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試用期可以辭職去別的單位嗎

2023-01-05 05:05:19 字數 5612 閱讀 9430

1樓:藍雨夜ae悅

試用期內是可以辭職的,但不建議立即去事業單位報到,因為部分地市會有不良信用記錄,建議跟單位協商好再離開。

關於事業單位的一些要點: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規定,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

2.公務員的試用期是一年,但簽訂無限期合同而事業單位簽訂三年正式合同,到期續簽。

3.事業單位的工作有個特點,合同崗位不固定,會隨時根據工作需要調崗,聽從領導調遣。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一樣平時沒有加班費和過節費、高溫費,工資和福利待遇不如公務員,但義務相同,有時需要休息日值班。

2樓:

試用期可以隨時辭職嗎?

事業單位試用期可以辭職去別的單位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沒有違約金一說,只是事業單位有人事管轄權,如果他不放你檔案的話,是不能用勞動合同法來解決的。。。但是好在你考的是公務員,有政策,他不得不放。。。建議你報道前與現在的單位溝通好,要和諧嘛~當然也可以不用去,免得到時候領導給你小鞋穿,麻煩~

4樓:博愛傑傑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

第十三條 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事業單位與被解除、終止聘用合同人員的人事關係終止。

5樓:匿名使用者

事業單位試用期可以辭職。現在一般都不用繳納違約金了,除非給你安排了價值不菲的外訓,簽訂了服務期。你剛去事業單位,人家肯定不會拉你去培訓的,放心大膽的籤吧

6樓:尐尐尐調

具體的話看合同內容如何,但是我推薦你別這樣做,畢竟這樣有一點來人家單位開涮的嫌疑,你去了幾天又辭職了,會打亂人家工作的部署,你如果決定去公務員,那就放棄事業單位吧。換個位置思考,你如果是用人單位,你也不會希望人家來幾天就走的

7樓:木葉神鳳

既然公務員都考上了,事業單位別去了唄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諮詢一下人力部門,他們給的答案才是最標準的。

事業單位一年試用期內,可以辭職重新考別的市單位嗎?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之前報考檔案有沒有說明錄取後需要工作滿幾年,有些有的辭職了會被記錄不誠信檔案,幾年內不能報考其他單位,很多單位招聘檔案也有寫了最近兩年還是多久內有參加考試且被錄取過的不能報考

10樓:

如果規則允許的話,那當然可以了。誰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嘛,是不是

11樓:可愛的丹妮

當然了,你只有偷偷的備考。如果可以的話呢?考上了以後再辭職。

12樓:

應該可以,工作自己可以自由進退。這是自我的選擇權利

事業單位試用期可以辭職嗎?

13樓:註冊會計師

事業單位內試用期的員工不能隨時辭職的。正規事業單位編制內的員工,參考公務員法辭職;編制外的勞動者,應當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或者用人單位發生《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之一時辭職。

14樓:

可以辭職,合同上有,試用期內你有權解除合同。像我們工資都是財政直接發工資,你那怎麼可能三個月還不發工資呢?

15樓:職場導師張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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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也是有辭職的。

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在服務期內不可以調動,但是可以辭職。很多事業單位在招考的過程中,會跟考生約定服務期,一般為5年。在這5年服務過程中,一般來說不能調動或者辭職。

但若堅持要辭職,就要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或者其他合同規定的事項。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接觸聘用合同;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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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樓:侯敏昔惜文

可以的,試用期就是試用的一個階段,你或者公司倆個其中有一方不滿意都可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在試用期提出辭職只需要一個禮拜的時間就可以了,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聘一個人員工也不需要額外的支付費用。

17樓:偶爾憂鬱的豬

可以辭職,我同學前段時間應招跟你同一城市的公務員,不知道什麼情況。不過他在家鄉這邊已經應招過事業單位的臨時性崗位,工資是打卡的,考到遼寧後辭職直接去當地上班的。

18樓:華律網

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9樓:我愛老虎

可以辭職,工資在辭職時可以和單位協商,正常的單位不會拖欠你的工資的,

20樓:

試用期可以隨時辭職嗎?

21樓:博愛傑傑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

第十三條 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事業單位與被解除、終止聘用合同人員的人事關係終止。

在試用期內,怎樣從事業單位辭職?

22樓:墨汁諾

在試用期內辭職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擴充套件資料:

辭退條件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是否可以隨時、無原因地辭退勞動者嗎?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試用期內,只有當勞動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才可以辭退勞動者:

(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6)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總結:還在試用期的朋友要注意了,不是認為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就可以隨便跟你解除合同了,只有符合上述的條件之一才可以。

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用人單位通常不管是什麼性質、多長期限的工作崗位,也不管有沒有必要約定試用期,一律約定試用期,只要期限不超過勞動法規定的六個月即可,用足法律規定的上限。

有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籤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其中半年為試用期;有的生產經營季節性強的用人單位甚至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合二為一,一般長,試用期到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約定試用期,換一個崗位約定一次試用期。

23樓:**

我們這邊**試用期內考走的人很多 一般是事業編考上公務員然後走的 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所以你先把心態放好 別緊張 更別辭職

其次 你好好工作即可 不用辭職 等其他考試來臨 只要符合條件的就先去考試 考不上就算了 另外有的要求單位同意才能報考 有的不要求 所以遇到前者你必須先向領導攤牌 請領導簽字同意 後者就直接去考試 考上了再去向主要領導也就是一把手認真的彙報一下 無論是哪一種情況只要做通領導的工作 一切沒問題 況且你沒有籤合同 理論上是完全自由的 我們這裡很多都是簽了合同 然後毀約走的 領導也沒有為難

現在你還沒有找到下家 辭職了也沒有薪水了 壓力又很大 還是不辭職的好 具體調動過程因為具體政策每個地方都有差異 等考上了向新單位具體諮詢即可

24樓:匿名使用者

辦理正常的辭職手續就可以了

25樓:李得順

你想辭職考另外的事業單位吧,試用期未滿不能考是吧?呵呵,告訴你,多半不行!正規程式寫辭職信給單位,然後單位同意後轉報人社局同意。關鍵在於你單位多半不會同意。

26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跟單位領導提出辭職申請就行 試用期提出辭職需提前三天申請 轉正要三十天 你只需要管提就可以了 不需要他同意

事業單位試用期可以辭職去別的單位嗎

辭職了可以去其他單位,但是不能去事業單位了,除非重新考該單位的崗位,辭職了只能去普通的公司單位上班。在事業單位上班了可通過遴選借調到其他事業單位或者成公務員編制。有關公考資訊可以訪問廣東中公教育進行查詢 事業單位試用期可以辭職去別的單位嗎?試用期內是可以辭職的,但不建議立即去事業單位報到,因為部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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