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嘛,我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2022-08-11 00:55:28 字數 5455 閱讀 4273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只是個居間人 , 沒什麼太大義務,不對他們雙方人身和財產負責。

2樓:法律牛虻

那是什麼居間合同呀!!!

明明是一個委託合同嘛!!

第一,什麼是委託合同及其法律特徵。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法律特徵:

1,委託合同是具有人身信賴性的合同。就是委託人(你的親戚)和受託人(你)之間的相互信任為前提。

2,委託合同一般為無償,但是約定有償的例外。就是你們的這樣的約定:「他按人給我報酬」。

3,委託合同是諾成合同。就是你們有這樣的意思————讓我在我們學校幫他招人。他按人給我報酬就可以啦!!

4,委託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就是可以籤合同書或者不籤。

第二,你(受託人的)義務或者責任。

1,按照委託人的只是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

【合同法】

第三百九十九條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變更委託人指示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絡的,受託人應當妥善處理委託事務,但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託人。

2,親自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

【合同法}

第四百條受託人應當親自處理委託事務。

1)經委託人同意的轉委託。

2)未經委託人同意的轉委託。一般要承擔責任,除非緊急情況下。

第四百條受託人應當親自處理委託事務。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可以轉委託。轉委託經同意的,委託人可以就委託事務直接指示轉委託的第三人,受託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

轉委託未經同意的,受託人應當對轉委託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受託人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的除外。

3,報告義務。

第四百零一條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報告委託事務的處理情況。委託合同終止時,受託人應當報告委託事務的結果。

4,財產轉交義務。

第四百零四條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託人。

詳細情況,請查閱【合同法】委託合同的那一小節。

我以委託**人的身份和客戶簽訂合同,我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嗎 ?

3樓:木木人中

如果你是在**許可權內簽訂合同的,則應由被**人承擔合同責任,你不承擔責任。

如果你是在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仍以**人名義簽訂合同的,如果被**人追認的,則由被**人才承擔民事責任,你不承擔責任;未經追認的,則應由你承擔民事責任。

只要**人沒有超出**許可權,不會承擔任何責任。如果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如和客戶簽訂合同超出委託**的範圍,那就需要承擔該合同造成的所以不良後果。

根據《民法通則》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人在**許可權內,以被**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人對**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

第六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託**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委託**人,又稱「受託人」。是指按照被**人的委託行使**權的人。**人的一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人在**許可權內,以被**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人對**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

第六十四條

**包括委託**、法定**和指定**。委託**按照被**人的委託行使**權,法定**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權,指定**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權。

第六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託**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六條

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人的追認,被**人才承擔民事責任。

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人的利益的,由**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七條

**人知道被委託**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活動的,或者被**人知道**人的**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人和**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八條

委託**人為被**人的利益需要轉託他人**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人的同意。

事先沒有取得被**人同意的,應當在事後及時告訴被**人,如果被**人不同意,由**人對自己所轉託的人的行為負民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人的利益而轉託他人**的除外。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以委託**人的身份和客戶簽訂合同,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你是在**許可權內簽訂合同的,則應由被**人承擔合同責任,你不承擔責任。

2、如果你是在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仍以**人名義簽訂合同的,如果被**人追認的,則由被**人才承擔民事責任,你不承擔責任;未經追認的,則應由你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人在**許可權內,以被**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人對**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

第六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託**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六條 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人的追認,被**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人的利益的,由**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廠家不承認你是委託人,則有糾紛你和廠家共同擔責,如果廠家認可,則只需要單位擔責。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所述案情,我認為您的努力可以構成居間合同行為,此居間合同中實際上包含有三方,即買方(客戶)、賣方(廠家)和居間人(你們),居間合同中,居間人所起的作用相當於牽線搭橋,如果產品有質量問題或者其他的合同糾紛,各負其責,你們作為居間人,基本上沒有什麼責任的。

我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200

7樓:高頓

法律責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實所引起的對損害予以補償、強制履行或接受懲罰的特殊義務,亦即由於違反第一性義務而引起的第二性義務。

8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需要負任何法律責任

我是念法律的... 不過 弄到現在這樣大家都不希望 要是心裡覺的過意不去的話 給她點適當的意思下吧~

這年頭 做人難 做好人更難 做男人更上加難 做好男人最難了~祝福你 兄弟~~~

9樓:趙歡慶律師

你好,該事件涉及到女方的生育權的法律關係,女方的生育權是法律保護的,作為人身權的一種概括的進行保護。我國相關法律沒有明確的「生育權」法律權利。

導致女方懷孕可以說是男女雙方自願行為,沒有違法之處,雙方也不存在誰之過,既雙方都沒有過錯。但是,墮胎導致女方喪失生育權,在現實中確實也給女方帶來損害,造成該女方的損害,男方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當然, 這裡還要分清,為什麼要墮胎,因為是墮胎才是導致女方喪失生育權,這是誰的責任呢?

如果是女方自願行為,那麼,男方就沒有責任。

還有,就女方要求男方承擔賠償的依據,數額和責任的劃分,這都是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所以,要求男方承擔責任是很難得到或者是無法補償女方的實際造成的損害。

在道義上,男方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只講我一點的觀點.望你參考.

既然錯已鑄成,你也不想逃避責任.說明你還是有一定責任心的.至於你問你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其實承擔責任再大,她如果真不孕了,再大也無力迴天.

如果還有可能,那就不要分手吧.這樣對你對她都好。不過她還願意不願意就不懂了.我認為你要是個負責任的人她應該會考慮.這樣對你對她都好。

11樓:七月葬

如果你是擔心需要負法律責任的話..那就大可不必,這種事情你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從道義上說最好還是給女方家裡適當的賠償點吧...記得要寫收據..以及一個文字的東西...

12樓:匿名使用者

很負責任地告訴你,不需要負任何法律責任,因為你並未涉嫌觸犯某一法律條款。從另外一方面講,這裡存在一個道德問題,這就看你自己怎麼看待這個事情了,願意的話你可以給她一些經濟上的補償,不願意的話任何人或者任何法律條款也不能強迫你去進行賠償。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太不注意了!

可以說不負責任!!

這麼大的人了,怎麼不懂得避孕呢!!

就算你賠償了責任能對女方有什麼幫助呢??!!!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個人認為你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

如果你真的是良心不好過的話

乾脆娶了她吧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首先你要冷靜,既然發生了,就要去面對,煩惱是沒用的,只會讓你更加煩惱。現在需要做的就是解決問題。

從你的語言中可以看出你還是一個很負責任的人。對於你的情況,我想確定的是你們第二次準備去墮胎時,當醫生告訴你們可能導致不孕的後果時,你們兩的態度是怎樣的?尤其是女方的態度,因為不孕對女方的影響是很大的,我想當時她肯定有想法吧?

如果她完全同意的話,那麼從法律上來講,你就應該沒有責任可言。

但是從道義上,再根據公平原則,你還是應該承當一定責任,這點你也表示可以接受。因此你可以同女方家人談條件,如果她們獅子大開口,要求太過分,你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我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嗎,我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實所引起的對損害予以補償 強制履行或接受懲罰的特殊義務,亦即由於違反第一性義務而引起的第二性義務。完全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原因如下 事情在09年發生的,既然驗證了是輕傷,那麼你應該對對方進行了賠償或者醫療,而且你也去做了筆錄,也就是說經過了公家驗證了的。那為什麼當時他不要求公家要...

我需要負法律責任嗎,我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你不需要負法律責任,但是你要受到良心的譴責 其實戀愛本來就沒有誰對誰錯,我覺得世上不只有愛情還有親情和友情,而戀愛只是人生中的一部分,並不是全部,這種偏激的做法固然不可取,但我覺得你不應該看著這樣的事情發生,而是要想辦法把你原來女友的心結開啟,如果你處理不好的話,我想你的現任女友可能會對你有看法的 ...

以下防衛屬於正當嗎?需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這主要看證據的 按你說的打他耳朵應該是屬於正當防衛,但是怎麼證明他給你生命上的威脅是個問題,畢竟都是徒手 後來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 如果不能證明你一直處於被動退讓,那就是相互鬥毆,對於你的行為應該追究刑事責任 只要是正當防衛就沒有責任。其實考慮醫藥費什麼的,只是在考慮是否是防衛過當。我認為不過當。掐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