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大事發生的
我認為並不是這樣的,蔡徐坤也是一位非常有流量的梁簡嫌新生代明星,他的實力也是非常強勁的,但是肖戰的粉絲量是非常咐褲高的,而且橡手話題度也特別的高,所以品牌方在衡量之後,決定選擇用肖戰來代替。
2樓:巨蟹阿斯頓
我覺得並不是由於蔡徐坤的帶貨能力不行,主要是由於肖戰蔽磨團更適合這個品牌的定位,並且蔡徐坤最近遊乎也有一些負面新聞出現,不過具體原因粉絲們不要過於討論,這是明星的私巨集橘事。
3樓:生活達人徐胖妞
確實是這個樣子的,由於這個人總是有一些黑粉,導致自己的能力不太行,所以才會被換掉。
4樓:在那夜裡
可能是有這一方面,畢竟品牌方找代言拿遲人肯定是要考慮經濟效和禪益的,如果這個代言人不能賣出產品的話,肯定會換代言人的。消棚李。
肖戰強勢迴歸,還沒官宣是品牌代言人就掛肖戰標籤,品牌方這麼做合適嗎?
5樓:李佳楠那男
既然他已經確定是肖戰了,所以讓觀眾們知道也沒有什麼關係,如果只是溜粉的話就太過分了。
6樓:房間號
品牌方這麼做也是很合適的,因為他們可能私下已經簽訂了合同,只不過還沒有對外發布訊息。
7樓:小豆子子梓
這樣並不合適,和明星藝人合作的時候應該先官宣,之後再掛明星藝人的標籤。
8樓:辛格
品牌方這樣做並不合適,而且還沒有達成共識,這樣做也只是對肖戰形象的一種侵權。
9樓:丹丹學姐吶
品牌方這麼做是不合適的,但是現在肖戰是最火的流量明星,被蹭熱度是很常見的事情。
10樓:水瓶問問額
不合適,品牌方應當在與明星簽訂合同之後再進行宣傳活動。在沒有正式承認的情況下帶上明星的名字,不僅是一種溜粉行為,也對明星的聲譽造成損害。
11樓:江湖人稱家父
品牌方這樣做肯定不合適!尚未官宣就如此做法,是為了得到粉絲的支援,但是品牌方如此的預熱方式,如網友所說迫不及待在割韭菜。
12樓:申新冬
肖戰粉絲一定等正式官宣在出手,捂好自己
品牌代言人如果違法,品牌方終止合作要給代言人違約費嗎?
一般不用,合同一般都約定的,而且還要給合同方賠償的。依照合同約定處理,如果在合同中有約定乙方違法即違約的話,甲方終止合同不一定要承擔違約金。法律分析明星代言的產品出現問題是否需要承擔責任需要分情況而定,如果在代言產品時就明知存在虛假宣傳或違法的,代言人是應當承擔責任的 如果在代言產品時並不知道其存在...
肖戰成為李寧品牌代言人,你會去支援李寧嗎?
近年來,隨著我國國際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國企業發展也取得了空前的進步。如今,中國製造 已成為乙個非常受歡迎的話題,包括我們的食品,衣服,住房和交通運輸。每個人都喜歡用國產的東西。這種現象和多少年前每個人都非常喜歡異物的現象,可以描述為兩個方向的顛倒。我相信最近有關新疆棉花的訊息席捲了每個人的社交 包括...
品牌聯名需要代言人同意嗎?
代言人,是品牌戰略者們聘請或塑造的,能讓人們通過對其知名度 職業 形象 個性 品行的聯想,產生對某種品牌美好印象的人。代言人發揮作用的機理是情感移植。可以引領品牌形象 體現品牌個性 造成品牌識別 增加品牌權益。代言人不是品牌老總或者宣傳負責人或是股東。說到底代言人不過是打工人。品牌不只有乙個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