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中調取對方財產資訊是否合法?法律中是否有相關規定?

2025-06-01 19:55:12 字數 3961 閱讀 5607

1樓:創作者

這纖早森種行為是不合法的,已經侵犯睜罩了對方的私隱,這種情況是有相關規定的,想要了解對方的財產情況,是可以進行申請毀畝的,法院可以爭取進行妥善處理。

2樓:茄公尺椒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漏則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返運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離婚案件也遵循上述法條的規定,即誰主張誰舉證,夫妻一方認為對方存在財產轉移行為的,應當承擔對應的舉證責任。

當然也可悄鎮以申請法院調取一些證據,且需要提供證據線索,但法院一般不會依職權調取。

3樓:撲苒悠水身

這個案件必須涉及到財產頃飢攜分配的問題,調取對方的財產資訊是合法的,但肢櫻是一定要有正確雀伏的途徑和方式要經過法律的批准;法律上對於這一塊是有明確的規定的。

離婚時要如何調查對方的財產

4樓:郝志國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對於夫妻一方的財產自己可以私下進行調查,個人調查財產可以調查對方的存摺、工資條、有無房產證等等比較方便的調查。但是在實際生活中,由個人進行財產調查往往受限於地域、時間等的條件。

如,對方的收入,一般情況下,個人去公司問對方的收入,是不會得型戚到答覆的。此時就必須藉助他人的專業力量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衡源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卜攔陵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時怎樣調查對方的具體財產

5樓:華律網

離婚分為兩種形式離婚。一種是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這個時候,是雙方的意思自治,都是雙方意見的表達,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因為《離婚協議》是兩個平等主體間簽訂的,所以雙方當事人都沒有權利去查對方的名下的財產狀況。哪怕轉移了,也可能無從得知。另一種形式是當兩人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以致於無法簽訂《離婚協議》,雙方沒有辦法一起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這時候可能會涉及到訴訟離婚,進入訴訟程式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如果你委託的有律師,律師可以查對方名下的車輛資訊及房屋資訊。但是對於對方銀行卡里到底有多少錢,律師無法查詢,需要法院再受理你的財產保全申請後,由執行法官查詢。

6樓:秋鼎企業管理諮詢

1、銀行存款、信用卡查詢取證。

在調取對方的銀行存款情況時,要調查兩個方面的內容,即存款餘額及一定期限內的存取款明細。

在實踐中有以下幾種收集途徑:

1)對方留在家中的存摺及銀行卡,對這些材料進行復印或抄錄即可;

2)對方留在家中的銀行卡刷卡消費憑證;

3)對方的銀行存、取款憑證;

4)對方記錄在筆記本上的備忘銀行。

2、工資報酬查詢取證。

3、**交易及資金賬戶資訊查詢取證。

一般來說,**賬戶內的資金由兩部分構成:(1)**的當前市場價值。(2)**資金賬戶內的餘額。

具體的也可以諮詢正規的調查公司。

7樓:劉輝

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都應該查清楚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委託律師和申請法院調查。

8樓:長魚冷菱

可以委託律師調查,如果律師也無法調查的,可以申請法院調查,如銀行存款或**之類的,但必須要知道開戶行和帳號。

9樓:上海陳俊

你好,如有需要可尋求律師的幫助。

10樓:半縱梅

可以委託律師辦理。

11樓:呵呵呵呵江好

離婚財產調查可以有四種方法:

1、自行調查。

自己調查可以調查對方擁有的存摺、房產證、工資收入等等。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如果對方有心防你,即是是這些財產你也可能調查不到。工資收入也有可能因為公司的規定被拒絕調查。

2、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

此項有一定的風險,很多法院對專業的調查公司的合法性還持有懷疑的態度,還有一些非專業的調查公司在調查時可能會違法調查,得到的證據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採信。

3、申請法院調查。

很多朋友會說那我申請法院凍結對方的財產,請法院調查。此種方式看起來是最佳的方式,沒有風險、也不用花很多錢。但是實際生活中,由於基層法院的業務非常忙,即使你申請法院調查,也可能法院抽不出多餘的人力去調查,如果調查的財產在外地,則法院去調查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4、聘請專業的律師調查。

上面兩種方法不可行的話,只能選擇聘請專業的律師了。律師可以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去相關部門調查。除了公司、單位等非國家機關可能會碰壁外,像國家的工作機關應該都可以調查財產。

12樓:手機使用者

我和老公想離婚三歲多孩子該判給誰?

離婚案件中應當針對哪些財產進行調查取證呢

13樓:趙丹

婚內財產的調查主要針對雙方婚後收入的所有收入財產進行全面的調查,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模鎮:

第。一、調查對方經營或工資收入情況;

第。二、調查對方名下的車輛資訊;

第。三、調查對方名下銀行存款餘額及交易對手明細;

第。四、調查對方名下的**交易資訊,我們經常查處對方幾十萬致幾百萬的資金,而我方當事人一直以來竟然不知道對方有如此鉅額資金;

第。五、調查對方名下棗碼肢婚後累積的公積金,有時候也是一筆不少的資金;

第。六、調查對方房產資訊及可能存在的隱匿房產資訊;

第。七、調查對方名下的公司內外檔資訊;

第。八、調查對方可能存在的其他財產情況等。

以上財產調查是乙個專業婚姻律師必須要考慮的問題,通過平時與當事人的溝通,對當事人進行提醒,儘量讓當事人提供線索,便於婚姻律師做出正確的判斷,及時調整方案和策略,全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一、離婚女方存款怎麼保住。

在離婚時,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調查對方的存款:

第一,如果夫妻雙方還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對方沒有防備的情況下,發現對方存摺或者銀行卡,將相關財產影印或將號碼抄下來。如果不知道對方開戶的,但具體知道哪家銀行開的戶,一般也可以查詢到儲蓄資訊。

第二,如果需要走正當的途徑的,則可以通過法院開具的調查令或申請法院調查。不過,在某些地區,很多銀行會拒絕律師持法院出具的調查令進行存款調查。

第三,通過調查公司查詢對方的存款。對於想要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調查的,還是慎重。因為,調查公司的地位在法律上還有爭議,有的法院可能就對調查公司調查的結果不予認可。

二、離婚怎麼分割存款。

一)看資金的**。

以下財產若有證據證明,即使在夫妻共同銀行賬戶中,仍應排除夫妻共同財產:

1、因工作需要,暫時存入夫妻一方或雙方名下的資金;

2、夫妻一方替其他人轉賬或代為理財時暫時存入賬戶中的資金;

3、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出讓所得資金在婚後存入的。

二)看資金流水交易明細。

法官在處理夫妻名下的存款時。一般以餘額為準,對你請求法院調查對方銀行存款的申請,一般也只查餘額,除非明確申請法院調取對方銀行賬戶交易明細。如果從明細中可以清楚地證明對方凳世有明顯轉移資金的情況,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數額,而不僅僅拘泥於賬戶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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