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怎樣分配與妻子兒子父母(有子女),是否含死者的喪葬費和律師費用

2023-02-01 02:25:14 字數 3675 閱讀 8975

1樓:匿名使用者

死亡賠償金應按其生前生活依賴程度和感情緊密程度在其父母、子女、配偶間分割,一般可平等分割。

縱橫法律網 侯健懷律師

2樓:水茉年華

含死者的喪葬費,不含律師費。

3樓:懿幻塑

房產證是爸的姓名,媽去世,爸已找後媽10年,爸去世房子怎麼分,爸是退休工人,殯葬費與安家費怎麼分

4樓:律問問

喪葬費不屬於遺產繼承範圍,立遺囑人也只能處分自己生前合法擁有的個人財產。而喪葬費、撫卹金等都屬於死亡後具有專門用途的財產,專門用於支付死者的喪葬費用或者家屬的精神撫慰,因此不具備個人財產的性質,立遺囑人自然也不能在遺囑中對這些財產進行處分,即使遺囑中對此進行了處分,那麼這種行為也是無效的。但是老人生前合法擁有的個人財產,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喪葬費首先由死者的遺產列支,如果死者的遺產不足以支付喪葬費時,由死者的繼承人承擔不足部分。

喪葬費是對死者近親屬處理死者喪葬事務時所產生的相關費用,一般包括運屍費、火化費、告別儀式費、購買骨灰盒費、骨灰存放費等。死者單位給付的喪葬費是對死者親屬處理喪葬事務的一種經濟幫助,它是用於解決死者家屬在殯葬花銷時所遇到的實際困難。

對死者安葬是近親屬或遺產繼承人應盡的義務,也是我國社會公序良俗的道德要求,讓死者安息也是對死者親屬的一種撫慰。某一親屬或繼承人支付的喪葬費可以從單位給付的喪葬費中扣除,單位給付的喪葬費超過實際支出的,超過部分可參照遺產法中的遺產處理原則予以合理分割。

死者的喪葬費的負擔問題,應根據不同情況來確定:一是死者存在侵權侵害關係、工傷保險關係、勞動合同與僱傭關係、社會保險關係等關係時,都有傷葬費的支付與承擔項,按超不補,節不退的原則包乾使用。二是由死者的遺產中支出,沒有遺產的,死者的繼承人承擔。

死者的喪葬費配偶子女父母怎樣分配

5樓:張若不實

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他們平均分配死者的遺產。

6樓:長崎偏愛

喪葬費雖然不屬於遺產,但在處理時會按遺產繼承人順序進行分配,第一順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員是第二順序,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的人員,才在第二順序的人員中分配。

對喪葬費如何分割,法律並無明確規定。根據我國目前的有關政策,享有喪葬費待遇的人必須同時具有兩個條件:一是必須是死者的直系親屬、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養的人。

死亡喪葬費的具體分割,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如果實在協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訴。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則處理喪葬費。

7樓:朱博楠律師

回答提問

房屋遺囑應怎麼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回答老人私自立的遺囑屬於自書遺囑,如果滿足以下條件是有效的:

(1)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2)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3)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4)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5)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遺囑必須是遺囑人處分其財產的真實的意思表示,因為意思表示真實是民事行為有效的必要條件。遺囑是否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原則上應以遺囑人最後於遺囑中作出的意思表示為準。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這一規定屬於強行性規定,遺囑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的繼承權的,不能有效。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遺產處理時,應當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餘的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

繼承人是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應按照遺囑生效時該繼承人的具體情況確定。

更多8條

律師您好:我現在的妻子說等我的父母去世所有的喪葬費全部由我的女兒來承擔,她的理由是將來我們死後,在

8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喪葬費應該由你來承擔,這是你的義務。不是你女兒的義務。

第二,你的婚前房產,在你百年以後,也要依據你和你現任妻子你倆的去逝先後有關係,如果你現任妻子先去逝,而也無其他情況的話,那麼你去逝後你的婚前財產由你女兒及其他有繼承權的人繼承,如果是你先於你現任妻子去逝,那麼這個婚前財產,你現任妻子和你女兒都有繼承權。

所以,因為未知的情況,她的說法要依據百年後的具體情況來斷定,並且,如果在這期間你的房子因為某種原因沒有了或者變賣了,也不能讓你的女兒因為有可能繼承到你的財產,就先行支付現在的費用,因為她也有可能沒有得不到房子的。

當然如果你現在就把你的房子過戶給你的女兒,你可以要求你女兒出這筆錢,這可以是過戶的條件。

9樓:匿名使用者

是否正確,可能需要問下律師比較穩妥,網上有個法律平臺,律伴,上面很多律師,可以去提問。

工傷賠償款45萬(包含喪葬費),現任妻子、兒女(兩女兒--其中包含一個繼女)如何分配?

10樓:餘村林場

1、支付完喪葬費用等辦理後事的支出後,餘額按照法定繼承分配。

2、如繼女與繼父間形成了撫養關係,則依法享有繼承權,上述餘額做三份(妻子,親女、繼女各一份);如繼女與繼父未形成撫養關係,則沒有繼承權,上述餘額做兩份(妻子一份、親生女兒一份)。

順祝幸福!

11樓:

基本上平均分配,但子女可以要求多分一些,作為撫養費

我哥哥出事故去世了,我想問一下,賠出來的喪葬費,妻子 孩子 父母,是怎麼個分法?謝謝

1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一般是全部給第一繼承人,也就是妻子,但如果她不贍養子女或老人,應視具體情況進行處置。

13樓:匿名使用者

分別是分成三分.

孩子一份,妻子一份,父母一份.

孩子如果未滿十八歲的話這筆遺產應該由母親在孩子十八歲前代為保管!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哥哥既然有孩子老婆,那麼你哥哥的所有財產都是給老婆和孩子的

如果有遺囑,那麼可以按遺囑分

不然你哥哥父母分不到錢

15樓:

我國《繼承法》第10條規定: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為配偶(即你嫂子)、子女(即你侄子女)、父母。

所以除非你哥哥有特殊遺囑外,你嫂子是優先繼承的人。

在法定繼承中,法定繼承人並不是同時全部參加繼承,而是按照繼承順序先由前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在沒有前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時,才由後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若你嫂子還念及家中公婆的話,那麼她在情理上應該拿出一部分金額給公婆。

16樓:匿名使用者

妻子和孩子是第一繼承人 父母是第二繼承人

也就是說在沒有遺囑特殊交代時候妻子,孩子每個人得到的都比父母多。

17樓:匿名使用者

一樓說的對是對!但我認為父母不要拿了都給孩子吧!畢竟你哥哥都在了他的孩子以後需要那些,況且你父母還有你在養,拿那些錢也沒什麼用,到頭來你父母還不是把錢給你哥的孩子!

你好陳律師我想問一下我哥死亡了有小孩 妻子 還有兩位父母 50玩怎麼分拆合理

18樓:戊炫

這些錢中首先確定其中的被撫養人生活費,其他的費用所有繼承人平均分割。

對於死亡賠償金,父母與妻子及子女應如何分配

由父 母 妻子 兒子四個人按照法律規定進行繼承,原則上四人平均分割。死亡賠償金因司法解釋採取繼承喪失說,應當按照 繼承法 第10條規定的法定繼承順序,由配偶 父母和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 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 繼承 被繼承人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

工傷死亡賠償金是怎麼分配的,工傷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的問題

工傷死亡所得到的賠償金,首先應該明確不是遺產,不能按照遺產繼承,工傷死亡賠償的目的,就是為了給予死者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因為失去親人,生活水平下降或者發生困難給予的經濟補償,是給直系供養親屬的,而不是給繼承人的,在核定賠償數額時,也是按照直系供養親屬定員發下來的,核定是誰,就給誰,並且國家已經明確了...

父親死亡賠償金 母親再婚 如何分配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確認的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第二,作為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應當參照 繼承法 分配。第三,最為 繼承法 作為第一順位,應當平均分配,即配偶,父母,子女均分。第四,在賠償金扣除喪葬費,交通費,以及專屬於他人的補償金,就剩餘的金額平均分配。祝福!既然母親還沒有再婚,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