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學的碩士生要讀幾年,遼寧大學的碩士生要讀幾年

2022-09-07 18:50:20 字數 4802 閱讀 3985

1樓:有情面包王

要讀三年。

遼寧大學(liaoning university)簡稱「遼大」,是一所遼寧省主管的具備文、史、哲、經、法、理、工、管、藝等九大學科門類的綜合性重點大學,是入選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序列的唯一遼寧省屬院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遼寧省一流大學重點建設高校。

入選國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專案、中國**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教育部高校輔導員培訓和研修基地、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設有國家經濟學基礎人才培養基地的十三所高校之一。

2樓:

遼寧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細則

根據國家教育部關於《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教學(1995)4號],特制定《遼寧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如下:

第一章 入學和註冊

第一條 新生必須按規定日期,持《遼寧大學研究生入學通知書》及有關證件來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必須憑有關證明事先向研究生學院說明理由並辦理請假手續。無故逾期二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單位或家庭所在地。

第二條 新生報到後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到校醫院進行健**查,如發現患有疾病且一年內病癒能堅持正常學習的,由本人申請,校醫院及研究生所在院(系、所)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報研究生學院稽核批准,可休學一年。

因病休學的學生,入學前是在職人員的回原單位休養,其它人員回家休養,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病癒入學時,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健康證明,申請復學,經我校醫院複查,確認能夠堅持正常學習的,報研究生學院稽核批准。復學後可與當年入學的新生一起辦理註冊入學手續,期滿不能復學或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條 新生如遇第二條規定以外的原因暫時不能入學的,由本人申請,院(系、所)主管領導同意,研究生學院院長批准,可保留學籍一年,一年到期時向研究生學院申請復學,經批准後與當年入學的新生一起辦理註冊入學手續,逾期不申請復學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條 凡健**查合格,按規定日期報到的新生,須在指定的時間內統一註冊,領取校徽、學生證,填寫《研究生登記表》、《研究生學習成績卡》取得學籍。

第五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如經政治、思想品德、業務複查不符合招生條件者,由研究生學院會同各培養單位,提出複查意見,報主管校長批准,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條 每學期開始,研究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研究生證到所在院(系、所)辦理註冊手續,由院(系、所)將註冊情況報研究生學院。因故不能按期註冊者,必須事先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不註冊者,作曠課論。

第二章 轉學和轉專業

第七條 研究生原則上不能轉學和轉專業。屬本單位無法繼續培養的,可申請轉學和轉專業。

定向、委培研究生如因單位工作需要申請轉專業者,由擬轉入院、系、所對申請者進行綜合考試,成績合格者方能辦理手續。

要求轉學的研究生,由本人提出申請,導師及院、系、所領導同意,報研究生學院院長批准。轉學應在本市本系統解決,個別確實無法解決的,可轉到外地對口單位,接收單位必須符合研究生的培養條件,原培養單位應徵得擬轉入的培養單位的同意,由擬轉入的培養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高教部門批准(包括解決戶口問題)後,辦理轉學手續。

外單位研究生要求轉入遼寧大學的,須向研究生學院提出申請,經研究生學院確認其符合轉入條件,經過考核徵得擬轉入院(系、所)導師和主管領導同意後,送研究生學院稽核,報主管校長批准,方可通知申請人和所在單位辦理轉學手續。

研究生轉學和轉專業批准後,需向國家教育部備案。

第三章 休學和復學

第八條 研究生因病不能堅持學習,經校醫院證明確需休養,並在短期內可以**的,導師及院(系、所)主管領導同意,報研究生學院院長批准後可以休學。

第九條 研究生休學一般以一學期為限,期滿後仍不能復學,可繼續休學,但休學滿一年仍不能復學的,作退學處理。

第十條 休學的研究生,一律離校休養,其往返路費由本人自理,休學期間享受公費醫療和相當於普通獎學金的生活補助金,研究生培養費停發。

第十一條 因病休學的研究生申請復學,必須在休學期滿前一個月持縣級以上醫院健康證明,向所在院(系、所)提出申請,經校醫院複查合格,由所在院(系、所)主管領導簽署意見,附校醫院複查證明,報研究生學院稽核批准,方可復學。准予復學的研究生應按時到研究生學院辦理復學手續。

第十二條 研究生因某種原因需中途停學,但又不符合休學條件,經本人申請,導師及院(系、所)主管領導同意,報研究生學院稽核批准,可保留學籍。但研究生在校期間,保留學籍時間最長不能超過一年,保留學籍期間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和休學研究生的待遇。

第十三條 保留學籍的研究生需在保留學籍期滿前一個月向所在院(系、所)申請復學,經導師及院(系、所)主管領導同意,報研究生學院院長批准,准予復學。在規定時間內不辦復學手續者,作自動退學處理。

第十四條 研究生休學期間違法亂紀,情節嚴重者,取消復學資格,給予退學或其它相應處理。

第四章 退 學

第十五條 研究生在學期間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導師提出,院(系、所)主管領導同意,報研究生學院院長批准,予以退學,並報國家教育部備案。

1.碩士生在學習中有的學位課考試不及格;或有一門學位課考試不及格,經重修考試後仍不及格者;博士生一學期有一門學位課考試不及格者;

2.因業務基礎、科研能力差,難以完成學業者;

3.經中期考核不宜繼續培養者;

4.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畢業**者;

5.研究生患病,經學校指定醫院診斷確係一年內不能**,且無法堅持學習者;

6.無故逾期一個月不註冊,一學期內累計曠課或擅自離校超過四周者;

7.休學期滿不具備辦理復學手續者;

8.本人申請退學,經說服教育無效者;

9.有其它不適於繼續培養者。

第十六條 研究生在學習期間,非經國家教育部批准,校內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抽調。擅自接受抽調的研究生按自動退學處理。凡按自動退學處理的研究生,學校不發報到證,不發任何學歷證明。

第十七條 研究生因出國要求退學,可按教育部教留字

[1993]81號檔案的規定辦理。研究生申請出國退學,需由研究生本人申請,導師簽署意見,由院(系、所)主管領導同意,報研究生學院批准,可保留學籍一年,超過一年不復學者作退學處理。

第十八條 經批准退學的研究生,自批准的下一個月起不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一切待遇。

第十九條 經批准退學的研究生,學滿一年以上且成績合格,發給肄業證書;不夠一年者發給學習證明。未經批准擅自離校的,按自動退學處理,不發任何證明。

第二十條 經批准退學的研究生,入學前屬國家或集體、企、事業單位幹部或職工的,退回原單位;定向或委培的研究生退回定向或委託培養單位;入學前屬應屆畢業生的,因學習成績不及格退學的,由培養單位負責,原則上在其**省(入本科學習前的戶口所在地。後同)安排、推薦就業,報遼寧省畢業生調配部門審批、辦理派遣手續,研究生退學後就業按入學前的學歷安排、推薦。在退學三個月內沒有接收單位的,退回入學前家庭所在地;其它原因退學的,學校不負責分配,退回其入學前家庭所在地;其檔案、戶口及糧油關係隨本人轉移到所在單位或家庭所在地。

第二十一條 研究生入學從第六學期開始不能再申請退學。

第二十二條 已退學的研究生,不能復學。

第五章 提前畢業和延長學習年限

第二十三條 研究生提前達到畢業要求的可申請提前半年畢業,申請提前畢業的研究生須在第四學期提出申請,經導師及院、系(所)主管領導同意,報研究生學院批准。獲批准者可提前進行**答辯。

第二十四條 研究生提前畢業一經批准,即按畢業研究生的有關規定辦理,納入分配計劃,不再辦理延長手續。如未能按期完成學位**或**答辯未通過,均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作肄業或結業處理。

第二十五條 研究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學習任務。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學習任務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導師及院、系(所)主管領導同意,報研究生學院稽核批准。獲批准者可一次延長學習年限,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一學年。

第二十六條 延長學習年限的研究生,在延長期內收取相關費用。學校不發培養費及獎學金,不予辦理自費出國。

第二十七條 要求提前畢業的研究生須提前半年提出申請;要求延遲畢業者,須在原畢業日期之前三個月提出申請,逾期不再辦理。

第六章 畢業和就業

第二十八條 碩士生通過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試,考查、實踐等環節,完成並通過畢業(學位)**答辯,准予畢業併發給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通過學位**答辯者,發給碩士學位證書。

博士生按培養計劃的規定,完成課程學習和必修環節,成績合格,完成畢業(學位)**並通過答辯,德體合格,准予畢業併發給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第二十九條 研究生在畢業**答辯後,進入畢業分配階段。要按研究生學院要求,按時填寫並向所在院(系、所)和研究生學院提交《研究生學籍和學習成績表》,《畢業**答辯情況表》、《學位申請書》、《畢業**》、《**摘要》、《**評閱意見》、《畢業研究生登記表》。未按要求交齊上述材料者,不予辦理畢業分配手續。

第三十條 研究生在畢業分配時,要根據省教育廳、省計委分配原則和去向,填報分配志願,對不符合省裡分配原則和方向的志願,研究生學院不予考慮,按「聽從統一分配」處理。

第三十一條 研究生就業按國家當年的就業原則及有關政策規定辦理。並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離校手續。對無故逾期不報到者,學校不提供住宿條件,助學金(工資)只發到畢業分配當月,拿到報到證三個月內無故不報到者,按照規定,取消其分配資格。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定向培養的研究生、委託培養的研究生及在職研究生,不得改變其培養型別,畢業後均回原單位。

第三十三條 研究生在學習期間提倡晚婚,晚育。

第三十四條 研究生實行篩選制。招收研究生的院(系、所)要在研究生學院統一組織下,於研究生在學期間,對每個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現、學習情況和健康狀況等進行各方面的考核,如不宜繼續培養,需報請主管校長批准,取消其學籍。

第三十五條 在校研究生,如經查實確係徇私舞弊等原因而入學者,無論何時查出均隨時取消其學籍,並上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解釋權屬遼寧大學研究生學院。

最後總結出來就是 最少2年最多4年~

國外讀的碩士生,有碩士學歷證書拿的嗎

很多國家就是學位證,它們的體系就和中國不一樣的,只有中國才嚴格區分學歷和學位,所以國外取得的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回到國內要做學歷認證,認證了就可以是國內承認的學歷了 有的是可以做留服認證的 讀國外大學的遠端教育,獲得碩士學位,可以獲得被國企和國內承認的碩士學歷證書嗎?遠端教育獲得的證書不在認可範圍,不...

遼寧大學英語專業研究生英語語言文學方向的複試線是多少?謝謝

一般都是走國家文科線的,但是去年比國家線高了一分,去年遼大英語語言文學專業複試線是336分 遼大走國家線,上國家線就可以進複試 遼寧大學英語語言文學研究生複試都有哪些內容,具體考什麼科目?請各位師兄師姐幫幫忙。非常感謝!英語語言文學專業的複試為 面試,複試科目為 專業英語會話 二外專口語及聽力屬 若...

浙江工商大學的碩士生 學術型 畢業後可以考浙江大學的博士研究生嗎

1 當然可以。建議抄去浙江大學研bai 究生招生網檢視 最du 新動態zhi 博士生招生訊息。2 浙江大學dao2013博士研究生報考者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已獲得碩士學位 在境外獲得的學位需經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