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哪些情形超限運輸車輛不得在公路上行駛

2021-03-03 21:04:09 字數 4988 閱讀 9263

1樓:13862590347林

超限運輸車輛是指在公路上行駛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運輸車輛:

(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裝箱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2米以上);

(二)車貨總長18米以上;

(三)車貨總寬度2.5米以上;

(四)單車、半掛列車、全掛列車車貨總質量40000千克以上;集裝箱半掛列車車貨總質量46000千克以上;

(五)車輛軸載質量在下列規定值以上:

單軸(每側單輪胎)載質量6000千克;

單軸(每側雙輪胎)載質量10000千克;

雙聯軸(每側單輪胎)載質量10000千克;

雙聯軸(每側各一單輪胎、雙輪胎)載質量14000千克;

雙聯軸(每側雙輪胎)載質量18000千克;

三聯軸(每側單輪胎)載質量12000千克;

三聯軸(每側雙輪胎)載質量22000千克。

哪些情形下貨運車輛屬於超限超載

2樓:無名師傅

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載期間,所有車輛在裝載時,既不能超過下列第①至⑤種情形規定的超限標準,又不能超過下列第⑥種情形規定的超載標準: ① 二軸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20噸的; ② 三軸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30噸的(雙聯軸按照二個 軸計算,三聯軸按照三個軸計算,下同); ③ 四軸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40噸的; ④ 五軸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50噸的; ⑤ 六軸及六軸以上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 ⑥ 雖未超過上述五種標準,但車輛裝載質量超過行駛證 核定載質量的。 交通部門主要負責第一至五種情形,公安部門主要負責第六種情形。

隨著全省超限超載運輸治理工作由「只治超,不罰款」轉向嚴管重罰,經省**同意,省交通廳、省公安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煤炭工業局下發《關於進一步深化超限超載運輸治理的通告》。按照《通告》精神,省交通廳公佈了針對超限車輛具體處罰標準。對於超限超載車輛按超載量除以不同數額罰款,累計超載3次及以上加罰千元;超限超載車輛不享受「綠色通道」優惠;同時對超限超載車輛徵收公路賠(補)償費。

擅自超限超載車輛處罰標準 超限超載1噸以下(不含1噸)的,每超100千克罰款20元;超限超載1噸以上(含1噸)的,罰款1000元,在此處罰額度的基數上,每超100千克加罰100元;超限超載5噸以上(含5噸)的,罰款1000元,在此處罰額度的基數上,每超100千克加罰200元;超限超載8噸以上(含8噸)的,罰款1000元,在此處罰額度的基數上,每超100千克加罰300元;幾何尺寸超限而車貨總質量不超,但未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長、寬、高每超一項罰款500元;寬度超過3.5米、高度超過4.5米、長度超過22米的嚴重超限車輛,每超1項罰款1000元;幾何尺寸和車貨總質量同時超限超載,但未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按上述處罰額度分別計算,合併執行。

對累計超限超載3次以上(含3次)的車輛,在一般處罰額度的基數上,加罰1000元。故意繞行或在檢測站前後分合載逃避檢測的超限超載車輛,在一般處罰額度的基數上,加罰1000元。對載運**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超限超載車輛,無法實施卸(分)載的,收取公路賠(補)償費並在一般處罰額度的基數上加罰1000元放行。

有強行闖站、聚眾**、堵塞交通等拒絕、阻礙執法行為的超限超載車輛,在一般處罰額度的基數上,加罰2000元。對雖未超限超載,但有以上行為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 處罰措施適用原則 運輸不可解體物品但未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需要繼續行駛我省公路的,處罰後責令其按照交通部《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到有管理許可權的公路管理機構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

凡享受國家「綠色通道」優惠政策的貨運車輛,應按國家規定標準裝載;凡超限超載運輸的不再享受優惠政策,並按超限超載車輛進行處理。 卸(分)載的超限超載車輛在接受解除安裝處理後,經下一檢測站檢測時,再次超限超載的,視為新的超限超載行為,在一般處罰額度的基數上加罰1000元,同時實施卸(分)載。 不可卸(分)載的超限超載車輛在接受處理後,經下一檢測站檢測時,與第一次處理時超限超載情況明顯不符的,視為重新開始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在一般處罰額度的基數上加罰1000元。

有塗改、偽造、租借、轉讓《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或車、證不符的,沒收《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處1000元罰款;同時按照車輛超限超載的實際重量和外廓幾何尺寸,按一般處罰額度處罰;兩項罰款分別計算,合併收取。 同一超限超載違法行為,不得進行重複處罰;同車同次的處罰總額不超過30000元。 對具有加重處罰規定情形,拒不接受處罰的超限超載車輛,可採取留置車輛或營運證件的行政強制措施,並列入超限超載車輛「黑名單」,上報交通廳治超辦。

超限超載車輛賠(補)償費徵收範圍和標準 對行駛非計重收費公路的超限超載車輛,按省**有關規定,徵收公路賠(補)償費。計重收費路段按照計重收費的有關政策執行。 申請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超限車輛的軸載質量,要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一次性收取公路賠(補)償費。

需要監護通行的超限車輛,在完善監護手續後再予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

大件運輸車輛有哪些情形視為違法超限運輸

3樓:武夷山大道

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載期間,所有車輛在裝載時,既不能超過下列第①至⑤種情形規定的超限標準,又不能超過下列第⑥種情形規定的超載標準: ① 二軸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20噸的; ② 三軸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30噸的(雙聯軸按照二個 軸計算,三聯軸按照三個軸計算,下同); ③ 四軸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40噸的; ④ 五軸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50噸的; ⑤ 六軸及六軸以上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 ⑥ 雖未超過上述五種標準,但車輛裝載質量超過行駛證 核定載質量的。 交通部門主要負責第一至五種情形,公安部門主要負責第六種情形。

隨著全省超限超載運輸治理工作由「只治超,不罰款」轉向嚴管重罰,經省**同意,省交通廳、省公安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煤炭工業局下發《關於進一步深化超限超載運輸治理的通告》。按照《通告》精神,省交通廳公佈了針對超限車輛具體處罰標準。對於超限超載車輛按超載量除以不同數額罰款,累計超載3次及以上加罰千元;超限超載車輛不享受「綠色通道」優惠;同時對超限超載車輛徵收公路賠(補)償費。

擅自超限超載車輛處罰標準 超限超載1噸以下(不含1噸)的,每超100千克罰款20元;超限超載1噸以上(含1噸)的,罰款1000元,在此處罰額度的基數上,每超100千克加罰100元;超限超載5噸以上(含5噸)的,罰款1000元,在此處罰額度的基數上,每超100千克加罰200元;超限超載8噸以上(含8噸)的,罰款1000元,在此處罰額度的基數上,每超100千克加罰300元;幾何尺寸超限而車貨總質量不超,但未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長、寬、高每超一項罰款500元;寬度超過3.5米、高度超過4.5米、長度超過22米的嚴重超限車輛,每超1項罰款1000元;幾何尺寸和車貨總質量同時超限超載,但未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按上述處罰額度分別計算,合併執行。

對累計超限超載3次以上(含3次)的車輛,在一般處罰額度的基數上,加罰1000元。故意繞行或在檢測站前後分合載逃避檢測的超限超載車輛,在一般處罰額度的基數上,加罰1000元。對載運**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超限超載車輛,無法實施卸(分)載的,收取公路賠(補)償費並在一般處罰額度的基數上加罰1000元放行。

有強行闖站、聚眾**、堵塞交通等拒絕、阻礙執法行為的超限超載車輛,在一般處罰額度的基數上,加罰2000元。對雖未超限超載,但有以上行為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 處罰措施適用原則 運輸不可解體物品但未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需要繼續行駛我省公路的,處罰後責令其按照交通部《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到有管理許可權的公路管理機構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

凡享受國家「綠色通道」優惠政策的貨運車輛,應按國家規定標準裝載;凡超限超載運輸的不再享受優惠政策,並按超限超載車輛進行處理。 卸(分)載的超限超載車輛在接受解除安裝處理後,經下一檢測站檢測時,再次超限超載的,視為新的超限超載行為,在一般處罰額度的基數上加罰1000元,同時實施卸(分)載。 不可卸(分)載的超限超載車輛在接受處理後,經下一檢測站檢測時,與第一次處理時超限超載情況明顯不符的,視為重新開始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在一般處罰額度的基數上加罰1000元。

有塗改、偽造、租借、轉讓《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或車、證不符的,沒收《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處1000元罰款;同時按照車輛超限超載的實際重量和外廓幾何尺寸,按一般處罰額度處罰;兩項罰款分別計算,合併收取。 同一超限超載違法行為,不得進行重複處罰;同車同次的處罰總額不超過30000元。 對具有加重處罰規定情形,拒不接受處罰的超限超載車輛,可採取留置車輛或營運證件的行政強制措施,並列入超限超載車輛「黑名單」,上報交通廳治超辦。

超限超載車輛賠(補)償費徵收範圍和標準 對行駛非計重收費公路的超限超載車輛,按省**有關規定,徵收公路賠(補)償費。計重收費路段按照計重收費的有關政策執行。 申請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超限車輛的軸載質量,要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一次性收取公路賠(補)償費。

需要監護通行的超限車輛,在完善監護手續後再予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

什麼是超限運輸?

4樓:匿名使用者

超限運輸是:是指在公路上行駛的各種機動車輛裝載貨物超過一定限度或者車輛軸載超過了規定值所規定的行為。

備註一:

超限的危害一:超限運輸嚴重損害公路設施。公路管理機構就車輛超限運輸作專項調研,資料顯示貨運車超限行駛公路對公路路面和橋樑造成直接或間接影響。

超過公路、橋樑限載標準的運輸車輛在公路上行駛,致使公路嚴重損壞,大大縮短了其使用年限。當車輛軸載質量超過標準軸載質量一定值時,車輛對路面的損壞是成幾何級數增加的。調研結果和實踐也表明,貨物運輸承運人超載、超限造成公路瀝青路面壽命縮短40%,水泥路面壽命縮短50%。

一些超載超限車輛拋錨後,車上機油大量滴瀉到路面,造成路面汙染鬆散,從而形成坑凼。超限車輛對橋樑的安全也構成了重大威脅,車輛嚴重超限,使水泥混凝土橋樑產生橋樑撓度增大,水泥混凝土過早開裂,最終縮短橋樑使用壽命。

超限的危害二:車輛超限運輸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車輛超限超載運輸誘發了大量道路

交通安全事故,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對社會經濟發展造成危害。我國發生的一系列**人數較多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均與車輛的超限有關。車輛超限,使車輛的技術效能、安全效能降低,車輛行駛的穩定性、轉向、剎車、懸掛承荷能力降低,輪胎爆胎可能性增大,剎車失靈、轉向器抖動、鋼板折斷、半軸斷裂,直接導致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據統計,貨運車輛道路交通事故中有70%以上是由於超限超載運輸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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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 重婚 二 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 未到法定婚齡。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