數量和流向,合理安排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原有規模確實無法滿足進城落戶人口用地需求的,可依法適當調整規劃。

3、改進用地計劃安排。

依據相關規劃,更多考慮年度進城落戶人口數量,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計劃,保障進城落戶人口用地需求。國家充分考慮各省(區、市)上一年度進城落戶人口規模,合理分解計劃指標;省(區、市)根據所轄各市縣上一年度進城落戶人口規模,專項安排計劃指標;縣(市、區)在組織城鎮建設時,優先安排吸納進城落戶人口鎮的用地。

4、優化土地**結構。

縣(市、區)要按照方便進城落戶人口生產生活的要求,統籌考慮各類各業建設用地**,優先保障住房特別是落戶人口的保障房,以及教育、醫療、養老、就業等民生和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合理安排必要的產業用地。

5、提高農村土地利用效率。

結合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的要求,允許進城落戶人員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鼓勵農村土地經營權規範有序流轉。規範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通過整理復墾,增加耕地面積。

農村宅基地將探索自願有償退出機制或出方案

4樓:搜狐焦點

2023年11月3日,中共**辦公廳、***辦公廳印發《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

施方案》,這是當前我國農村改革的頂層設計,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關鍵時期的關鍵部署。

按照方案要求,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深化農村改革要聚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農業經營制度、農業支援保護制度、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和農村社會治理制度等5大領域。對這5大領域改革的核心問題,要明確大的方向、主要內容和重大方針對策,進一步理清改革思路。

產權制度改革 耕地延包辦法將出具體方案

開展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成果。(基本思路詳見製圖)

深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改革。抓緊修改有關法律,落實**關於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的重大決策,適時就二輪承包期滿後耕地延包辦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內容提出具體方案。

解讀

明晰的產權是市場經濟的核心。當前,我國市場化改革向縱深推進,農村集體資產歸屬不清、權責不明、保護不嚴、流轉不暢等問題凸顯。如何讓農村「沉睡的資產」活起來,讓農民享有更多財產權利?

成為下一步農村改革繞不開的問題。

「走市場經濟道路,明晰產權是個不可迴避的話題。農村集體產權越清晰,農村的市場活力就越強大。」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目前我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相對滯後,導致一方面農村各類要素潛能無法被啟用,另一方面也不利於農民合法權利的保護。

這份方案對這一問題著重提及。方案提出,建立健全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和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實際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必須以保護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為核心,以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為重點……確保集體經濟發展成果惠及本集體所有成員。

「大力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有利於拓展農民財產性收入**,有利於建立農民增收長效機制。」葉興慶認為,進一步放活土地經營權、開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推進集體資產確權到戶等都會成為今後改革的看點。

農業經營體系 扶持農民工返鄉辦家庭農場

培養職業農民隊伍。制定專門規劃和切實可行的政策,吸引年輕人務農,培育新型職業農民,造就高素質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者隊伍。扶持有技能和經營能力的農民工返鄉創辦家庭農場、領辦農民合作社,創立農產品加工、營銷企業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

解讀

糧食生產依賴「386199」部隊、務農老齡化、農業後繼乏人、生產效率低下……「誰來種地」「怎麼種地」制約我國農業做大做強。

對此方案提出,吸引年輕人務農,培育新型職業農民,造就高素質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者隊伍。提出加快培育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相比於小農戶,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具有一定的生產資金和規模,可以進行規模化經營,收益相對可觀,能解決『誰來種地』問題;而職業農民懂技術、善管理,還能解決『怎麼種地』問題,有利於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中國社科院農村所研究員黨國英說。

專家指出,方案傳遞出國家將大力扶持新型職業農民、新型經營主體的強烈訊號,預計下一步財稅、金融等相關政策均會向這方面明顯傾斜。

支援保護制度 現行「三項農業補貼」將合併

建立農業農村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把農業農村作為財政支出的優先保障領域,**預算內投資繼續向農業農村傾斜,確保農業農村投入只增不減。

開展農業補貼改革試點,將現行的「三項補貼」(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直補、農資綜合補貼)合併為「農業支援保護補貼」,優化補貼支援方向,突出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

解讀

一方面國家財政收入增速明顯放緩,一方面國際糧價保持低位,還要不要加大對三農投入?如何改革農業支援保護制度?這成為近期從學界到市場熱議的一大焦點話題。

「近年來,在國家糧食連年豐收、國際糧價持續走低的情況下,有人認為國家對農業的支援力度可以減弱。而檔案提出農業投入只增不減,農業支援保護力度繼續加大,體現出**對三農工作不放鬆、確保農業重中之重地位的政策意圖。」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鳳田說。

方案明確提出,建立農業農村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把農業農村作為財政支出的優先保障領域,**預算內投資繼續向農業農村傾斜,確保農業農村投入只增不減。

「檔案體現出工業反哺農業、城鄉協同發展的共享發展新理念。」黨國英說。

方案還強調對財政支農支出結構加以優化,對此鄭鳳田認為,財政支農確實存在著效率不高、精準度不夠等問題,一些涉農專項資金呈現「小、散、亂」特徵。今後財政支農首先會向種糧大戶、主產區等傾斜,這也有利於農業轉方式。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5-11-0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自願退出宅基地你會選擇有償退出自己的宅基地嗎

5樓:土流網

目前,部分地區在試點宅基地有償退出政策,但很多人並不願退出,今天我們就來分析下農民為什麼不願退出?農村宅基地除了作為在農村生活的人們日常居住場所之外,還有哪些值得農民去好好的利用的呢?農民不願意退出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呢?

一、農村宅基地的價值

1、農村宅基地可永久使用。在城市買的商品房的使用期只有70年,而宅基地的使用權是永久的(只要宅基上的房子不滅失,城市戶口的繼承人也可通過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

2、農村宅基地可以在村集體內部進行轉讓。國家明確規定:不允許城市居民購買農村宅基地,但如果滿足以下幾個條件是可以轉讓的:

(1)轉讓人與受讓人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2)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經濟組織同意;(3)宅基地使用權與合法建造的住房一併轉讓。(4)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3、退出宅基地可以獲得一次性補償。目前隨著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國家鼓勵農民進城發展,也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在城市裡落戶定居。那麼,自願在城市裡落戶,並自願退出所擁有的農村宅基地的農民,可以獲得一定的補償金,補償具體金額與當地經濟水平有關。

如安徽寧國就規定,自願退出宅基地且今後不再重新申請宅基地的,對於法定範圍內的面積,每畝補助4萬元至6萬元;超出部分,按照每畝2萬元至3萬元予以補助。

4、農村住房可以作為抵押物進行貸款。目前我國已在部分地區試點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政策**: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怎麼貸? - 土流網

二、農民不願退出的原因

1、農民出於對農村的感情不願意退出宅基地。

在農村,從開始的土坯房子到後來的磚瓦房,大部分農民為了有個舒適的家可以說是奮鬥了大半輩子。在農村生活了大半輩子,突然說讓退出宅基地,村民對於自己辛苦建起的家園會有非常濃厚的不捨之情。

2、一部分村民是考慮自己的後代。

只要戶口在農村,農民就能免費使用宅基地,農民的後代也是如此,只要不把戶口遷出農村就可使用宅基地。一旦退出後,自己的子孫後代就沒法再享受這份福利了。考慮到這一方面,村民不願意退出宅基地。

3、宅基地的升值空間很大。

在農村,大家都知道,現在申請宅基地非常困難。目前國家也在部分地區試點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意味著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同國有建設用地一樣直接進入土地市場進行市場化的有償使用。另外,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也在部分地區開展試點。

說明農村土地會越來越值錢。留著宅基地,以後不管是拆遷,還是農村社群改建,補償的費用可能比現在退出補償要高,所以村民不願意退出宅基地。

4、村民是為自己老了考慮。

(1)進城買房的村民多半是為自己孩子買的,孩子沒結婚還好說,要是孩子結婚後,兩代或者三代人生活在一百平方左右的空間裡,總歸是不方便。

(2)村民年齡大了無法外出打工,在城市的生活成本又高,不如在農村生活。

(3)農村的空氣比較新鮮,陽光比較充足,想要晒衣服被子等幹啥也比較方便。

(4)農村地方比較寬敞,老了可以在家種種菜養養家禽之類的,純天然無新增的菜吃著也會比較安全。

(5)很多農民的親人朋友都住一起,沒事串串門,大家一起玩也比較自在。

(6)農民考慮到老了有地方落腳,所以不願意退出宅基地。

允許進城落戶人員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有什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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