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了派出所又送去拘留所了可以用錢保出來嗎

2023-02-06 18:25:04 字數 5345 閱讀 5199

1樓:法律顧問老胡

1、被行政拘留的,可以申請「暫緩執行」,但有法定條件,對處罰「不服」。

2、被拘留人在法定條件下還可以請假。

相關法律規定:

一、《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七條 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第一百零八條 擔保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二、《拘留所條例》第二十七條 被拘留人遇有參加升學考試、子女出生或者近親屬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提出請假出所的申請。

請假出所的申請由拘留所提出稽核意見,報拘留決定機關決定是否批准。拘留決定機關應當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12小時內作出是否准予請假出所的決定。

被拘留人請假出所的時間不計入拘留期限。

2樓:嵇潔承棋

果已經在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了。

其實行政拘留也就那麼幾天。要是拘留的裁決還沒有下來,有些案情還可以調解,所以不能「保」出來了。

看你這種情況應該是已經在執行拘留了,現在都人性化管理,一眨眼的功夫也就出來了,就沒有「保出來」這個說法了

3樓:

可以取保候審,就是等待排除嫌疑或被提起公訴。

4樓:

如果已經在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了,就沒有「保出來」這個說法了。要是拘留的裁決還沒有下來,有些案情還可以調解。

看你這種情況應該是已經在執行拘留了,所以不能「保」出來了。

其實行政拘留也就那麼幾天,現在都人性化管理,一眨眼的功夫也就出來了。

5樓:匿名使用者

錢多就是爺,哪有不貪的

進了派出所又送去拘留所了可以保釋嗎?

6樓:博愛傑傑

1、保釋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擔保或接受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將其釋放的制度。

2、進拘留所應該是行政處罰,行政拘留不存在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後,才存在申請取保候審的情況。

7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公安機關對你女朋友予以什麼處罰:

1、如果是行政處罰,行政拘留15天以內,那麼不能保釋。

2、如果是因為妨礙公務,要予以刑事處罰,刑事拘留是可以申請保釋的。

8樓:蠶她爸

進拘留所應該是行政拘留,該行為的處罰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

1、保釋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擔保或接受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將其釋放的制度。

2、進拘留所應該是行政處罰,行政拘留不存在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後,才存在申請取保候審的情況。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9樓:盪滌的靈魂

這種案件應該只會是治安案件,不會是刑事案件,如果是行政處罰,應該發通知給你朋友的家人,行政拘留不能保釋.

去拘留所了可以保釋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保釋也就是取保候審,針對的是刑事強制措施,而你所描述的是行政強制措施,該行為的處罰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這對行政拘留,不適用取保候審的規定,只能按照公安機關做出的決定接受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11樓:青島小嘎啦

保釋這個詞不能用在這裡。就你所說的情況,如果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應該就是10以下拘留 ,行政處罰期滿後,人就放回來了,所以你不用擔心,我認為又沒有暴力抗法,不至於刑事處罰。

12樓:賈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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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親親,已收到您的問題了,目前諮詢的人比較多哈~請稍等2分鐘的哦提問被抓可以保釋嗎

回答被拘留了可以被保釋出來

無論是刑事拘留還是治安拘留都可以保釋,但是,他們相應的要求條件是不一致。刑事拘留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保釋,在中國稱之為取保候審,是指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徵金,並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保釋只有有條件就可以保釋

申請保釋的適用條件有: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4、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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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樓:匿名使用者

你曉得什麼叫拘留不,就算不曉得你看過電影把?拘留本來沒好久就會被放出來,怎麼保釋啊?

報警後派出所抓人去看守所了,20天后花錢取保出來了,一年多後派出所

14樓:匿名使用者

標準的敲詐你,都到看守所了跟派出所有毛的關係?不犯事就不用理睬他,因為他們寫的資料口供都已經上交檢查院了,後期是由檢查院的警官提審,跟派出所沒有關係了,後期由檢察院提起公訴,然後**審理,到時會傳喚你的,只要你中間不犯事,取保基本沒有多大問題。你說的派出所我不知道是不是檢察院的提審人員

自己進拘留所了派出所里扣的我的錢我出來以後會不會給我

15樓:法納刑辯

得看扣得錢的性質。

1、若是行政處罰的罰金,則自然不會還給你。

2、若是你自身的財務被扣留,可直接向派出所申請取回。

在拘留所可以保釋出來要哪些手續

16樓:光弘電子商務

需要擔保人提供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

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擴充套件資料:

保證金數額幅度的確定原則

長期以來,我國法律沒有取保候審保證金的規定。實踐中各類案件的社會危害程度不同,加之我國地域遼闊,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各異,因此,保證金數額幅度難以做到劃一。

據此,在把握保證金數額幅度時,應借鑑國外相關立法的合理規定,結合我國司法界在這方面進行探索和嘗試的成功做法,在不悖於保證金「現實的擔保性」和「可能的懲罰性」的立法本意的情況下,視保證風險的大小,按下列原則予以確定。

1、重罪高於輕罪原則

從刑法理論說,重罪的社會危害性應明顯大於輕罪。相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受到的刑罰制裁就重,由此,司法機關對重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可能承擔的風險同時加大。因此,其保證金數額幅度應明顯高於輕罪的保證金數額幅度。

2、高收益者高於低收益者原則

公民經濟收益的高低反映了特定社會成員的生活富裕程度。為使保證金制度在立法上的平等與司法上的公正達到儘可能的和諧與統一,在對不同富裕程度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適用取保候審時,確定一個恆等的保證金指數,顯屬極為必要。

對此,依筆者拙見,凡對有固定收益者決定適用保證金的,無論其收益的多寡,其數額幅度的確定,均應以其6個月實際收益總額上限,1個月實際收益總額為下限。

對沒有勞動性收益的,則可變通採用「人保」方式獲得取保候審。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時,自然亦可視其有無收益,採用該項原則處理。

3、健康者高於體弱者原則

新《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對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採用取保候審……的辦法」。這一規定潛在地表明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體健康狀況對刑事訴訟活動可能造成的妨害程度。

由此,我們可推論得出,身體健康者在被取保候審過程中不履行新《刑事訴訟法》第55條規定保證義務應承擔的責任可能較之重病、懷孕、哺乳者大。因此作為具有懲戒性的保證金的收取幅度,也相應較高。

(三)取保候審保證金的管理

保證金的管理活動包括保證金的交納、收取和處理。它是取保候審保證金適用的重要環節,司法機關必須嚴格按照下列規定進行管理。

1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1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違法行為人予以行政拘留,要製作治安處罰決定書,送達本人,在拘留時必出示拘留證。拘留本人後及時通知家屬。

19樓:戚廣利

1、拘留所不能保釋,看守所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2、取保候審相關規定:

一、申請的主體

1、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3、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二、申請取保候審需要準備的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申請人是律師的須出具授權委託書

3、取保候審申請書.

三、書寫取保候審申請書應注意事項

1、案件的性質並非嚴重。

2、如果是偶犯,應註明。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平時的表現較好。

4、如果是過失犯罪,應註明。

5、犯罪時的年齡,如是未成年人,應特別註明。

6、犯罪後有較好的悔改表現。

7、是否有固定職業,有固定職業更容易被批准取保候審。

8、同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歸案,如歸案的,應註明。

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知道舉報人或證人的情況,如不知道的,應註明。

10、案件的重要證據是否已經收集,已收集的,應註明。

1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體狀況,是否患有嚴重疾病。

1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在哺乳不滿一週歲的嬰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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