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在小區內被盜,物業該不該賠,電動車在小區內被偷 物業要不要賠錢

2022-06-03 06:55:14 字數 5543 閱讀 2320

1樓:法律先生

如果您除了每月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管理費以外,還單獨繳納停車費的,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74條的規定:「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您與物業公司對摩托車的停放形成了保管合同關係,您的車輛丟失,物業公司沒有盡到保管義務,因此可以要求物業公司對車輛的丟失承擔賠償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作為物業的話,個人覺得物業也是有一定的連帶責任的,個人認為可以要求物業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的。畢竟是安全措施不到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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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寶寶好萌

此類事件,物業公司要不要承擔賠償責任,注意以下6點:

1、物業公司在合理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後,對業主遭受的損失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2.物業公司未盡對轄區內居民人身、財產安全的注意、保護義務造成業主車輛丟失,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物業公司在履行對小區車輛管理、安全防範和保衛義務時有瑕疵和疏漏,造成業主財產損失,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業主丟失車鑰匙後及時通知物業,車倆依然被駛出小區丟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5.物業公司所採取的保安措施不能及時有效地發揮其保護住戶財產安全的作用,應認定其存在不作為的物業管理違約行為。

6.業主無法證實涉案車輛是在小區內丟失的,物業服務企業無須承擔賠償責任。

相關規定:《物業管理條例(2007修訂)》

第三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業服務企業僱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電動車在小區內被偷 物業要不要賠錢

4樓:lnx的守望

一、看具體情況分析

二、分析如下

1、如果物業做到了日常的安排人員進行定時的巡邏,小區人員和車輛的出入嚴格登記,監控記錄完好等服務企業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範義務,不存在失職情形,業主不能要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賠償責任。

2、如果物業服務企業有明顯的失職情形,並且這種失職與業主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則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如果盜竊是由於物業保安措施的嚴重失職造成的,物業服務企業要承擔相應責任,如何賠償需要雙方協商。

3、還存在一種情況,即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若發生火災、財物丟失等情況由物業服務企業賠償,作為對價,業主在平時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那麼如果發生財物被盜事件,物業服務企業要承擔責任。

三、法律依據: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細則》第47條的法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物業管理條例》中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但是,保安服務內容不包含對住戶室內財產的安全保衛工作。物業公司收取的物業費的保安費部分僅用於維持小區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視,並非是對小區內特定的人、財、物予以管理。

擴充套件資料

物業服務合同主體是指物業服務合同權利的享有者和義務的承擔者。物業服務合同主體包括建設單位、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

1.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即有關物業的開發單位,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擔該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服務活動。建設單位在與物業買受人訂立物業買賣合同時,應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的內容納入物業買賣合同中。

2.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是經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它代表業主利益,實行自治管理,維護業主合法權益。業主委員會經**有關管理機關依法核准登記後,取得合法資格。

業主委員會有權代表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並有權監督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水準、服務合同的執**況,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及其使用情況。

3.物業服務企業

物業服務企業是指取得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和工商營業執照,接受業主或者業主大會的委託,根據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專業管理,實行有償服務的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有權依照物業管理辦法和物業服務合同對物業實施管理,有權依照物業服務合同收取管理費,有權選聘專業服務公司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整項服務業務委託他人。

5樓:百剁小

電動車在小區被偷,物業不需要賠錢,可以報案,由公安按刑事案件處理。

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物業只負責消防、清潔、秩序維護等職責。物業沒有收取業主的物業費及車輛看管費,讓業主將車輛停在地下停車場內,也是為了維護小區的正常生活秩序。車輛管理只是物業服務的一部分,即使在這個問題上存在違約,也只能適當扣減物業收費,而達不到《合同法》規定的要求賠償的程度。

基本原則

1.主體平等原則

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任何民事主體在法律人格上也是一律平等的,享有獨立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只有合同當事人的人格平等,才能實現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合同當事人平等是商品經濟的必然前提和必然產物,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交易秩序和經濟秩序的基本要求。

2.合同自願(自由)原則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合同自願原則又叫合同自由原則,其意思就在於締結合同、選擇合同方式、決定合同內容、變更和解釋合同的自願或自由。實行合同自願原則,並不排除國家對合同的適當限制。

3.權利義務公平原則

公平原則規範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係,制約濫用合同自願(自由)原則,要求形式的公平和實質的公平。合同的實質公平,是指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必須大體相當的對等。對於顯失公平的「霸王合同」和不利對方權益的「格式合同」,當事人有權要求法院或仲裁機關予以撤銷或變更。

4.誠實信用原則

又叫誠信原則,是民法、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則,它是指民事主體在從事包括合同行為在內的民事活動時,應誠實守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有欺詐行為。該原則具有確定行為規則、平衡利益衝突、解釋法律和合同三大功能。

5.守法和維護社會公益原則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它是社會公共生活的基本原則。

6樓:臨淵羨魚

這個一般不是物業賠償,可以向公安部門報案。

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第三條規定,物業只負責消防、清潔、秩序維護等職責。物業沒有收取業主的物業費及車輛看管費,讓業主將車輛停在地下停車場內,也是為了維護小區的正常生活秩序。車輛管理只是物業服務的一部分,即使在這個問題上存在違約,也只能適當扣減物業收費,而達不到《物業服務合同》規定的要求賠償的程度。

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第九十四條規定,有關方可以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終止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情況。

(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任何一方明示或以其本人的行為表明其未履行主要義務;

(3)有關方面已經推遲履行重大債務,並在催促後的合理時間內尚未履行。

(4)其中一方延遲履行其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從而無法達到合同的目的。

7樓:匿名使用者

1,電動車在小區內丟失,一般不是物業賠償,可以報案,由公安按刑事案件處理。

2,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物業只負責消防、清潔、秩序維護等職責。物業沒有收取業主的物業費及車輛看管費,讓業主將車輛停在地下停車場內,也是為了維護小區的正常生活秩序。車輛管理只是物業服務的一部分,即使在這個問題上存在違約,也只能適當扣減物業收費,而達不到《合同法》規定的要求賠償的程度。

擴充套件資料

物業服務合同是規範物業管理各當事人之間權利和義務關係的檔案。

通常,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內容如下。

總則。總則是對物業服務合同的總的說明。總則中,一般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合同當事人,包括委託方(一般簡稱為甲方)和受託方(一般簡稱為乙方)的名稱、住所和其他簡要情況介紹。

簽訂本物業服務合同的依據,即主要依據哪些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委託物業的基本情況,包括物業的建成年月、型別、功能佈局、坐落、四至、佔地面積和建築面積概況等。

委託管理事項。委託管理事項,也就是具體負責哪些方面的具體內容,有哪些管理畫任務等。委託管理事項主要闡述管理專案的性質、管理專案由哪幾部分組成等。

一般來說,物業委託管理的管理事項應主要有以下若干內容。

建築物本體建築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

物業公用裝置、設施(如公用照明、**空調的使用管理、維修、養護和更新。

物業區域內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使用管理、維修、養護與更新。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包括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與管理。

環境衛生管理與服務。

安全管理與服務(如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車輛道路安全管理等)。

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環境的美化與綠化管理,如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營造與管理。

供暖管理。

社群文化建設。

管理服務費用。物業服務合同中的管理費用應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8樓:寶貝朱茱

這個問題現在一直是一個飽受爭議的問題,很難一句話說清楚的,關於這方面的糾紛已經屢見不鮮了。

【官方說法】根據服務合同判斷物業公司責任

「小區內發生諸如丟車、丟失財物、人身受到傷害等事件後,追究物業公司是否有責任,主要根據物業服務合同中的相關條款,來判定物業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責任。」如果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受到損失和危害,是由於物業公司沒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中的約定履行自己的責任而造成的,物業公司就應該負責,即根據物業服務合同來判斷物業是否失職,從而判斷其是否有責任。

舉例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某小區的物業公司提供保安24小時巡邏,同時保證全天候的安全監控系統。如果有證據證明業主停在小區中的汽車被盜時,安全監控系統發生故障損壞,或者保安沒有24小時巡邏,即物業公司沒有按照服務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則物業公司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如果雙方在認定物業公司責任時產生分歧不可調節,則只能走法律途徑。

車輛被盜保管關係物業負責

車輛被盜物業是否有責任,主要看業主與物業雙方約定的合同關係是保管關係還是場地租賃關係。若僅是場地租賃關係,物業無責任。

若小區內無專門車庫,業主將車輛自由停放小區,除特殊約定外,雙方可以認定為場地租賃關係,一旦發生失竊物業不負責任。

若小區內有專門車庫,並無專人看管,無論是否收費,一般而言,雙方關係也是場地租賃關係,物業對車輛失竊不負責任。

若物業對車輛停放實行收費,並設定了專人看管,並且雙方約定了保管關係,看管人掌握了車輛的控制權,則物業應該對車輛失竊負責。

■相關案例:小區內車輛被盜告物業無果王女士的汽車停放在小區內,物業公司按每次每輛車5元的標準收取露天臨時停車費。前年12月22日晚車輛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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