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加班,變相加班這些情況到底有沒有「加班費」

2023-01-29 05:05:14 字數 3691 閱讀 3580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加班是要給付加班費的,國家規定加班費標準如下:

在法定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並不得以調休、補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調休或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如果單位未向員工明確調休或補休時間,員工皆有權要求兩倍工資報酬。

在工作時延長勞動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要求員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費是違法的。

依據我國勞動與社會保障部2023年3月17日頒發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調整為20.92天和167.

4小時。」因此,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數超過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時間超過167.

4小時的,應該視為加點,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150%的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未經用人單位安排的加班,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報酬。

《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自願或變相加班有加班費嗎

3樓:王元頁

單位應該支付加班費

如果單位不支付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是要提供能證明加班出勤的證據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4樓:卓行天下

按照法律規定,沒有加班費。

自願加班就沒有加班費嗎

5樓:匿名使用者

非經用人單位安排加班可以不支付加班費。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規定,加班由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勞動者和工會協商後安排。法律保護的是勞動者休息權,不提倡加班,因而對加班從時間上、報酬上諸多限制。未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自行加班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報酬。

6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單位才應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是用人單位安排加班,而由勞動者自願加班的,用人單位依據以上規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加大工作量而不延長工作時間的做法,就是某種形式的強迫勞動者加班。你現在這種情況屬於變相加班。可以要求加班費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是違法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8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否有你加班以及在加班時間是從事本職工作的證據?同時,如果你單位有明確的加班管理流程,你是否按照流程在做?如果你對上述兩項的回答是否定的,那麼你申**班費就很困難了。

9樓:天下張揚

加班無論自願與否都是要付加班費的。

10樓:賀幻絲依姮

自願加班都是沒有加班費的,因為你加班並沒有經過公司同意

很多公司都會有員工並不作什麼事情,就是在公司裡混著,所以就不能支付加班費

幾乎所有的公司都有此規定,加班要提前申請才有加班費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看看自己加不加呢,願意給就給,不給也可以

自願加班是否有加班費 新華網

1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有的。

法律規定加班必須是雙方的自願行為或者與勞動者協商後才行,但司法實踐中務工一方一般沒有選擇,主要看是否有加班薪酬,一般有則加班是合法的,但不得超過一定時間

(一)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三)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國家對加班加點進行了嚴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情況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基礎上的,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員工加班,員工也無權單方面決定加班。

央媒痛批無節制加班,但自願加班到底有沒有加班費

13樓:我是大角度

這個就說這個公司裡面對加班有沒有一些鼓勵的機制呢?很多公司都是沒有的,自願加班,也只是完成自己的事情。

自願加班不算加班/對此,你怎麼看?

14樓:位元網

臨近年底bai,好多公司為du了衝業績,紛紛進入加班zhi模式。事實上dao,即回使在平時,加班這種情況也都答是普遍存在的。員工願不願意加班是一個問題,企業給不給加班費也是一個問題。

據每日經濟新聞訊息,近日,一 90 後白領陳女士在網上提出了這樣的疑問「年底進入加班模式,公司的領導也沒說讓我加班,可是安排的工作量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根本無法完成,必須加班才能完成。這種情況下,企業是否應該支付加班費呢?」

對於這個問題,遼寧省人社廳 12333 給出了明確答案,稱需認定「加班事實」才是法律意義上的加班。也就是說,如果是由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單位才應支付加班工資。而如果只是自己加班則企業無需支付工資。

當然,變相延長員工的工作時間的也屬於加班,但前提是員工必須有證據證明。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公司加班都要提前寫加班申請表的原因。

對於這個答案,網友議論紛紛。有網友認為這樣要求並沒什麼毛病,有許多企業存在員工為賺加班費,沒事也加班的情況。但更多的網友則認為這個說法不妥,除了老闆,誰會願意自願加班?

又不是吃飽了撐的。

對此,你怎麼看?

自願加班不算加班 網友關心自願加班是否有加班費

15樓:匿名使用者

自願加班沒有加班費的,加班必須是由單位安排才算。

不然有些人天天故意留著不走,豈不是拿錢拿到手發軟啦!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小米科技的員工是怎麼做到自願加班到很晚的

員工自願copy加班首先是企業的內部管理很優秀。有相常明確的獎懲制度,還有晉升制度。還有明確的福利和良好的待遇。企業文化也是促使員工自願加班的原因之一。員工在企業裡上班就像回家一樣。事情像是自己的事情。而不是簡單為了一點工資。內部競爭制度。如果大部份員工都在加班,而你卻早早回家。雖然在制度上是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